第一百零三章 选择的必要(第2/3页)

作品:《全民健身工作评价标准

晶.......这无疑,就是通往元素魔剑的道路。

“这条,对我或许挺好的,但不适合你,我并不需要这样的选择。”

郑礼思索了一下,决定将其的优先顺序排到最低。

这摆在第一的道路,其实并不怎么适合林雨樱的体系,如果想当元素魔剑早就该入行了,现在拐入这条道路,无法是配合郑礼可能即将入手的雷电能力。

再扩展一下,如果之前谋求什么雷神的神话生物的时候,她可以很自然的成为一张拼图。

但这无疑也扼杀了雨樱作为魔剑的潜力,可以说是为剑主牺牲了自己,郑礼并不喜欢,也觉得不需要。

事实上,他是真的不需要......成为元素魔剑最大的优势,无疑是可以导电、纳火、引水、凝冰,可以作为剑主的手臂延展扩大能量元素的攻击范畴。

而如果没有这个能力.......呃,灵剑也是会痛的,烧伤、电伤自己的灵刃,简直蠢到爆。

但郑礼有宙斯神权,他的肉体是可以吸收雷电的,灵刃被视作肉体的一部分,当然不会被电击。

这个事实,已经在和刘卡特交手中验证过了,就是二十四镇守级别的雷电绝杀都对其无效,堪称规则意义上的超级雷免。

郑礼自己想通了,把事实和林雨樱一说.......她直接去摸了摸电门,然后真的没有任何感觉。

郑礼还给她展示了一下没有产生雷电能力,依旧能够使用神权的办法。

“呃,看吧,亮了吧。”

他一手摸着插座,一手握住灯泡的两极,那灯泡真的在手中亮了起来。

雨樱饶有兴趣试了试,自己居然也可以做到,摸着开始发热的小灯泡。

亮亮的圆圆的,在郑礼脑后发光,她捂嘴笑出声。

在确定事实之后,林雨樱也不会矫情,浪费说不定最后一次的进化机会,直接将这个选项压倒了箱底。

“第二条,就是增益我的刃体,增强我的独自作战能力,我个人并不怎么喜欢。”

“这个可以有,我们列入优先考虑范畴。你现在是我们战团最强的,你的实力增强,等于整个团队的上限提高........呃,怎么嘟着嘴,我说错了?”

觉醒的灵族,拥有自己的刃体(肉体),意识也以肉体为中心。

但事实上,他们的本体依旧是灵刃,证据就是就算刃体死亡,灵刃也只是受到了重创,隔上一段时间(相当长),还是可以重组肉体的。

但如果灵刃本身受损,就是直接打出gg,即使刃体完全无损,也是倒下暴毙的结果。

也正是因此,灵族的刃体和真实的肉体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他们无法彻底将灵能器官融入体内,让其和自己的肉体一起成长,预设构建的灵能器官始终只是一种外挂部件。

但和人类不同,他们类似阿特尔族的半硅基半炭基肉体,承载生物能的上限更高,甚至只是吃灵能就能不断增长肉体上限,对强力灵能器官并没有多大需求。

在进化的道路上,拥有肉体的独行灵族和人类剑主,走的是相似甚至交叉的道路,但体现出来的,却有各种千丝万缕的区别。

比如说,绝对不要和灵族以伤换伤,死的的绝对是你,也不要在没有强力灵能器官支持下,和灵族拼硬属性,那也是找死之道.....即使生物能相当,但你的肉体承载力是原不如对手的,表现出来的依旧是碾压。

灵族作为独立剑主的话,也并不需要多强大的契约灵刃,他们更重要的是进化自己,这一点很类似阿特尔人了,

原本的林雨樱,实际上是四刃猎手(原五刃,妹妹独立了),但随着和郑礼的契约,之前的灵刃全部自动解约。

她只留下了一把军刀,就把其他的三把高突灵刃都交付给了妹妹.......这也是时迁城的潜规则。

如果将三把灵刃视作财物,归于新剑主也理所当然,但如果将三刃视作有自我意识的独立个体,这种做法就有点过分了。

这方面争议挺多来的,林雨樱还主动道个歉,说想给弟弟妹妹们更好的发展机会。

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真的交给了郑礼,他又多了三刃,就算浅层契约签约成功,也是必须直接丢仓库的。

没有剑主的灵能供应,这些高突灵刃就像是突然断了营养的半大小子,可能就此沉寂甚至意识消亡。

林雨樱已经是灵刃而不是独立剑主,和郑礼达成了灵能循环的她,是不可能再分灵能给弟妹们的。

就算现在握着的那把军刀,也只是分享(从郑礼那里获得的)灵能而不是循环灵能,对进化并不多大帮助不提,更致命的是分薄了林雨樱自己的营养,影响了她的进化。

这把军刀,实际上只能作为挂件,外挂在“郑礼体系”之外,消耗林雨樱的资源。

其实,理智一点,她可以直接握着自己的剑体,绝对比这把五突的军刀要厉害的多。

只不过,已经隐隐约约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