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罗纳德·唐(第1/2页)
作品:《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小说》第74章罗纳德·唐
老唐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这间屋子地段很差,晒不到太阳,衣服洗了都只能阴干,夏天还好,到了春天的梅雨时节,有时候会越晒越湿,还会长出滑溜溜的青苔。
这间屋子唯一的好处就是租金便宜,很适合他这样的穷人。
摸出手机,老唐看了一眼时间,12点34分,他从床上坐起来,拿起床边的大瓶的矿泉水往嘴里灌,牙都没刷,就从纸袋里拿出一个樱花饼,细细咀嚼。
坐起来在床上发了会儿呆,他下床洗了个冷水脸,坐在电脑前,打开猎人网站。
他无聊地浏览任务记录,不知不觉,他当猎人已经有些年头了。
罗纳德·唐,他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他是被收养的,高中就辍学,靠着这些秘密任务赚钱生活,不至于成为一个流浪汉。
无聊的人生没有目标,活着,就是全部。
游戏是个好东西,他在虚拟的世界提升数据,统领小兵,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
有时候他也会去华人区打牌,麻将馆在咖啡馆旁边,有电动的机麻,五角就能续杯喝上一下午的茶,不过他只玩手搓的,这样如果赢了要付牌钱,可以少付一点。
猎人的世界充斥着危险,老唐有很多次都是险象环生,这个世界有很多未知的生物,最危险的一次遇到了经典僵尸电影里的“粽子”,幸好他运气好,走到了一个贴满符咒的陶土房里,不然脖子上恐怕会多处两个血洞,以后就穿着清朝的官员服饰,跳着走路了。
除非迫不得已,真的没钱吃饭了,他才会去接任务赚钱。
他只敢接危险性较低的探金任务,什么帮派混战,叙利亚枪雇佣兵招募啥的,一向都是无视。
他天生第六感就很准,哪个地方可能有陷阱,哪里是正确的路,冥冥中,他似乎能看到被隐藏起来的地图,一些古老的机关,他一阵瞎捉摸也能运气很好地过关。
靠着狗屎运和晦气的特殊能力,他的任务完成率相当高。
这是他第一次抢到运送任务,对方在猎人网站上找人,说明他们的人被死死盯着,只有外来者才有机会逃出监视。
运送任务可以很难,也可以很简单,只要不被人发现,那就是一场惬意的芝加哥旅行,反之,就会变成一场惊险刺激的逃亡之旅。
老唐有信心,只要放文件的那个傻蛋不被盯上,他可以做到完美伪装。
文件运送地点和时间,雇主昨天就发给他了,只要在明天下午的时候,把文件运送到位,他就可以带着一万美金远走高飞,去找芬格尔和路明非嗨皮。
大学生活想来是很美好的吧,不知道住在宿舍里和舍友聊天是什么感觉。
老唐咧开嘴,对着镜子摆一个微笑,他没做任何打理,只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头发乱得不行,下巴一圈长满胡茬。
如果他穿着破烂的大衣,再拿上半瓶绿色的啤酒瓶,在路上行人都会绕着他走。
最好的伪装,就是不要做伪装。
他从板凳上挑了一件满是褶皱的旧黑大衣,披在肩上,拍了拍自己的旧手机和快要空掉的钱包。
雇主还是很通情达理的,车票钱都发给他了。
整装出发,带着满怀的期待,他前去布鲁克街,寻找秘密文件。
考场,很多人在鬼哭狼嚎,有人的悲伤化作清澈的水,从眼眶里流淌出来,例如一旁的布拉德雷。
有个皮肤古铜色的人以一个标准印度教徒的姿势在课桌边跪下,说:“是这样吗?是的,我已经明白了一切。”
他们一会儿就到处乱跑乱搞,一会儿又做回位置上答题,有人的试卷掉在了地上,他把金属做的钢笔笔尖用力刻入木制的桌板,用笔尖在木板上雕刻出动物图案。
路明非问过芬格尔,问他第一次看到灵视是什么感觉。
“就像脑门上开了一个洞,有人从那里灌进清水一样,空间变得像是无数丝线组成的,这些丝线忽然喷发出去,洞穿了时间,时间尽头有个女人在哭。也不知道怎么的,我一下子觉得很悲伤很悲伤,自己也哭了,自然而然就把答案写出来了。”
路明非也是这样,刚才一定是请神上身了,不然不可能画出这么优美古雅的画来。
那个男孩是在对他行礼吗?
他觉得不是,应该是某种过去的投影,他的祖先在对尊贵的皇帝下跪。
不过说来也是奇怪,明明是细线笔,纸上却有模糊的墨影,有点像是被火烤过。
言灵,这是他的言灵吗?
龙类的语言具有规则的力量,可以在一片空间里重新定义世界的规则,大部分混血种都能觉醒言灵。
也许他的言灵就是火焰!
热血动漫里,使用火焰的都是强力角色,要么是主角,要么是四大天王那样的重要配角,人类的文明自火焰与工具起源,火,有着非常特别的意义。
在楔丸的刀身上燃起火焰的纹路,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