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一路向北(第1/2页)
作品:《我的器官是妖怪和那本书相似》“小哥若是不介意,今晚就跟老朽挤一个帐篷吧。这外头湿气重,睡一晚上身子骨可受不了。”吃了一顿饭,大家也稍稍熟络了起来。
虽然还是不清楚吴玄之的身份,但大抵也分辨出应该不是什么坏人,可能是跟家里闹了矛盾的富家公子,这会儿正离家出走呢。
“如此,那就感谢了。”化生出脊剑妖后,他已经寒暑不侵。但能睡得舒服一点,他也不会介意。
这个戏班子总共有十六个人,共搭了三个帐篷。五个女眷睡一起,八个汉子一个帐篷,班主跟两个半大小子一起睡。
“咦伊啊……”
第二日一早,地面上结了一层霜,一阵北风吹来,寒气往骨子里钻。在这样的日子里,找个暖和被窝埋起来,那才是天底下第一舒坦的事情。
不过,戏班的人起的很早,天才刚刚亮,他们就洗漱完毕,或是吊嗓子,或是活动手脚。
两个少年正在老班主的训斥下压着腿,脸都快耷拉成苦瓜了。
“现在不练功,长大了就把式稀松,你师姐师哥们是不成了,以后咱戏班能不能出角儿,就看你们俩了。”老班主板着个脸,手中握着一根新折的柳条,看两个少年乱动,就是一鞭子下去。
两少年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额头上都见了汗。
“哟,吴先生您醒啦。”
见到吴玄之自帐篷里出来,老班主一扭头,脸上的表情登时由阴转晴。
人家能跑江湖,不说别的,这一手本事还是有的。
“这么一大早就起来练功,这唱戏的行当还真是不容易。”吴玄之感慨了一声。
这各行各业莫不如此,真正能出头的,哪一个不是从血与汗中爬出来的。
“咱们跑江湖的,戏就是命,你练了功,好歹有个奔头。若是连功都不想练,那就趁早别干这行,又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玩意儿。”老班主这话半是说给吴玄之听的,另一边,是告诫他那些徒弟的。
能出来唱戏的,哪个不是苦命人家的孩子。
众人听了这话,各自把心一收,越发努力的练起了功来。
众人又练了半个时辰,趁着空挡,老班主烧了些热水,把昨晚剩下的野菜倒进去煮开了,把面浆糊倒进去搅了搅,撒上些粗盐粒儿进去,就算是早茶疙瘩汤了。
大家都饿了,虽然不甚美味,但都吃得极香,呼噜呼噜的扒着碗。
尤其是那俩半大小子,虽然人瘦弱,但吃得却肚子圆滴溜的。
“吴先生,您这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是要往何处去?”老班主端着碗喝了一口,便凑在吴玄之的一旁,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吴玄之还真没想好去哪,他这是出来渡劫的,走到哪算哪儿吧。
“您这孤身一人的,也没个目的地?”跑了这么多年的江湖,老班主还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
一个富家公子,就这么在外飘着,怕是用不了三天,就会被人吃的骨头渣子也不剩。
“要不这样,您就跟着咱们戏班,别的咱不敢保证,但总有口饭吃。”在犹豫了一番之后,老班主试探着问道。
要说起来,老班主虽然心善,但也不是滥发善心的老好人。
他之所以打算收留吴玄之,也是打着抱贵人大腿的想法。若此人当真是富家公子,未来他们戏班子也能蹭点交情。退一万步说,这人是真落魄了,他们也只是舍了几顿口粮,也浪费不了太多。
吴玄之闻言,也没太大意见,对他来说去哪儿都一样。
跟着戏班子,还有人管吃管喝,倒也不错。
便一口应了下来
……
“小猴子,给大家翻个跟头,卖卖力气。”在一处集市上,老班主一敲铜锣,大喝了一声。
一旁的少年脸上涂了一圈粉色,做短打武生打扮,闻言便蹬蹬蹬连番了七八个跟头,又双脚一扎,稳稳落地,动作利落干净,非常见功夫。
旁边人纷纷叫好,有些闲钱的也不吝啬打赏,咣当扔了几文钱到那铜锣里。
一下午的功夫,众人累得满身是汗,做这一行的,挣得就是这辛苦钱。
傍晚时分,老班主清点了一下,总共也就赚了一吊钱,再刨除交给地头蛇的三百文,也就剩下七百文左右。
今天每个出演的人得给个五十文,其他的钱他得存着以备不时之需。
总的来说,日子依然是紧巴巴的。
吴玄之跟着戏班子一路往北走,跟所有人也逐渐熟络了起来。
大家本以为他是个富家公子,心里觉得不太好打交道,但相处久了之后,发现这人实际上没什么架子。而且知识面特别广,无论是国内民俗,还是西洋风貌,都能说得头头是道,甚至大家还听他说过几句洋文。
这年头,识字的都没几个,更别说会说外国话的。几个小子还央求着,也跟着学了两句。
一时间,戏班里整天都是什么鼓捣猫呢,鼓捣衣服呢。
这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