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四十三章 没必要讲诚信(第1/2页)
作品:《我居然认得上古神文蚂蚁文学》天赋,顾名思义,是一种禀受于天,与生俱来的能力。
就譬如柳柒柒的天生剑心和先天剑魂,无不是亿万万中无一的顶级天赋,所拥有的无上威能甚至超越了世间九成九的特殊体质。
换言之,天赋是一种比特殊体质更稀有,更强大的金手指。
第一个发现鬼魈拥有天赋的,还是钟文。
当初他将鬼魈当作“小白鼠”,以人为手段引发了圣人天劫,整个过程凶险异常,险些害他丢了性命。
好在鬼魈似乎颇有些主角光环在身,关键时刻瞳孔中陡然现出白色圆环,整个人气势暴涨,竟然生生扛过八道雷劫,强行步入了圣人之境。
换作旁人,还真认不出鬼魈的这种变化。
唯有钟文这个怪胎的脑子里装了海量杂书,恰巧在一本名为《盗匪传》的传记类书籍中找到了一位同样拥有这种天赋的上古强者,一个名为魑九杀的盗贼。
此人虽然名声不显,却是修为精深,实力强悍,在不屈意志的加持下更是性格不屈,意志不灭,与人交手之际,无论被打得有多惨,只要一息尚存,便会越战越强,不死不休,如同疯狗一般。
这样的对手或许不是最强的,却无疑是最难缠,因而令当时三圣界的圣人大佬们头疼不已,纷纷绕道,几乎没有人愿意放下身段去跟一个很可能打不赢的强盗死磕。
“砰!”
就在牧常逍思绪万千之际,鬼魈的拳头又一次狠狠捶在他脸上。
这一拳的威势较之先前竟然又强了一大截,直接轰碎了阴鸦教主的脸颊,一时间骨骼崩碎,血肉飞溅,噗噗的响声回荡四周,久久不绝。
恐怖的力量将牧常逍瞬间震退数步,那浸染着鲜血的半张脸在白光照耀下显得狰狞可怖,令人一眼望去,便会不自觉地心神颤栗。
这股子倔强劲!
和七万年前那个家伙简直一模一样!
绝对是不屈意志!
他伸手一摸脸颊,才发觉自己的半边脑袋已是空空如也,不复存在,终于确信鬼魈这股愈挫愈勇,遇强则强的狠劲,正是百万年难得一见的顶级天赋不屈意志。
真是造化弄人!
居然夺舍到了不屈意志的拥有者身上!
晦气!当真晦气!
贼老天,这一次,是你赢了!
望着鬼魈再度袭来的狂暴拳势,牧常逍苦笑一声,忽然将双臂左右舒展,彻底放松身心,仿佛认命了一般,竟是不再抵抗。
“噗!”
如此一来,鬼魈的拳头毫无阻碍的穿透了他的胸膛,恐怖的威势喷薄而出,纵横肆虐,瞬间将阴鸦教主轰得片片断裂,化作无数碎块溅射四方。
“垃圾!”
一拳轰碎牧常逍,鬼魈冷笑一声,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呸!”
话音刚落,弥漫天地的无数血肉突然再度碎裂,化作无数个色彩斑斓的光点,四下凝聚,相互连接,竟如同像素点一般,拼凑成了一幅幅活动的画面。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看上去约莫六七岁的懵懂孩童。
这是一户剃头匠家里的三男,或许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小小年纪便懂事乖巧,天天在店里忙前忙后地替父亲打下手,每日里最有盼头的,便是母亲和妹妹跑来送午饭的时候,一家人感情和睦,日子虽然清贫,倒也其乐融融。
然而,平静的日子却并没有持续多久。
只因统治这一域的势力名为水月洞天,与另一个叫作天音崖的洞天发生冲突,彻底决裂,很快便引发了一场战争。
出乎许多修炼界大佬意料的是,原本的小打小闹竟然不断升级,最终演变成了旷日持久的惊天大战。
随着两边的伤亡不断增加,域主魔笛书生终于将注意力落在了平民百姓的身上。
只因这位以笛子作为兵器的混沌大能拥有一门神技,唤作“一曲销魂”,能够以笛声强行激发出人体潜能,再配合一门残忍的功法,可以令一个普通人在短时间内修为暴增,甚至达到灵尊境界。
这等逆天秘术,当然不可能毫无代价。
副作用便是,接受秘术之人不但潜力耗尽,修为再也不得寸进,而且还会寿元大减,至多活不过一个月时间。
于是乎,数不尽的平民百姓,尤其是青壮年男子顿时被魔笛书生当作消耗品,一批接着一批地送上了战场。
男童的父亲、两个哥哥甚至母亲都未能幸免,被水月洞天强行征兆,成为与天音崖抗衡的牺牲品。
再次见到父母兄长之际,他们已经成了四具冰冷的尸体,被水月洞天的弟子以“烈士”之名给送了回来。
极度悲痛之下,男童仿佛在一夜之间长大成人。
此后,他和妹妹两人相依为命,靠着手中一把剪子和那尚不纯熟的剃头技术,倒也能够勉强度日。
谁曾想生活已经如此艰难,水月洞天居然还是没有放过这对可怜的兄妹。
三年后的某一天,那群身着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