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可以借用一下你肩膀吗?(三更求月票)(第1/2页)
作品:《我的国风女友人物介绍》“云想花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这是李白生平唯一一首放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狂傲,尽显温柔为一位女人写的诗。
李白有一半的胡人血统。
杨玉环有一半的胡人血统。
一个是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仙——李白。
一个是历史上一提起盛世大唐就绕不开的女人——杨玉环。
李白上辈子大意,才在安史之乱时马嵬驿兵变,唐玄宗迫于形势,命令高力士将杨玉环勒死在驿馆佛堂前的梨树下。
这辈子岂能重蹈覆辙,让唐伯虎那挨千刀的杀了她?
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刚才那一刹那,李白差一点就起了杀戮。
若是动真格,剑仙李白自然是不惧唐家霸王枪的。
……
那次兴致大涨在杨玉环20岁的生日宴上喝高了,看到杨玉环朝众人献舞《霓裳羽衣舞》,李白才挥毫泼墨写了“云想花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诗句赞美杨玉环。
结果——哦豁。
第二天就遭到李隆基的发配,永远也不许踏入长安半步。
“我日!”
李白当时就想提剑杀进大明宫灭了李隆基那老贼。
终究是骚动惹了祸,才被迫离京。
月华之下,李白御剑飞行的方向是古时候的长安,那个安史之乱后李隆基被埋的小山坡。
“何必呢?他下令赐死你的。”
李白心在滴血。
自己和杨玉环是知己,而且又有一般的胡人血统,彼此之前隔着一个李隆基,李白这人虽然放荡不羁,但却从未越轨之举勾引杨玉环。
他喜欢堂堂正正,偷鸡摸狗的事他可不干,终究是一个——侠。
“他也是有苦衷的。”
“哦。”
李白哦了一声不想说话,也让杨玉环别说了。
搞不懂她,人家都狠心杀了你,你还要去他坟前看他。
待会儿我就去刨坟鞭尸。
……
“he-tui”
“呸!”
“之前还他妈的好意思骂我是舔狗,也不照照镜子谁才是舔狗!”
此时最郁闷的要属唐伯虎了。
心里面那团火啊!想砍人!
“李白了不起啊?别让我再见到你,要不然我唐伯虎一定砍死你,为了个女人跟我翻脸,草!啥玩意儿!”
“太气人了!”
唐伯虎气得要发飙。
“伯牙陪我喝酒!”
唐伯虎消失在屋顶。
……
与此同时,江羡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就看到坐在大榕树下的四个女孩子。
一眼望去眼前一亮。
四个女孩子都洗了澡,头发潮湿的披在后面,穿着超短的短裤和t恤。
“喂,江羡你来了,赶紧给司司上药。”
见江羡来了,小渔儿把手中的云南白药递给他。
江羡蹲下来检查了一下童司司的脚踝,“还疼吗?”
“比刚才好多了。”
“应该没事了,我背你吧。”
说完就转身拍了拍背。
“哇喔——”
舍友酸咪咪的起哄。
童司司红着脸咬了咬唇,爬上江羡的背,江羡起身耸肩,“司司交给我,你们三个放心吧。”
小渔儿:“我怎么觉得交给你,我们才不放心呢,呵呵呵。”
江羡一本正经的说:“既然你们不放心,要不这样吧,你们三个跟我一起回家。”
“略!”小渔儿朝江羡吐了吐舌头:“贪心不足蛇吞象,你想得美。”说着就搂着左右两边的女孩子给江羡介绍:“这位是洛清欢,也是司司的好闺蜜。”
“名字不错啊,人间至味是清欢。”江羡笑呵呵的说。
小渔儿:“哇喔…江羡你不老实,人间至味是清欢,你莫非想要吃了清欢,啧啧啧……司司的闺蜜你都想吃,渣男!”
江羡笑了笑:“开个玩笑而已,对了这位美女叫什么名字?”
小渔儿抢着解释:“她叫……呵呵呵……枫林晚。”
江羡淡定的点点头,一本正经的问:“枫林晚名字很有诗意,对了你是哪个枫,哪个晚?”
“停车坐爱枫林晚的枫林晚。”
“哦,有画面了。”
“你!江羡你找死啊你!我去……”
枫林晚哪知道自己被江羡给套路了,气得叉腰指着他,质问童司司,“司司这就是你爱的死去活来的男人?”
童司司抱着江羡的脖子,红着脸说:“我哪有爱他,你别胡说。”说完又低声提醒江羡:“你再戏弄我闺蜜我掐你。”
枫林晚和洛清欢初见江羡,长得超帅有体贴,但是好油嘴滑舌,有点坏坏的那种,特别是眼神很不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