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堂中对(求月票)(第1/2页)

作品:《醉枕江山第二部

早上天还是晴的,上午正审着案子,天就渐渐阴起来,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居然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

大理寺直程灵和侍御使赵久龙及其随员在刑部公厨吃了午餐,便与杨帆等一起到了二堂歇息聊天。

这时雨水更大了一些,签押房外的滴水檐下,几个衙差无聊地仰望天,雨水渐渐凝成雨幕,从檐上汇聚起来,流到廊下,于一汪小水泊中溅起朵朵雨花儿,随生随灭。

二堂里,杨帆、程灵、赵久龙三位主审官随意地坐着,东拉西扯地聊天。别看他们在公堂上剑拔弩张,只消对自己立场有利的,哪怕是一句话、一个词,也要争来争去,绝不相让,这时候却是一片悠闲自在。

几个人的话题谈的很宽,从钱粮田赋收支,到各府州县的官吏俸禄,乃至地方民情习俗等等,海阔天空漫无边际。聊着聊着,程灵和赵久龙便聊到了他们主持司法,这些年来处断的一些大案要案。

这些话题,杨帆自然是插不上嘴的,因此就成了一个洗耳恭听的陪客。

杨帆听了一阵,忽然随口评价赞叹了一声,便把话题生生地转到了西域军事,陛下西征的打算,以及自己当初如何巧妙筹谋,奇兵塞外,搅和的突厥十万大军的掠边计划半途而废。这些话题程灵和赵久龙自然也是插不上嘴的,他们也成了陪客。

于是,赵久龙清咳一声,又把话题绕到了诗文书画、风花雪月上面,在三位主审官的共同努力下,所谓诗文书画、风花雪月最后自然集中到了“风花雪月”上,这个命题是个男人都喜欢,于是三个男人一起开始聊女人,聊得一团和气。

午后的钟声响了,程灵笑了笑,肃然之气开始在眸中氤氲:“杨郎中,咱们升堂吧?”

杨帆也笑,只是有点皮笑肉不笑的感觉:“犯案事实已然清楚无误,接下来,你我三人该就量刑事宜磋商一下,拿出一个叫皇帝、叫朝廷、叫百姓信服的判决出来。本官建议,咱们就在这二堂商议好了,两位以为如何?”

程灵和赵久龙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道:“自无不妥,如此……,无需正襟危坐,咱们也轻松一些,哈哈哈哈……”

笑声戛然而止,三个人陡然都静下来,雨声好象这时才从厅外传进来,淅淅沥沥……廊下看雨的衙差们似乎感觉到了厅中忽然有些异样的气氛,扭头往厅里看了一眼,只见刑部的杨郎中侧靠在几案上,手中拈着一枚闪闪光的银鱼符,随着五指有韵律的起伏,那只鱼符在他指间灵活地跳跃着、翻滚着,攸而闪入掌中,攸而又出现在指背上。

大理寺直程灵坐在左侧一张坐榻上,背后靠着一只圆形的靠垫,双手一撩袍裾,翘起了二郎腿,右侧的侍御使赵久龙几乎是同时与他做了相同的动作。侧下方,两名衙役抬了一张几案悄然放下,放好文房四宝,一位书令在几案后面坐下……厅中就像在演一部默片,只有动作,没有声音。

当动作都静止下来时,杨帆手掌一翻,那枚银鱼符就从指尖跳到了掌心,他把鱼符揣回银鱼袋,坐直了身子,对程灵和赵久龙道:“程寺直、赵御使,两人谁先表述一下?”

程赵二人客气一番,便由先审此案的大理寺直程灵做结案陈词。

程灵咳嗽一声,说道:“潘君艺上门讨债,常林无力偿还。双方生口角,既而生争斗,争执中,常之远助父行凶,击杀潘君艺,事实清楚,当事人也供认不讳。我大周律规定,父为人所殴,子相救,致人伤残,照寻常斗殴罪减三等。至人死亡者,依常律处斩!故此,本官以为,常之远应判死刑!”

赵久龙瞟了杨帆一眼,见杨帆安坐不动,知道他是等着自己开口。他若开口,必是反驳大理寺,建议减刑的,虽然距杨帆的无罪释放还差着一筹,终究有相通之处,不免等于帮了杨帆的忙。

可是眼下杨帆不语,他也只好开口。在他想来,减刑从道义上是可以挥一下的,至于无罪释放,却未免施刑过宽了,眼下不妨先驳倒御使台和刑部的共同敌人大理寺,再与杨帆计较,主意一定,便道:

“法令之作用,在于防凶暴。孝行之作用,在于开教化。常之远救父,是行孝而非凶暴。常之远年纪幼小,能明白行孝的道理,这不是因为朝廷教化的功劳吗?《王制》称五刑之理,必原父子之亲;《春秋》之义,原心定罪!

今常之远生被皇风,幼符至孝!我等谳刑司法,应该惩恶扬善!常之远虽然杀人当死,不过他尚在童年,能知父子之道,若令其偿命,恐有悖朝廷彰行孝道之义,故而本官以为,应罪减一等。如此,既彰行孝道,又惩治不法,两全其美!”

一旁书令奋笔疾书,笔走龙蛇地将官员们的论刑依据一一记下。

程灵反驳道:“常林欠债在先,非义也。潘君艺索债,常林拒之,又生口角,只是寻常殴斗。常林之子助父行凶,若以孝道遮掩,减其刑罚,如此,天下人但有为非作歹者,其子岂不是都可以助父为虐了?”

赵久龙眉头一挑,道:“程寺直口口声声说常林欠债在先,是为不义。莫非足下忘了,七夕之夜,潘君艺见色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