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医学奇迹(第2/3页)

作品:《龙族:c级混血种被迫屠龙

埋伏龙侍无名。

一日后,伏击取胜归来的李雾月,惨胜。以法器镇压龙王,封于黑棺。对如何取胜的过程,则记录寥寥。

李元昊下令焚毁一切关于李雾月和其仆从的记录,配合世家屠灭军中龙类,将混血种收为己用。

1048年,昏庸无度的李元昊被次子李宁令哥所弑。太子依照夏国军中的习惯,割去了皇帝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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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雾月缓缓合上书本。重读完几乎没有龙王痕迹的历史,他并无明显的情绪。

2010年11月底(入侵卡塞尔两个月前),被天基动能武器重创后,他来到了一个遥远而略显无序的国度,墨西哥。

伤势基本恢复后,李雾月一直在墨西哥国家图书馆中读书。

诺玛的能力再强,也不可能找到一只遵纪守法,易容后认真读书的龙王。

林凤隆被杀,猎人网半废,加图索家失控。一切又回到了起点,不,比那还差。

谋定而后动,这是李雾月的习惯。读书是了解敌人最快的手段,而他读书非常快。

中年地中海的图书管理员很多天前就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亚洲人。

他从不将书借走,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

早晨,李雾月会挑选数本厚得像砖头的书籍,在无人的走廊里独自翻阅。第二天,他又会挑选完全不同的几本大部头。

他如同图书馆中的幽灵。从不与人谈话,行踪成谜,又经常冷不丁地在图书馆某处看见他。

无人知道他的来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装作在这里看书。

至于为什么是装作看书......他挑选的书涵盖各个领域,历史,物理,化学,社会学,表演艺术,生物学,心理学......

管理员弗朗哥寻思,这年轻人挑选的任何一本书,常人至少得花几年才能读透。遑论是横跨如此多领域,并且以不同语言书写的砖头书。

弗朗哥曾怀疑李雾月是偷书贼,但所有书都好好的,原封不动。

随着时间临近圣诞节,图书馆里读者逐渐稀稀拉拉,只剩下李雾月每天雷打不动地宅在图书馆里用时间零读书。

弗朗哥是个老光棍,平日里只有那么一两个狐朋狗友。日子久了,他莫名将李雾月当成了半个朋友。

李雾月像是在图书馆里陪伴他的幽灵。虽然从未和他交流过,但弗朗哥觉得这个人一定过得很苦。

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的人,不是智者就是孤独者,或二者皆是。

平安夜,图书馆三楼冷冷清清。弗朗哥即将下班回家,陪着自己那只萨摩耶过圣诞节。

弗朗哥又看到了那个怪异的年轻人,他正有些出神地盯着世界地图。

管理员突然脑子一热,下楼买了个牛肉馅的taco。鲜辣的红色酱料盖在熏牛肉粒和玉米脆片上,让人咽口水。

“merrychristmas.”

弗朗哥送了李雾月圣诞礼物,一个正宗的墨西哥卷饼。

年轻人并未如他意料中那样,流下感动的泪水,只是用看弱智的眼神打量着弗朗哥。

李雾月:“那边有个读者在找你帮忙。”

弗朗哥回头,并没看到其他读者。再看时,李雾月已经像幽灵般消失了。

平安夜,弗朗哥在家中外貌欠佳的圣诞树树枝上,找到了一块手指大小的纯金。

圣诞节后,他再也没看到过那个亚洲年轻人,也再没有读者取下那些吓人的大部头书。

李雾月已经找到了他心仪的应许之地,在心中一一记下他要杀的人。

他是弃族的王。即使他孑然一身,同样所向无敌。在他死之前,他要这个世界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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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隐破门走进icu,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伊丽莎白·洛朗。

往日骚得无人能敌的老年靓仔,此时一脸安详地躺在维生舱中,处于入土的边缘。

这维生舱看起来很高级的样子,昂热全身贴着几十个电极,插着呼吸机和不少管子,在里面睡得很香。

依照陈墨瞳的灵视,昂热可能是帮绘梨衣挡下了龙王的致命一击。也不清楚他是怎么做到的。

从昂热独自无伤格杀林凤隆开始,罗隐就确信了这老头藏着大秘密。就算失去奥丁之力加持,林凤隆也绝不是什么好对付的龙类。

罗隐望向病床边面容哀伤的年轻校董,颇有些惊异于对方的美色。

伊丽莎白的穿着风格偏向复古,但雍容的黑纱长裙在她身上相当合适。淡紫色的礼帽边沿垂下轻薄的黑纱,少女精致又庄严的面部线条若隐若现。

不行,不可以色色。罗隐打消了脑中闪现的念头。她是第二大校董洛朗家族的掌舵者,也是昂热最重要的后盾支持。

“节哀,节哀哈。”

罗隐和少女校董打了个热情的招呼,从风衣口袋里突然取出两支针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