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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破破破的道观还没关门

母,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我还想见见我儿子,我死的时候他才五岁,一晃二十七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林寞一拍胸脯:“这事包在我身上了。”

马振华进了槐树也没什么好安置的,挑了林寞隔壁的房间。等晚上天黑了,林寞和马振华都撕下身上的符纸,飘到了前面店铺。

正在刷剧的孙墨墨抬眼看了他俩一眼:“你俩这是要去哪儿啊?”

林寞将怀里的一堆香烛放到孙墨墨面前,嘿嘿笑着说道:“孙姐晚上帮我值个班呗,马大夫死了快三十年了,想回去看看爹妈,再看看儿子长啥样了,我陪他找找去。”

孙墨墨无所谓地摆了摆手:“反正我回宿舍也是看剧,在哪里看都一样。”看着马振华紧张的道谢的样子,孙墨墨笑了笑:“都是同事不用这么客气。你的事我也听观主说了,你被缚在医院将近三十年,这三十年的变化是日新月异的,你自己去找家人的话万一找不到不说,再自己也整丢了就麻烦了。小林虽然不是咱本市的人,但是他在明江呆了好多年了,这附近他都熟,他带着你去我们也放心。”

——

马振华白天回来的时候光顾着激动了,没怎么注意车外面的景色。这晚上一出店门,看到的地方皆是霓虹灯闪烁,外面高楼大厦车水马楼看的他都有些走不动道了。

因为是以魂体的状态出去的,林寞带的是父母烧给自己的手机。连上阴间的网络,林寞问马振华:“你家以前住哪里,我导个航。”

马振华露出了一丝回忆的神色:“当年我住的小区叫迎春小区,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个地方。”

林寞:“还真有,是个挺老的小区了,我刚工作的时候没什么钱,就在那里租的房子。”

迎春小区是90年建成的小区,当时马振华已经工作了几年,手头有一些积蓄,加上父母凑了一些钱,花了四万块钱买了一套二居室七十平米的房子。当时马振华的儿子马雨晨才刚刚三岁,总是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为了不让儿子凉着小脚丫,马振华特意铺了地板,还装了暖气笼子,这在当时算是比较豪华的装修了。

在马振华的记忆中,迎春小区是当初最新最好的小区,楼房漂亮小区里也宽敞,只是当时位置略微偏了一点,在市区的最北边。再往北就是大片的麦子地,西边则是一片小树林。

马振华还东张西望找小树林的时候,林寞已经拽着他进了一个老旧的小区。记忆里楼房漂亮的外墙颜色已经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小区里宽敞的小道已经不见了,楼前楼后被人开垦成一块一块的,种了各种各样的蔬菜。其余的空地不是停满了电动车就是塞进了小汽车,满满当当的让马振华想起了帝都的大杂院,而小区北面的大片麦子地和西边的小树林更是让宽阔的马路高耸的大楼取代了

马振华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一切有些发怔,有些不敢置信地喃喃自语:“我们小区怎么变成这个样了?”

林寞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这个小区都快三十年了,肯定不会像你刚买的时候那样。对了,你家住在哪栋楼还记得吗?”

马振华抬头看着前面那栋楼六楼的窗户:“就是前面那栋,我家的灯还亮着。”

林寞:“那我们飘上去看看吧?”

马振华摇了摇头:“我想从楼梯走上去,就像我记忆中的那样回家。”

林寞虽然才死了没多久,死后也没有回过家,但是他能理解马振华的心情。虽然他们比普通的鬼来说已经幸运很多,能和家人保持联系慰藉他们伤痛的心灵,但毕竟是阴阳两隔,他们和活着的人已经不一样了。

马振华家住在六楼,他就像十八年前他下班回家时的那样,一步一步走上楼梯。

现在正好是晚上七点来钟,楼上不少邻居吃了饭都拿着蒲扇出去纳凉,马振华贴着墙站着有些激动的辨认每一个人,要是认识假装人家能看见他似的打一声招呼,遇到不认识的难免有些惆怅,嘀咕不知道是哪家搬走了。

五层楼走了将近十分钟,马振华终于到了自家大门口。二十七年了,还是那个熟悉的铁栅栏防盗门,只是当初锃亮的防盗门已经变得锈迹斑斑了。

马振华眼圈有些发红,他努力挤出一个笑脸,用微微颤抖的声音喊了一句:“老婆,我回来了。”然后敲了两下门,从门上穿了过去。

林寞跟在马振华身后进了屋,发现这屋里的装修风格还是以前的样式,估计这么多年就没变过。客厅里一角摆着一台电视,电视哗啦哗啦响着播放着节目,可是没看见人。

马振华四处张望了一下,先去了卧室,在没看到人影后他钻进了厨房里,等看清厨房里的情形以后顿时大惊失色。

厨房里一个七十来岁的老太太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身边有摔碎的盘子,估计是洗碗的时候犯了急病。

马振华看着老太太的模样略微一愣,接着赶紧伸手去扶:“妈!”

透明的手从老太太身上穿了过去,马振华这才想起来自己的符纸已经撕掉了,他现在碰不到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