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9 人生地不熟(第1/2页)
作品:《至尊神医阳顶天笔趣阁九月鹰飞》“没事。”可可全不在意:“你上去,我守着车子。”
“我很快下来。”
阳顶天下车,进了酒店,到房里,却见焦离孟一脸沮丧坐在那里发呆。
“怎么了?”阳顶天好奇。
“唐姐不肯跟我视频。”焦离孟沮丧的摇头:“她说视频有人监控,给人看见丢死人了。”
“我说是吧。”阳顶天哈哈笑,道:“我要去解决居里的事情了,你就呆在酒店里,酒店里还是安全的。”
“不要。”
焦离孟一听阳顶天要丢下他一个人,顿时就跳了起来:“我一个人害怕,这鬼地方,人生地不熟,还到处是枪炮。”
“那你打算怎么搞?”阳顶天有点头痛:“跟我一起,可能要打仗。”
“没事啊。”焦离孟道:“我呆你戒指里好了,戒指里绝对安全啊。”
说着得意起来:“我喝着小酒,看你打仗,就等于玩红警了。”
“我靠。”阳顶天给他说得笑了起来,想了一下,点头:“那也行吧。”
他拿出扫描仪,扫了一下,这样的酒店房间,一般来说,不会有监控,但以防万一,阳顶天现在最注意的,就是不闹灵异事件,虽然说他现在是居里的体,也还是注意一点好。
扫了一下,没有电子设备,他就把焦离孟收进戒指里,随即出来。
“我来开车,去找长颈他们几个。”可可主动坐到了驾驶位,发动车子,这家伙开车很疯,不过车技确实不错,在街巷中拐来拐去,居然没撞上人。
焦离孟没注意可可的车技,倒是对可可的长像大加赞叹:“这哥哥帅啊,比居里的舍还帅一点,他这个基本算白人了吧。”
“是混血。”阳顶天点头,居里的记忆里,有可可父母的消息,可可的母亲是一个英国人:“不过这边的人,很多都是这样的,真正的黑人不多,欧洲人的殖民上千年了。”
“跟利比亚那边差不多了。”焦离孟有些兴奋的道:“老顶,你注意没有,这边漂亮女人很多呢,开头我看到酒店里有一个服务员,长得好象卡上校的美女保镖,我发现,混血儿往往更漂亮啊,尤其是几代几十代连续的混下来,那基因真的不错。”
他这话,却让阳顶天想到基因战士。
“要是以后,所有人都可以进行基因编辑,那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他出神的时候,可可的车却猛地一个急停。
“斑马,你们做什么去?”可可把头从窗口探出去,大喊。
阳顶天也醒过神来,一看,前面站着七八个人,为首的两个他认识,正是大丑和斑马。
斑马个子高大,两条腿特别长,他闻声转过头来,一眼看到可可,眼光一亮,叫道:“长颈给暴狼抓了,我们准备去找麻拐想办法呢。”
他说话间,看到了阳顶天,眼珠子顿时就瞪圆了:“居里。”
他飞快的跑过来:“居里,真的是你。”
“是我。”阳顶天打开车门,下车。
大丑几个也跑了过来,大丑人如其名,个高,壮实,但一张脸奇丑,就象个人形大猩猩,而且比较黑,虽然同样可以看出是混血,但就是比较黑,至少比居里的舍要黑得多。
这是混血的另一种现象,混血往往出俊男美女,但反过来,也有可能丑得他妈都不认得,当然,无论是特别美还是特别丑,都只是少数人,大部份都是平均水平,只是说,平均水平较高而已。
大丑看到阳顶天,竟然跪了下来,伸嘴去吻阳顶天的脚。
阳顶天下意识的要把脚收回来,不过随即想到了这边的习俗,这边的部族,即有现代化的网络,又还带着许多原始时代的习俗风气。
一个人,如果认另一个人为主,或者说,承认另一个人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就会跪下来,吻对方的脚,以示臣服。
居里是大骨族的少酋长,但他是老二,上面还有个哥哥,加上父亲别吉还活着,所以他这个少酋长其实只是个名,族里没有人这样吻他的脚。
但现在不同了,居里的哥哥死了,父亲又给苦苦族关了起来,那么,他的族人,如果支持他,愿意服从他,就可以吻他的脚,承认他酋长的地位。
大丑现在这么做,就是这个意思。
而阳顶天之所以在稍一犹豫之后没有收回,是因为,这样的礼仪,是不能拒绝的,如果拒绝,那就是对大丑的侮辱,是看不起他,说他不够资格,这是会给大丑巨大的打击的。
所以,他必须接受。
大丑突然的臣服,显然让斑马和可可都有些意外。
场面一时间有些僵。
不过只是稍一犹豫,斑马也跪了下来,同样吻了阳顶天的脚,但他吻完后,没有站起来,而是抬头看着阳顶天:“居里,你会带领我们,重振大骨族的荣光吗?”
“当然。”吸收了居里记忆,知道这一套礼节的阳顶天没有丝毫犹豫,他咬破中指,把血抹在斑马的额头上:“跟随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