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六章 【她的回答】(求订阅)(第3/3页)
作品:《每天都在升级打怪爆装备笔趣阁》议点,不禁问道:“你说的争议点是不是,当年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但是未立案这一点?”
林画自然也知道林书一种是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案件不受追诉期限制,仍然可以追究拐人者刑事责任。”
林书对着电话另一头的林画说道:“其实除了这一点,还有一个争议点就是追诉期的开始时间,按法律解释,是指犯罪行为终了,现在也有争议点,那么就是当年抢走那个孩子的犯罪行为即既遂,属于犯罪终了,但是这个行为却是一直持续,现在也没有找到,犯罪行为是持续,还是终了,第二就是先不说抢劫儿童究竟是拐骗儿童罪定罪还是更严厉的拐卖儿童罪,如果是根据拐骗儿童罪的定义,“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那个犯罪者的拐骗行为是不是应该是从拐骗之日起、一直持续到那个孩子满十四周岁,其犯罪行为一直保持持续状态,直到2011年才算犯罪终了,因此追诉期是不是应该从2011年开始计算。”
林画听林书这话,关于犯罪行为是否终了的确是有争议,但是她有些奇怪林书为什么会用拐骗儿童罪作比较,而不是拐卖儿童罪。
要知道那个货车司机极大可能就是人贩子,应该更大可能是拐卖儿童罪。
“林书,我明白你的意思,现在最关键的还是要找到那个孩子,最好能立案侦查。其实如果找到那个孩子,在量刑时,如果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和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还有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肯定会依法从重处罚。”
林书问道:“你觉得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从重处罚?”
“当然!”
林画理所当然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回答十分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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