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夜被火烧(第1/2页)

作品:《洪荒调查员百度百科

“大哥,怎么了?”大眼睛贼人本就聪明,见大哥这幅表情,连忙追问,其余贼人也是奇怪,这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哥,怎么忽然就吓成这样?

只是奈何六人只有大哥识字,于是还是只能将好奇视线投了过去。

“那和尚是大唐国主派去天竺的使者,身有王爵,这边是他的通关文牒,如今文牒失窃,怕不是会惹得大唐震怒,到时候别说我们几个,整个密合城说不定都要完蛋!”贼首满屋子团团转,其他贼人盗得重宝的喜悦也骤然消失。

大唐诶!如今天下最鼎盛之处,人族的政治经济中心,别看天竺有大雷音寺这样的地上佛国,在各方面还是差了不止一筹。

而与这巨大的声望相比,这些盗匪更重视的,却是大唐的军队,几年前,一只小商队在哈密国消失,这种事在西域相当常见,大家也都没当回事,但谁知道,那商队乃是大唐某位国公亲兵退伍后所建,最后几百名骑兵杀入哈密国,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将事情调查清楚,但凡是涉事的,没有一个能留下全尸的!

诸如此类的事情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并非孤例,以至于如今连盗匪剪径都绕开唐人的队伍(现代海盗见了咱兔子家的船也要避着,这就是国力强的好处)。

六人哪怕已经侵入房中,也未曾有过杀人的想法,原因便是此人入城时,拿出了一枚贞观通宝——若非唐人,可没人会把贞观通宝这种宝钱拿来付入城税。

好吧,对于这些西域人来说,贞观通宝这玩意就跟现代地球上发行的纪念邮票一样,虽然票值确实是那么多,但没有人会真的拿它们去寄信。

对于这位王爵僧人而言,若只是偷了钱,他们还不会有什么惊恐,大不了连夜跑路,但是现在,他们却把通关文偷来了!

偷这东西,往小了说那也是杀头的罪过,往大了说,更是往九族株连,甚至以大唐的以往的习惯,杀鸡儆猴之下,把城屠了再立个记录他们作死事迹的碑都不是不可能。

“要不,咱把这东西还回去?”瘦高贼人脸色愁苦,老大眼中却透出猩红之色——

“还,你怎么还?我们能轻松把这玩意偷出来已经是运气,在回去一趟,万一被撞上了怎么办?”

“那跑……”

“啪!”老大直接给了这白痴一巴掌,“往哪跑?虽然我们行事小心,但你以为那旅店老板真的不知道是我们哥几个动的手?到时候大唐的人过来一查,整个西域都无我兄弟的容身之处!”

“那怎么办?”瘦高个捂着脸,老大皱眉沉思,眼神不断在地上那堆金银中扫过,尤其在那珠光宝气的袈裟上停留了许久,脑中将自己掌握的各路资源翻来覆去的考量,只觉得脑中忽然闪过了一道灵光,随即咬咬牙道:

“我知道一个老和尚平生最喜欢收集奇珍异宝,我们不如以这袈裟作为人事,去他那里剃度出家,暂且当个和尚,只要避过风头,要做什么还不是凭我们的心意?”

“可是老大,这可是大唐的王爷,丢的是大唐的文牒,一个老和尚能挡得住大唐?”干瘦贼人面色愁苦,贼首却道:

“那老和尚的禅院乃是观音大士的地界,相传如今唐皇乃是降龙罗汉转世,他一个罗汉,定然是不敢得罪菩萨的!再者说,佛家不是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吗?我们当了和尚,便与凡俗之事无关了,他大唐也定不了我们的罪!”

“老大说的有理!”生着一对招风耳,却一直没有说话的贼人发出赞同的声音,不过随即又道:

“只是不能就此便宜了那个唐和尚,既然决定要出家避祸,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那旅店点了,若是被当做火灾那便最好,哪怕被查出来,也拖延了足够的时间!”

“老二说的有理!老五,之前跟波斯商人买的迷烟还有多少?”

贼首闻言觉得也对,哪怕是贼人,受到大唐文化的影响,也颇有种剃发如自残的感觉,再想想接下来一段日子不能吃肉,不能喝酒,不能找女人,他们便一身的恶意。

“够迷晕一座楼了!”老五是个相貌平平的男子,只是一张嘴,便能发现他的舌头有常人两倍那么长,在种花家,这种大约会被嘲笑为长舌,但在东南亚、印度等地区,却对于一条长长的舌头有着病态的审美,认为舌头越长的男人,越有男人味。

不过这年头长得“好看”并不足以成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所以这位仁兄,一样要来当强盗。

当然关于这六位奇形怪状的强盗究竟有着何等崎岖的人生路我们并不在乎,总之,经过一番商讨之后,他们重新将银钱、宝物装回储物袋中,趁着距离天明还有段距离,朝着那旅店走去。

虽然说这年头有什么奇奇怪怪的玩意又不太知道来历的,都可以推给波斯,但强盗们手里的迷烟,却是确确实实的波斯产品,据说是波斯当年进攻希腊的时候得到的配方,好像是什么神族御用的玩意,后来波斯哪怕失败,这些配方仍旧带了回去,如今变成了很多采花贼与衙内们喜欢的玩意。

当然,强盗也是一样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