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征召筑陵(二合一章,今日更新完毕)(第3/3页)
作品:《我为国家修文物小说》确就是重。”
就在此刻,从马上又下来一个身穿常服的中年人,他笑着对那军吏说道,“这些里人,大多都是重的徒弟。”
重一见,顿时一愣,之前没仔细看,现在才发现,这群士兵中间还有这么一个人。
这中年人他认识,是县工师葛。
县工师,相当于县工商局、县矿业局、县林业局等等好几个部门统合到了一处,权力还是很大的,当然他还管着县里面的各个官营作坊。
而陶坊里,却是小手工业作坊,虽归县工师管,但实际地位却比公营的工坊低得多了。
向南曾经在翻阅一些资料的时候,也多少了解一些。
在秦朝的手工业者中,除了国营大工场中的附庸工匠和刑徒之外,还有一小部分私营手工业者。
这个考古上有一定的发现,他们的地位要比一般编户农民还要低,主要的工作就是谋生和随时准备着“国家需要你”,然后你来服徭役。
这个角色,在《秦律•工人程》里面也是与刑徒并称的。
重见到县工师葛也来了,脸色便变得凝重了起来,又继续问道:“将军打听小老儿,又有何事?”
“好事,大好事啊!”
军吏没有说话,葛却是上下打量了重一番,抚掌大笑了起来,随后又脸色一整,大声说道,“奉丞相之令,征天下百工,共筑皇陵。”
重一听,顿时了然。
秦皇陵,他当然知道!
这秦始皇登基之初便开始建造的陵园,至今已经修建二十六年,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见他有些迟疑,葛便劝道:“如今我大秦战事刚刚停歇,万事待兴,你就算开了窑,烧出了陶器,也不一定卖不出去,这么多张嘴,吃什么,喝什么?”
“不如去骊山,为皇陵烧造陶俑。”
葛稍稍透露了一些,说道,“既能赚点工钱,又能服了徭役,有什么可犹豫的?”
秦朝的徭役政策,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黑暗无道,老百姓服徭役并不是当牛做马,挨打受骂。
当时服徭役是有工钱的,有的徭役朝廷管饭。
据云梦秦简所载的《秦律·司空》规定:有罪被判处罚款的人,或欠朝廷债务无力偿还的,以徭役抵债的,每劳动一天折8钱。
需要由朝廷提供食物的,每劳动一天抵6钱。
在朝廷服徭役,依律由朝廷提供食物,男子每天1/3斗,女子每天1/4斗。
而《秦律·工人程》则规定,隶臣、下吏、参与城旦的人和制造器具的工匠,冬季减轻工作量,三天只需完成夏天两日的工作量。
重听了也是脸色变幻。
说起来,国家征召,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这可容不得他拒绝。
就好像后世影视剧里经常看见的那样:
执法者在办案时,临时征用市民的交通工具一样。
当然,这么比喻有些不恰当。
交通工具是工具,人是人,不能混为一谈。
但道理却是这么一个道理。
既然无论如何都得去,而且还能有饱饭吃、有钱拿,那还想什么?
而且葛说得也没错,如今连年征战刚刚结束,大多数百姓们家里都很拮据,即便自己烧制出了陶器,也不一定卖得出去。
可该缴纳的各种税却是一分也少不得,而且还有这么多人口要吃饭……
想到这里,重顿时有了决定。
他转身看了看眼巴巴看着自己的粟和其他里人,对葛,以及那个军吏说道:
“请问大人,不知何时出发?”
葛一听,和那军吏对视一眼,顿时笑了起来。
征召工匠,每个县里都是分派了名额的。
如果征召人数不够,他身为县工师,当然是有责任的。
重作为远近闻名的陶匠,是此行的重点,可他是不更爵,实际上是可以不应征的。
葛之所以费心费力解释这么说,无非也就是让重心甘情愿去为皇陵烧造陶俑罢了。
他收拾了一下心情,肃然道:
“丞相有令,即刻出发,不得有误!”
重回身看了看粟等人,喝道:“听到了吗?回去收拾收拾,再到这里来集合,我们去骊山烧制陶器!”
其他人闻言,“轰”地一声散了。
粟却没离开,忧心忡忡地道:“父亲大人也要去?”
“嗯。”
重重重地点了点头,应了一声,“我不去,你们这些猴子要是惹了事,那可怎么办?”
这可不比打仗,给皇帝烧制陶器,一不小心就是个死罪。
他不去,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