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想要跳跃式前进的秦构(第1/2页)
作品:《只想当忘国之君的我》有句话秦构深以为然,“任何在我出生时已经有的科技都是稀松平常的世界本来秩序的一部分。
任何在我15-35岁之间诞生的科技都是将会改变世界的gm性产物。
任何在我35岁之后诞生的科技都是违反自然规律要遭天谴的。”
这句话放在改革上依然极为恰当,这段时间秦构已经知道新党官员搞出来这个法司只是为了给党争服务,只是想用法司之权限制王安石那群学生的权利。
至于限制自己的权利,他们根本想都没有想过,在人治社会里,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法律看得太重。
不过因为秦构自己的脑补,把那些官员的本意给想歪了,虽然想歪了,但结果却很好。
他都那么重视这法,法的地位自然就会高到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程度,那些官员要是突然发现自己想干些什么事的时候,会被各种条条框框束缚住,估计都很不适应。
并且他也发现自己要是用这法司干点什么事,加点私货进去,既不拉仇恨,也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况且现在王安石和新党的党争战场,已经转移到了法司中,双方都想用各种规矩把对方束缚住。
在快速推进大乾法治建设的同时,也正方便秦构浑水摸鱼。
他不仅是在双方在限制对方权利的时候偷偷加料,还乘机对民间风气下手。
在律法里明确规定保证女性的财产,也就是让嫁人后的女性不仅可以支配自己的嫁妆,她们今后自己做工获得的收益,那也是她们自己的,不是夫家的,夫家想休妻,也不能随便赶女方净身出户。
这还是小打小闹,他还乘机加了一些更猛的料,立法保障长工有权终止各类长约,主动结清工钱脱离主家的权利。
因为大乾不允许蓄奴,那些豪商们控制自己手下的方法就是签霸王合同一类的长约,借此控制自己手下掌柜之类的亲信。
秦构搞出来这些法律先进吗?那当然先进,不过他这已经不是把步子迈得有多大了,而是直接在跳跃式前进,一出问题也就是大问题。
那正是他想要的,用法律限制官员,让官员不爽,移风易俗又让普通百姓难以接受,那些豪商手下签长约的伙计又那么多。
那些伙计有了终止长约的手段,豪商们对其控制能力大减,一下跳那么远,大乾后续会变成什么样,让秦构十分期待。
大朝会上,每个官员都领到了一份堪比砖头,比原来厚了至少三倍的大乾律,正在仔细翻看,研究那多了许多的大乾新规。
越看那些官员,特别是新党官员头上的汗越多,事实上在秦构对成立法司的事表示大为不满后。
他们就意识到自己中计了,只能暂缓在明面上对王安石的打压,然而他们现在才意识到,秦构给他们挖的坑,远比他们想象的更深。
事实上那些官员之间联系那么紧密,秦构往大乾律里面加东西的消息根本瞒不住。
不过官员们自己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说出去又是一回事,就算是将来这大乾律的事在民间引发了很大不满。
甚至哪怕他们说出去,民间的人知道那是皇帝的主意,那也不会自找死路,把枪口对着皇帝。
只会说是他们这些新党的问题,谁让他们说要成立法司的,到时候秦构见民间意见太大,撤一大批新党官员,把不合适的法改一改就把事情解决了,压力全在要成立法司的新党官员身上。
法司副使吕惠卿对秦构加的内容早就是倒背如流了,之前一直给秦构说某些法不合适,不过秦构一直拖着不回应,说要到大朝会上再商议。
所以那大乾律刚发下来,他装模作样看了一会后就开口道:“启禀官家,这长约随时可废之法实在是对雇工太厚,对雇主太薄。
我大乾一些雇主在雇佣之时,有时会一次交付诸多工钱,这要是雇工可以随时废止雇佣合约,岂不是就白拿了雇主颇多工钱。
如此一来定有颇多贪心之辈先废合约,拿了工钱后再寻东家,钱财还是其次,就担心有太多人解除合约,让各类产业无法正常运转。”
秦构笑道:“众卿怎么看?”
现在王安石已经不是在朝堂独木难支了,他不用说话,就有学生替他代劳。
“启禀官家,吕副使之忧纯属子虚乌有,若真有贪心之辈敢那么干,合约将一个月该拿多少钱写得清清楚楚。
雇工多拿了钱,以欠债还钱的方式让雇主往回要就行了,若是真有什么商贾废止合约的人太多,以至于其产业无法维系。
如此无良商贾也应当关张,好给那些其他优良商贾腾出人手。”
吕惠卿反驳道:“既然如此为何不在大乾律上写明,若是各个官员有自己的想法,该如何处置?”
“这大乾律只是初订,吕副使乃法司副使,觉得不妥,写明就是了。”
又有一个官员在保证女性财产权方面提出了异议,“启禀官家,这女子外嫁后的规矩乃自古有之,若是贸然更改恐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