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加俸(下)(第1/3页)

作品:《日月永在顶点

朱允炆为什么突然要给官员加俸?

良心发现还是想要高薪养廉?

其实务实来说,大明的官员俸禄确实不高,甚至偏低的很了。

大明的财政收入主体是实物税,现银一直紧缺,所以在发俸上,也是用粮食加宝钞的方式来发放。

洪武二十七年,重新勘定的官员俸禄品级,九品官的年俸是六十石粮食加三十贯宝钞,换算一下购买力,一石粮食三百二十块钱左右,这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两万块钱。

但是账不能这么算啊,六十石粮食官员一年是吃不完,但家里的生活开销呢?

西北的官员还好,粮食价格比较高,卖掉一半换钱,倒也够平时日常的柴米油盐了,但江南富庶之地,粮价贱,卖了粮食换的钱根本不够用,这可不是后世,两口子一起上班挣钱,在这个年代,哪怕是个从九品的小官,也不可能让媳妇出门抛头露面,加上要养孩子和高堂,这个俸禄,确实养不起。

七品以下的官员,不贪腐不受贿,一年下来不够给家里人添两件新衣服的。

即使高居六部堂官,年俸也才一千石外加三百贯宝钞,所以他们每一个家里的亲戚,都会在地方想办法多占土地,这也是这些高官默许支持的,不然,怎么活?

我堂堂一个部院尚书,总不能一辈子就一个糟糠之妻,一个独子吧。

男人只有两个人生追求,一是权二是色,权有了,就难免想要寻钱来觅色。这是人之常情,是最基本的欲望需求,这点朱允炆是万万不能革正的。

官员的收入低,真不是一件好事。

太祖在这一点上,对于官员过于苛刻,

太祖起自微末,幼年时,元末的官员横征暴敛,腐败至极,极大迫害了底层百姓,这给太祖的心里留下了一个很恶劣的印象: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太祖洪武六年定下的官俸,比洪武二十七年要少将近一半,可想而知,明初时官员的俸禄确实很难够一个五口之家过活的。

都快要饿死了,还怕犯法吗?

官员很快开始贪腐,继而越来越猖狂,一年县税三万石,县里敢截留一半,只报一万五千石,可谓骇人听闻。

为什么那么大胆?

既然贪一两也是死,那就直接贪一万两!

干成一票,就逃官!

太祖对贪腐零容忍,对这种逃官也是动辄诛连满门,这种做法,单看没问题,但前后对应着来看,确实有些过了。

对贪腐零容忍没有错,但前提是,当官的起码不能比普通老百姓活得还累吧?

你不能指望所有的官员都是圣人,都认为做官就是燃烧自己,温暖地方的烛台。

就算有这样的干部,他们也有家人,也有家长里短手紧的时候,咱们不能让这些圣人流血又流泪吧?

一个县官,身兼后世县书记、县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等一系列的身份,应该做的事,是操心全县数万人的生计,责任很大,工作很繁重,一个好的县官,真的是鞠躬尽瘁,既然付出的多,理应获得更高的待遇。

至于拿到高薪后,会不会起到养廉的效果,那就要看看这时代大明干部的思想觉悟了,这不是外力可以干预的。

朱允炆要做的,就是保证朝廷可以养活这些干部,并且养的非常好,如果这样的话你们还贪那就别怪大明律下不留活口了!

太祖定下的贪腐剥皮这一条,朱允炆从未想过改正。

谁敢贪,就杀谁!

“朕登基这两年,我大明的现银收入越来越高,国库也算充足,加上朕又废除了宝钞,将来官员的俸禄,便以现银加粮食的方法吧。”

实物折俸暂时还不能废,毕竟现银税收是多了,花钱的地方也多,现在还不能完全用现银,不然,一年三千多万石的粮食岁入,往哪里用?

南方的官仓可全填满了,这么多粮食,一百多万的军队根本吃不完。

暴昭作为内阁阁辅之首,这件事上自然是他来主动露头。

“敢问陛下,这加俸,准备加多少?”

大明官制暂未改动,五军都督府十个左右都督,都是一品,宗人府左右两个宗正也是一品,二品官,整个京城里不知多少,加的太狠,朝廷开支上要多出一大截。

“借着加俸的机会,朕正好加定一下内阁的品轶。”

朱允炆以目视不远处随侍御前,负责拟定圣旨的翰林学子,后者忙提起笔来。

“宗人府的品轶以后就没了,将来朝廷的命官也不用在宗人府当值,都交给朕的宗亲去打理吧,五军府和总参品轶不动,领授一品衔,朕的四叔是总参谋长,朕当时许诺过,是一万石的年俸,就按照这个标准来吧。

三殿学士,领授正一品衔,年俸五千石加两千两银子。

大学士衔,领授从一品衔,年俸三千石加一千两银子。

协办学士,领授正三品衔,年俸一千二百石加五百两银子。

正二品衔,年俸两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