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殖民计划的争议(第2/2页)
作品:《临高启明完结没有》所突破。”
展无涯想了想说:“化工业的确是我们的短板。要有突破还得在材料上。我们的加工技术是严重过剩,材料方面严重短板。刚才说到搞电炉的事情,如果能搞成,化工和电力的门基本上可以打开了。现在海南有锰、有个小钨矿里边还有点钼。计划是开了年就开采,但是我们还缺少太多的东西。主要是铬、镍,没有这个我们基本上没法上化工,不管是石化、还是煤化工全没指望的,合成氨,农药全没指望。”
“铬和镍非常不好弄。倒不是提炼有难度,而是17世纪还没有哪个地方开采和提炼这两种金属:我们得从头到尾的自己做一条产业链。关键是国内这两种矿还不好找……”
“兰度不是在菲律宾正负责这事么?”
“菲律宾啊,光开采矿山的难度我就不寒而栗。”邬德皱眉,“热带原始丛林,矿石要在海边还好说,要在内陆,光活着找到矿脉就是奇迹了……”
海南本身有镍矿和铬矿储量,昌化的石碌钴铜矿的镍矿石储量还算相当丰富。但是都有储量小品位低的问题,开采成本却不小,典型的鸡肋资源。
“现在东南亚公司不应该满足于贸易,要多一些探险和开发的成分。”马甲提议道,“我们要推行混合所有制,东南亚公司本来就是混合所有制的。我觉得我们的步子可以迈得更大些,吸收更多的民间海商资本和人力进入公司,授予更多的自主经营权,可以仿效欧洲人的一些做法,要支持鼓励冒险家走出去,不要想什么‘失控’,以我们的力量,一点小殖民势力能失控到哪里去?充分利用民间力量去为我们寻找和获取资源,不要干预太多。现在什么东西都要我们自己搞:有些是技术问题不得不这样,但是采矿这种事,完全可以交给民间资本去运作么。关键是在法律上要规范好。”
“你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啊。”邬德笑道,“搞个探险法还是殖民法?对了,你们法学会折腾了这么几年,除了一个《治安条例》、《婚姻条例》和《民商法通则》之外一部正式的法律也没制定出来,搞得一遇到审判就扯什么‘澳洲行在判例’来掩饰,简直是自由心证嘛……”
马甲脸色一红,辩道:“法律是很严肃的事情,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再说我们的工作也不是简单的抄法条,还要结合本时空的具体情况,不能不慎重,所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杂采众家之长……”他生怕众人跟着质问法学会的工作效率问题,赶紧说道,“我们法学会已经起草完毕《婚姻法》和《刑法典》,《民法典》的草案也差不多了。诸位可不要小看了这几部法律,《婚姻法》包含了继承法等以小家庭为核心的民法的基本内容,为我们建立新的社会风气提供了法律保障。《刑法典》和《民法典》为我们把镇压清算宗族豪强和各路牛鬼蛇神准备了法律根据。有了这几部法律我们就基本有了依法治国的依据了。”
萧子山问道:“元老在你那法律上如何定位的?”
马甲说:“每一部法律的第一款都写着,元老神圣不受侵犯,元老是国家的柱石,元老不受本部法律的制巴拉巴拉,如涉及到元老的法律问题一律由元老院按照元老共同纲领处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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