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公司控制权再强化】(第2/2页)

作品:《科技之全球垄断最新章节

新的顶层架构设计之前,秦微木仔细研究过巴非特成功的经验,发现其中的一条就是公司内部的人要有绝对的发言权。

也即是投票权。

随后,股东会上开始表决,结果是毫无悬念的顺利通过表决。

走个流程而已。

秦微木早已经把公司法章程和股东协议拟定好了,表决完了当场就签。

罗晟不给他们任何反悔和反应的机会,到时候有人拒签,虽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什么,可纠纷问题总是很烦人,让你不得不分出精力去处理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

重新约定之后,蓝星科技集团b类股的面值是a类股的30倍,投票权却是a类股的200倍,a股永远不能转成b股,反过来b股可以在任何时间转成a股。

不仅仅把六大投资方那12%的股权变现收回来了,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罗晟对公司的控制权,其结果就是b股的加强之后,每股的价值高达几万美元。

这不仅仅散户无法购买,动态管理基金也无法购买,不管一个投资人从市场上购买了多少的蓝星科技股票,只要罗晟持有不低于9%的股票就可以拥有绝对多数的投票权。

如此一来,再加上有限合伙架构,蓝星科技集团上市了,华尔街也基本不可能直接干涉公司的发展。

而罗晟对蓝星科技集团的这种股权控制方式,在今后成为了众多新创公司竞相模仿的对象。

甚至业界广为流传着一句颇有调侃意味的话:如果你是创业者,如果你在创业之路上很迷茫,请好好研究蓝星科技集团,他会告诉你怎么做,这是一家目光长远并且精明到骨子里的公司,如果能从中学到三分也将受益无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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