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原来是他啊(第1/2页)

作品:《蜀汉之庄稼汉123读书网

冯永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评价成了好色之徒,如今的他正沉浸在成功的喜悦当中。

今年的夏耕很顺利,比往年快了不少。曲辕犁的成功,大大地增强了赵管家对养殖事业的信心,刚忙完夏耕,他就开始跑遍周边的村镇,大肆收购鸡鸭。没错,冯家的养殖事业还没正式开始,就已经把业务扩展到了鸭子身上。

现在冯永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当初他说要养三百只鸡的时候,赵管家会那么惊骇。在这个乱世中,即使是遭受战火最少的蜀地,再有余粮的百姓家里,最多也就能养个四五只鸡,想要再多,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赵管家跑遍了四周村镇,也就收到了四十多不到五十只鸡,而且还是从鸡苗到老母鸡各个鸡龄的都有。看着专门收拾出来养鸡的院子里大小不一的公鸡母鸡咯咯乱叫,满院鸡毛乱飞,冯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改善生活条件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啊!

“主君,这四周能收的鸡也就这么多了,隔天我再去城里看看,能不能再多收些回来。”管家似乎对没有完成主家吩咐的任务很是愧疚,想要努力再补救一下。

“不必了,赵叔再看看哪家还有鸭子吧,鸡不够,那就连鸭子一起养了。”冯永又不是那种不明事理的人,乡下都只能收到这么多,城里怎么看也不可能有多少。

不过,好像鸭毛可能做羽绒服啊!这年头,没有暖气,冬天里富贵人家也只有皮裘衣可以保暖,差一点的,好像也没有太好避寒的衣服,至于百姓,呵呵,有稻草盖就不错了。记得小时候家里杀鸡杀鸭褪下的毛都是留好晒干,等着收破烂的来收,卖出去的钱对当时的农家人来说不算少,至少过年过节买糖果水果的钱是有了。

想到这里,冯永心里越发肯定了养鸭的重要性,这时候又不知道棉花传入中国没有,就算是传入了,估计也就是只有极少一部分人知道,而且就算是现在把棉花放到冯永面前,他也来不及种出棉花做出棉被。

冯永怕冷,前世他原本是南方人,可是因为各种原因,长大后却又去了北方,甚至还在半年都是冰雪覆盖的北疆呆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一开始他被冻怕了,就算是后来适应了,可是寒冷的冬天还是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所以说他突然觉得养鸭子势在必行啊,而且是越快越好!

冯永想像了一下没有暖气的冬天,突然打了一个冷颤,转过头严肃地对管家说:“赵叔,这个事情还是得让你操劳一下,再去收鸭子,收得越多越好。”

赵管家点头应下,看了一下正在院子里忙碌的幺妹,目光里带着些许敬畏。在他看来,主家这种方法简直就是用某种不为人知的手段无中生有地变出鸡的吃食,和传说中点石成金的神仙手段也差不了多少了。而幺妹竟然能够学会这等神仙手段,想来根骨也是不同于一般人,怪不得主家要教她识字读书呢!

虽然说养鸡大业一开始就遭遇了意料之外的困难,可是冯永还是及时做出了补救。收不到足够的鸡鸭,这个对冯永来说根本不算是难题。农村里出来的娃子,别的不知道,难道连这个都不清楚吗?小时候家里过年过节杀的鸡鸭,其实大多都是自己家养的。而鸡苗鸭苗的来源,最开始也不是从市场上买的,而是哪个邻居家里有老母鸡抱窝准备孵小鸡了,就跟那家打个招呼,要么是自己出种蛋叫别人家的老母鸡帮忙多孵一些,要么直接是提前叫人家多孵一些,等小鸡出来后再上门拿东西换小鸡。直到后来生活上去了,才有了肉鸡蛋鸡的概念,市场上才出不同的鸡苗。那个时候大家也不缺那点钱了,叫老母鸡帮忙的事情才渐渐少了。

冯永叫幺妹注意鸡群的情况,如果发现有抱窝行为的老母鸡就马上单独挑出来,然后再挑出十几个种蛋让它孵。农家里一般养母鸡都是为了下蛋,一遇到抱窝的母鸡就马上想办法让它醒窝,可是冯永表示抱窝的母鸡可以多来几只。现在的鸡又不是后代那些改良了无数代后有目的地培养出的那些蛋鸡和肉鸡,基本上下够一定数量的鸡蛋后,都会有抱窝行为,鸡龄越大,抱窝的行为就越频繁,而且孵出来的小鸡还可以有老母鸡带,不用人工操心。当然缺点就是产蛋效率比后世低。冯永养鸡是给自己改善生活的,又不是为了拿出去卖鸡蛋,所以对这个缺点表示可以忍受。

古代有身份或讲究身份的人,只要没达到亲密无间的关系,拜访别人家都是要提前几天送出拜帖,以便让主人家腾出时间,不然不提前打招呼就上门那就是没教养没礼貌的表现。按说,冯永这种小门小户,暂时应该不会接触到这种层次,他也从来没想过自己家竟然也有人送上拜帖的一天。就在他正忙着挑种蛋的这几天,管家神色古怪地拿着一个名帖进来,说是有人送来拜帖。

“赵广?赵义文?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悉啊。”冯永看着手里的名刺,也就是拜帖,皱起眉头想了想,“这究竟是谁呢?难道我以前认识?”

认识当然是认识的,赵义文不就是那天和他搭讪的车夫吗?但冯永可以肯定,那是他和赵义文的第一次见面,可是为什么他的名字会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呢?

姓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