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识字与读书(第1/2页)
作品:《蜀汉之庄稼汉起点》冯永没有养蛆的经验,甚至连完整的过程都没有了解过,只能是根据自己前世所了解的一点片断,以及根据自己的推断不断地做试验。而养蚯蚓,对冯永来说则是简单多了。蚯蚓喜欢肥沃的土地,或者说是它们可以把不太肥沃的土地变成肥沃的土地,是个好东西。
三国的人已经有了土地肥力的模糊概念,已经有了轮耕让土地休息恢复地力的做法,甚至有了把地里的杂草翻到地下做肥料的做法。可是恢复土地肥力最直接的做法是往地里撒农家肥,这一点却还没有人想到。就比如冯家的庄子,人们随地溺便,路上到处是牛粪,从来没有集中起来处理的概念,这让冯永一开始觉得很恶心,现在又觉得很浪费。
牛粪、树叶或者秸杆锄碎,再按一定比例拌上泥土发酵后,就是养蚯蚓最好的东西,也是肥地的好东西。从今儿开始,就要吩咐管家注意农家肥这件事。冯永在竹简上一边记下养蛆和养蚯蚓的想法,一边想道。
抬头看了看站在一旁等着伺候的幺妹,只见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里满是崇拜的眼神,连呼吸都比平时轻了许多,生怕惊扰了正在写字的冯永。
“识字么?”
摇头。
“想识字么?”
迟疑了一下,摇头。
“知道这个叫什么?”冯永晃了晃手中的笔。
“笔。”
声音很轻。
“那这个呢?”
再晃晃竹简。
“竹片?”
明显地疑问。
“这个叫竹简。这个叫什么?”
“纸。家里供有一个,是阿翁带回去的。”
我去!看来丁二说要把那张纸带回去供着还真不是胡说。
冯永心里想着,同时再晃了一下手中的笔,再问了一遍,“这个叫什么?”
“笔。”
“这个呢?”
“竹简。”
“这个呢?”
“纸。”
“想不想识字?”
点头,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慌张地又摇头,再看到冯永意味深长的笑容,幺妹连忙低下头去,声如蚊呐,“婢子不敢……”
“去找赵叔要个沙盘来和树枝来,就说是我吩咐的。”
读书识字,自古就是贵族的特权,到后来,才渐渐普及到一部分普通地主。至于普通百姓,从来就不在读书识字的包括范围。后世所说的那些所谓寒门子弟,至少带了一个门字,寒门也是门,至少也有读书的资格。至于普通百姓,那叫黔首,从来不被当作完整的人看,至少到三国为止不会。
没有资格读书,没有资本读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教蒙童识字,对于古代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只能让蒙童不断地重复背诵,只有让小孩掌握了足够多的字,才能切韵,最后才是“开讲”,“开讲”就是讲文章内的意思。这种方法效率极低,不但需要大量的资源,而且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普通的人家不可能担负得起。
即使对许多有条件读书的人家来说,孩子长到十多岁,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识字,而是学习一项生活技能。无论是最卑贱的经商,还是一项手艺,亦或者是管理田庄,只有学会一项生活技能,这样到了十四五岁能成婚的时候,才能有一技之能来养活自己和妻儿。
所以这个年代,识字和读书,是分开来说的。富足之家的孩子,可能会写一定数量的字,可能会认得大多数的字,甚至可能可以写出一封能让人看得懂的家书,但若要说写出一篇文章,大多数人都不一定能做到,这就是识字,但已经算是读书人了。而真正有条件有能力再进一步的,也不是全能达到读书的地步。因为有些不够聪明,或者有些没有读书天分,又会再被淘汰掉,剩下的,就是最精英的一类人。所以说,这就是古人把读书看作是一件神圣的事情的原因。读书能读出自己的见解确实已经算得上是最聪明的人材了,至于立传写书,那已经叫流芳百世了。
新中国成立前后,文盲率80%以上,到了2000年,只有7%以下。这其中,夜校扫盲功不可没,就是在冯永前世上小学的时候,在离学校大门最近的那个教室,还挂有夜校扫盲的牌子。而这扫盲的成功,有一个因素的不可忽视,那就是汉语拼音,这个原本用来消灭汉字的东西,最后却成了普及汉语的大功臣,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汉语拼音对以前汉字只能用直字或者反切的方法来注音是一个极大的进步。而冯永,如今就握着这个大杀器,虽然古今读音不完全相同,可是拼音的用法却是一样的。
教幺妹读书只是一个突然而来的想法,也是一时兴趣所在,冯永想知道,用汉语拼音的方法来教人读书识字,会不会比这个时代的方法快一些,至于幺妹自己能学到多少,那就看她自己的天分了。
得知冯永要沙盘是为了要教幺妹识字,管家看向幺妹的眼神都变了,不知道这个又他想到了什么,只见他点点头赞道:“这个幺妹看来真是个有福气的,竟然能蒙主君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