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节 公判大会(第1/2页)

作品:《临高启明小说笔趣阁

朴德欢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上,犹如流星划过天际一般消失在创业的轰轰烈烈的年代。他并没有被刻意的抹去。后世的历史学家,即使没有得到“真理部”的特别许可,也能在契卡和仲裁庭的公开档案中查询到他的最终结果:以贪腐且数额较大罪被判处终身苦役。档案中的记载仅到此为止。如果他有兴趣再继续查询这个人的下落,就得向真理部申请一张中等级别的档案查询许可证。然后他可以从浩如烟海的档案中查询到在朴德欢成为一长串数字之后的第四年,一张由鸿基煤矿特殊劳动处签发的死亡证明,死因:“事故”。

然而在当时的时间点上,朴德欢的被捕和审判却引起了济州的极大轰动。这个红极一时的前官奴婢,澳洲人的“弓箭从事官”,被揭发出来收取了大量的贿赂,有重大的贪腐行为。

以此为契机,从朴德欢身边的关系又陆续逮捕了一批与此有关的奉公人员和本地商人。轰轰烈烈的搞了一次反腐败运动。

由于济州岛这里没有正式的法庭,只有军事法庭――这种军事法庭并非由军人组成。而是仲裁庭为了配合扩张阶段地方机构不全,管理模式多为军管。受过法律培训的归化民干部少而且很多时候地方形式千变万化的环境下做出的折衷模式。

说引用的法律,大致是仲裁庭有成文法或者判例的循规判决,没有的,充当法官的元老可以从权,至于使用哪一种法律则悉听尊便。

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法制体制是极其粗糙的。所以仲裁庭已经发出通知:他们正在组织二个小组,即将到济州岛和台湾岛进行调研,着手制定两地的《基本法》。

南宫无敌临时充当庭长,成批的签署判决书。根据仲裁庭的相关建议,事关腐败案的判决只有二种:若干年苦役,没收全部财产。除了朴德欢之外,大多数涉案人都判处了三年以上不等的苦役。判处苦役的人员,不论年份全部发往台湾、海南甚至越南服役。那些罪行非常轻微的,处没收财产,然后留在本地编为“惩罚队”,无限期服劳役。

为了揭示这一运动的重要意义,《济州新闻》不但推出了案情专号,还专门在学宫搞了个反腐败成果展,学宫大成殿的地板上堆满了各种查抄出来的财货。

冯宗泽觉得这些“赃物”实在有些寒酸。朴德欢宅邸中抄出的银子铜钱累计还不到五十两,绸缎十几匹。其他什么棉布、家具、大米、食盐……林林总总的大多是生活日用品,连大酱都有。

“这也算赃物?”冯宗泽看了一圈忍不住评论道,“就这玩意?至少也该把张成雪绑了一起放在这儿,我觉得就她还算值点钱。”

“在一群人都要饿死的时候,吃得饱的人就是权贵。腐败不腐败,得看总体的物质水平。”南宫无敌说道,“别说济州岛这么个李朝的边郡,就是李朝的权贵又能有多少财货?你不是去过南朝鲜,参观过那个什么王宫么。那房子在大明也就一不发达地区中等地主大院的水平。你不能说人住在里面就不配叫朝鲜大王了。”

“话是没错,就是觉得忒寒颤了。”冯宗泽说。

“我们觉得寒颤,李朝的百姓还觉得很丰富呢。”南宫无敌看了看手表,小声问,“行动快开始了吧?”

“准时开始。”冯宗泽也小声的回答道,“薛维尼说他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

南宫无敌没吱声,两个人回到了监营。这里已经新布置了一间指挥所――济州岛治安强化运动即将从这里发出第一道命令。

济州治安强化运动由薛子良亲自制定,元老院在济州的所有资源,不管陆海军还是民政系统,都由他统一调配使用。

不过薛子良很清楚元老院的“嗜好”――没有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他们是不会欣赏的。所以他把这一工作交给了冯宗泽去处理。

冯宗泽、南宫无敌分头深入各部门,向各农垦中队、山东乡勇、日籍治安军、白马队和朝鲜奉公队传达了开展治安强化运动的命令。运动很快就在整个济州城了。

运动的开头是一次声势浩大的“公审”。在监营前搭起了高台,白马队人员手持棍棒为此秩序,日本治安军一个个太刀出鞘。城中的百姓,不论男女老幼,只要能走得动的全得参加。除了本地百姓,还有一部分山东移民和农垦队人员也来参加。整个广场和街道上挤得满满的。

冯宗泽有心要“搞大”,不惜动用扩音器,又专门配备了翻译进行同声传译:虽然公审的受众主要是当地百姓,但是也要给山东移民们提个醒。

在山呼海啸一般的吼叫声中,以赵明贵、张成雪为首的一批“谋逆分子”被押出来公开审判。事先已经宣读了他们的罪行,公布了证据,重点提到这些破坏分子组织实施放火、投毒等破坏活动――这和一般的破坏不一样,是不分青红皂白的无差别攻击,典型的“恐怖活动”,很容易激发起普通百姓的恐惧和仇恨。

南宫无敌还不断的把矛头引向金老爷和李朝。“恐惧”-“仇恨”,原本是“朝廷正统”的李朝成了“敌人”,百姓将自身可能受到伤害的恐惧转化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