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节 不结案的结案(第2/2页)
作品:《临高启明小说笔趣阁》,自己要是不识时务的跳出来说髡贼是黑手,就是给巡抚大人出难题――重要官员失陷临高,广东官场难道不闻不问?要出兵打仗那是自寻死路,别说广东方面根本不敢出兵打仗,就算是把即将回广州的髡目大商人郭东主抓起来交换肉票李巡抚也不敢――那就得准备第二次被火烧五羊驿了。
自己真要如此上报,就把李逢节和广东官场都给得罪死了。
林铭咬牙切齿的想了半天,最后决定只好捏着鼻子顺着广东官场的意思说了。高巡按就只好委屈他为国尽忠了。好在迄今为止,一切查获的证据都把他离开广州后的路线指向北面,除了自己和被澳洲人抓去的李永薰之外,没有人能提出是髡贼动手的确切线索。自己在濠镜澳的大索只能算是因为“风闻”,澳洲人最多算“有嫌疑”。
至于小姨子那是不能不救的--要不自己老婆就不能答应。再说也不能就这么便宜了外人!但是此事不能由官府出面,得自己亲自出马私下来办。好在有锦衣卫这块牌子在,在百户所里也素有人望,调动起官面上的资源还算不难。
林铭盘算定当,假模假式的安排人到处搜索,大张旗鼓的派人赶赴南雄州查案。最终广州方面给朝廷的奏折就成了高巡按自行离衙,下落不明。据可靠线索,他应该已经离开广东,进入江西境内。不过,广东方面还在“尽力追查”云云。随奏折还附上了一大卷的办案的文书材料。现在,除非朝廷另外指派专人来调查此事,否则这案子就等于是无限期的拖延下去了。至于朝廷会不会派专人来查,李逢节觉得不敢肯定,就算派来了也不见得能查出什么子丑寅卯来。再者这几年处处起火,遍地生烟,朝廷也未必有空来理会此事。
李逢节关照手下悄悄的给了林铭三千两银子作为酬谢,另外再致送一千两作为他给手下人的赏钱。除了高巡按的家眷之外,大家都算是满意了。
但是高巡按的家眷却对此的结局强烈的不满,因为高巡按会“弃官而走”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高家的内眷多次派人到巡抚衙门等处申诉,但是都被“正在严查”打发出来。从理论上说,只是上奏说明情况而已――高案并没有正式的结案,李逢节就拿这个搪塞家眷。
“高家说要派人进京去告御状。”李息觉对正在签押房办公的李逢节说道,他有些担心,事情一旦闹大了就难办了――古今中外概无例外。而且高家也不是平头屁民,有相当大的活动能量的。
李逢节不慌不忙道:“告御状?妇人之见!高大人又不是咱爷们给抓去得。他们准备告谁去?告什么罪名?”
“东翁说得是,只是高舜钦在京城里颇有些朋友、同年,如果高家去运动他们……”
“无非是要我们‘再查具奏’。我们也没停查此事啊。奏折上可有一字说此事已结案的?”
“哪倒是没有――”奏折不是李逢节写得,但是拜发前主要幕僚都参详过。
“既没有就是在查。他们还有什么可说的?”李逢节一笑,重新拿起了书。
李息觉知道东翁老爷是“拖”字决,拖到他离任拉倒。
“东翁!虽说如此,高家还是要稍微抚慰才是啊。”李息觉最近一直和高家眷属打交道,知道他们绝没有这么好打发――这不是给钱的问题。
“嗯。”李逢节考虑了下,“这事总得有人担待,我看高府里必然有几个同党。当初余知府和我说过,高家有几件事要他办,他当时碍着高大人的面子没敢答应下来。如今看来高大人一时半会也不会回广东,你就告诉余知府就替他们办了吧――正好也算是查案嘛。”(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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