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衣锦还乡!(第1/2页)

作品:《诸天之最强BOSS 菜刀手

一连数日,终于离开了南昌地界,进入了建昌府南城县。

过了县城,再走十多里,便是林家村了。

只是在进县城时,那值守的门卫在查验了林诺的身份后,顿时兴奋的高声叫道:“林诺林老爷回来了!”

这一声吆喝,顿时使得城门口处涌来了不少百姓,一个个既兴奋又畏惧的看向林诺,但也只敢远远的看着,没有敢凑上来搭话的。

林诺走下马车,目之所及,周边的围观群众便连连对他作揖,很是恭敬。

江西地界,文教虽然昌盛,但每三年一次的乡试,整个省份能中举者也不足百人,这录取概率,已经算是低的吓人了,远比后世考取公务员难了无数倍。

有时候一县之地,十多年都难出一个举人,这也是为何,林诺返回故乡时,会引来如此的轰动。

“哈哈,大人,祖辈相传,举人老爷是天上的星宿下凡,大人您是第二名亚元,那就得是地位极高的星宿,他们这是想多看看您沾沾福气呢。”

眼见林诺似乎有些不习惯被人当成吉祥物观看,赶车的中年车夫咧嘴笑道。

林诺笑了笑,没有跟他解释什么迷信不迷信的说法,毕竟自己能活着来到这一世,本身就已经完全超出了科学范畴,属于迷信行列了。

在一众百姓的围观中,林诺所乘坐的马车缓缓行驶,在行驶至县衙附近时,当地县令以及一众官员早已等候多时,直接将林诺一行人拦了下来,非要设宴款待他们。

林诺拗不过,毕竟是当地父母官,自家哥哥嫂嫂所在的林家村在对方的治下,多少还是要给些面子的。

酒足饭饱宾主尽欢后,林诺起身告辞,迫不及待的离开县衙,往家中赶去。

自乡试开始到现在,已经折腾了大半个月的时间了,自从明白了自己与绝世高手的差距后,他现在是一点时间也不想再浪费了!

接下来,倒是畅通无阻的回到了林家村。

自家那原本很是破旧的庭院外,已经被粉刷了一遍,房门顶端更是不知被谁挂上了一块“亚元府邸”的牌匾,看的林诺有些哭笑不得。

接下来一整天时间,林诺基本上是处于应酬阶段。

随着他这位举人老爷归来,村中不管是熟悉的还是不熟悉的,基本上都凑过来想要与他说说话,几位族老更是带着他前往祖庙祠堂中祭祀,祷告祖先云云.......

忙碌了一天,天色彻底黑了下来后,林诺才算是终于松了一口气。

并不宽敞的房屋内,林诺、秀儿以及哥哥的一家三口,五人团聚一堂,点着油灯,吃着秀儿弄得烤野兔。

若是在其他人家,妇人家是没有资格上桌的,但林诺可不在乎这些迂腐的陋习,一家人吃饭,哪有那么多规矩!

或许是走南闯北惯了,秀儿对于烧烤这门技艺当真是炉火纯青,哪怕没有多少佐料,林诺等人依然是吃的满口生香,大快朵颐。

林诺这位哥哥,名叫林动。

当初林诺第一次见到自家哥哥与嫂嫂,知道了大哥的名字时,差点还以为自己其实是穿越到了玄幻小说世界。

不过自己这位哥哥,长得是五大三粗,面色黝黑,皮肤粗糙,与玄幻小说里的主角看起来是丝毫不沾边。

“二郎,这几天我出去多打些猎物回来,到城里帮你多换些米面,如今你也是举人老爷了,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寒酸了!”

大哥林动,是周边十里八村中最优秀的猎手,虽然没有正儿八经的练过武,但却有一股蛮力,而且箭术极为了得,乃是林家村狩猎队伍的队长。

每一次带队出去打猎,总能为村子带来不少的猎物,这也使得整个村子虽然说算不上富裕,但衣食倒也无忧。

在如今的时代,老百姓所要求的的极低,只要能吃饱穿暖,那幸福感就已经满满的,根本不会想着惹是生非。

正因如此,自从二人父母死后,林动不仅将弟弟养大成人,更是还有余钱供他读书,甚至还帮他娶了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媳妇。

虽然至今,这个漂亮媳妇,林诺还没有睡过。

“大哥,快要入冬了,没必要这么辛苦!”

林诺转头对着秀儿使了个眼色,秀儿心领神会,走向床头前,从床头后拿出了一个大红包袱。

林诺接过包袱随手打开,里面是摆满了一排颜色锃亮的银子,看起来少说也有上百两。

“大哥,这次我中举后,收到了不少的礼物,我将一些用不上的玩物变卖了,倒也换得不少的纹银。”

“这些银子,我留下一半,以待来年科举之用,至于剩下的一半,你拿去,到城里添置个产业。”

眼见林动张口似乎是要拒绝,林诺不由分说的拿出一半的银子,堆到了大哥跟前。

“大哥,咱们兄弟二人,不分彼此,见外的话就不必说了!况且日后大侄子也是要读书的,以后花钱的地方还很多,你就收下吧!”

林动是个老实汉子,并不擅长言辞,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