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节 民政工作(第1/3页)
作品:《临高启明石翁》第一百零一节民政工作
马千瞩说:“过去这样规定有从权的考虑。当初我们摊子小,不宜搞得太细,各单位都是一专多能――也是为了提高效率。现在既然要搞制度建设,吴委员和大家这么提出来很好。”他顿了下,“这件事情可以在元老院的会议上提出来审议。”
文德嗣皱了下眉,想说什么,但是没说出来。
会议上接着又就一系列的后续问题进行了讨论,特别是何时对海南全岛施展占领的讨论。实际占领必然牵扯到驻军和干部配置的问题,这两者现在暂时都很缺乏。经过讨论会议作出决定,先占据澄迈-琼山一带,控制海南出入口岸,然后再逐一对全岛各个州县进行实际占领。
“这样的话,岂不是还要扩军?”有人在下面窃窃私语。这次战争结束之后陆海军总人数超过万人。原本在企划院、元老院和政务院里就有一种声音,希望战争结束之后进行裁军,将海陆军人数缩小到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或者至少使得军队的规模不再膨胀。
现在要占领全岛,海南全府有州县十三。除去临高之后,每个州县至少要派驻一个连的驻军,全岛就需要十二个步兵连的基本驻军。这样一来,陆军不但不能裁减,还得增加一部分才能够用。不仅元老院和行政官僚体制内的人员不愿意看到陆军的进一步膨胀,海军同样也不希望在人力紧张的状况下陆军急需蚕食有限的人口资源。
“不需要扩军。”马千瞩说,“利用现有的兵力就可以了,我们实际上用不着每个县都派驻一个步兵连。”
“不派驻军,我们的统治权建立不起来啊。”没有武力作为后盾的政权显然是不能行政下乡的,而行政下乡这是他们最为看重也是竭力推行的一点。
光靠远处的威慑力就无法有效的行政,少量的干部根本不能沉入基层,一旦触及到地方shili的核心利益,就会被地方shili用暴力或者非暴力的手段“挤”出去。进行一次二次的报复并不能产生长期性的效果。zuihou就只能对地方shili让步:通过出让部分行政权力来换取地方shili的合作,保证纳税完粮。这无非又是在重蹈唐宋以来政权不下乡的覆辙了。
早在第二次反围剿作战之前,中央政务院就专门组织民政委员会的人员,对战后如何在尽量少派驻军队的前提下保证派出干部能够在当地有效的作为进行了研究。
进行这项研究的人并不是军人,但是研究人员对日本人在东北和华北的治安战和建国之后建立基层政权、肃清土匪的行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之后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完善的县级政权,每个县至少应该有一个县中队能够供县领导直接指挥,这样才能保证最起码的武力威慑和治安。如果不能做到这点,至少要保证在发出求救信号之后2~3天内能够有救援部队赶到。
“一个县中队就是一个连,和刚才说得每个县一个步兵连有区别么?”邬德虽然很赞同一个县一个中队的设置,但是这个每县一个中队的布置依然超出了企划院原先的打算――尽量减少军队的规模。
“有很大区别。”说话的人是被指派进行这项研究的民政人民委员会的副人民委员刘牧州。一个长着络腮胡的小白脸,举止儒雅,尽管说着一口尽量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不时却会露出苏白的口音。
“县中队是一种地方武装,换句话说类似武装警察。不管是训练还是装备都可以较为简单。包括人员和维持经费也可以尽量取自于地方。”他说,“我建议县中队可以尽量用本地人担任,军饷也不需要象正规军这么高。”
刘牧州的方案是派遣武装工作队进入各个县,尽量以大明官方的名义进行。比如澄迈的“善后局”就是一个范例。其他地方虽然不能用善后的名义,但是其他名义类似的官民合办机构诸如“乡约局”、“绥靖局”等等临时机构均可拿来借用。先从插手当地的主要问题入手,逐渐把权力扩大到县政的各个方面。等到时机成熟,再清理县里的胥吏阶层,全面控制县政。
“一开始的武装工作队必须有强大的武力作为保护,一个步兵连是应该有得。否则很难应对当地的复杂局面。根据各方面的情报汇总,琼州府各县的匪患都非常严重,而且地方上的豪族大姓差不多就是土皇帝,几乎个个拥有武装。没有强大的武力作后盾谁都不会鸟你。”刘牧州阐述着他的具体行动方案,对马千瞩等人来说这没什么稀罕的:无非是gcd当年接收政权的时候搞过的一套的翻版:派遣工作队-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寻找合作者-培训当地干部-建立组织-建立地方武装-全面清算旧shili……zuihou,政权就建立起来了。刘牧州的做法并不稀罕。但是他们面临的是比gcd更困难的局面:中华民国的二十多年历史尽管是一场悲剧,但是起码在全国的大多数地方都有些或多或少接受了现代思潮新思想的知识分子、小商人、工人和农民,一个县城,最糟糕也总能有一所小学,有几个几十个中学毕业生,几十个几百个小学毕业生。他们要面对的却是一个什么也没有的社会。这个社会的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