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节 报案(第1/2页)
作品:《临高启明石翁》“什么?!不可能吧,明女再怎么也是你姐夫的骨肉,你姐夫家又不是过不下去,怎么会把她卖了?你们有先去找寻了吗?”李子玉有些惊讶。曾卷姐夫家的茶居,他们过去曾经去混吃混喝过。
“还不是我姐夫那个扑街的续弦!”曾卷说到她气得脸都白了,“那婆娘一直就念叨着明女是个赔钱货,要把她卖给别人当丫鬟。她盘算这事有一段日子了。没想到竟真下这个毒手!”说着忍不住抽泣起来。
曾卷原对这个外甥女原没有很多感情,但是姐姐过世之后,孩子就成了姐姐在世上惟一的遗念,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也就完全不同了。
“哎哎,好男有泪不轻弹,莫哭!”李子玉赶紧安慰道,“来,说说怎么回事!”
“我前天给孩子们去送些零食衣物,从茶居出来正好看到诚仔、华仔――就是我的两个外甥,你都见过的……”
“这我知道,拣要紧的说。”
“诚仔、华仔两个在街面呆坐着,也不玩也不闹,我和他们说话,他们就都哭起来了,说明女不见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
“他们说前天晚上便没见明女吃饭。”曾卷道,“我赶紧去找姐夫两口子,姐夫吞吞吐吐,那婆娘一口咬定明女是出去玩了,我再三追问,姐夫才承认明女‘不在’,我问去哪里了,他们开始不说,后来被我问不过去,那婆娘便骂我‘多事’,还说明女是自己跑了,后来又改口说是被‘拍花’的捉去了……我叫姐夫一起去找明女她也百般阻挠,这才和她争执起来被推搡倒地的……”曾卷气愤地说完后又哭着向李子玉哀求道:“玉哥你一定要帮我啊!这孩子丢了官府自来是不管的,现在我们一家要如何去寻啊……呜呜呜……”
“曾兄莫急!这儿童失踪在我大宋是重案,你且稍坐,我叫阿贵来给你做笔录报案,我立即马上去向上级反映!”
“玉哥,曾卷我发誓这辈子做牛做马都要回报你的恩情!”
李子玉顾不上和他客气,他记得在万寿宫培训拐卖案的时候,教官特别提到拐卖案的“时间性”,能在头24小时内报案处置,找回来的可能性就较大。时间过去愈久,破案的可能性就愈小。
他赶紧到刑侦科,向当班的刑警报告这个案情。
当班的刑警正是高重九,刑警科的工作很多,他手头的各种大小案子就有十多个,不过儿童拐卖案是大宋警务系统中的“重案”,他不敢怠慢,赶紧关照先给曾卷做笔录,做好之后移送过来。
“姓名?”
“只有个小名唤作明女。”
“年龄?”
“今年有十岁了。”
“性别?”
“哎?女的女的。”
“家庭住址?”
“是我的还是明女的?”
“自然是孩子的。”
“六榕街141号万胜禄茶居是了。”
“失踪多久了?”
“前天晚上便不见了。要不是我今天去送点心的话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明女不见了。”一想到明女不知会碰到什么样的坏人曾卷就有些哽咽起来。
……
曾卷在阿贵那里做了笔录――这时候案子还没有上升到拐卖案的地步,照程序只能算是人口失踪案。
高重九看了看笔录,看到李子玉亲自陪过来的,知道来报案的一定和这位李警官有什么渊源,自己不但不能漠视,还得显得亲切才行――万寿宫第一期里,就属这李子玉混得好,看得出很受首长的青睐。
要按照过去的规矩,衙门是不管此类的案子的。这广州城里一年失踪的妇女孩童没有上千也有成百,若要在以前大明的官府是决计不会管这类案子。拍花之类的案子,高重九当捕快的也破过些,不过多是偶然性的发现线索,深入侦缉,最后破获,很少有人报官之后破案的――捕快一般也不管这类事。偶然才会有大户人家要求寻人的。
快班的捕役们虽然“吃黑”是惯例,但是一般不吃“拍花的”的财香。这行不但离散骨肉,而且这一行行事诡异阴毒,即使公门中人也怕受他们牵连“有伤阴节”。
不过,虽无勾结,却不代表公门中人不知道他们的活动。特别是捕吏都有大量的下层耳目眼线,要下力气,找到一个人并不太难。所以高重九先宽慰了曾卷几句,这才开始问具体的案情。
然而看完笔录,又问了几句,高重九道:“看样子是你姐夫自己卖的孩子。”
曾卷急道:“差爷你说得是。可是他死不承认,他那个扑街老婆更是刁恶,所以我才到警察局来报案……”
高重九道:“你即是阿玉的朋友,我就不说拐弯话了。若是他自己卖得,咱们警察局还真管不着……”
曾卷急道:“怎么……”大约发觉自己态度不够恭敬――这是在求人办事呢!
李子玉也道:“九爷,您就帮个忙吧!他姐姐就留下这么一点骨血,不能叫人给糟踏了!”
高重九道:“阿玉你客气了。我不是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