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节 鸿基站(第2/2页)
作品:《临高启明石翁》控制原先的海军属下的渔船队、执行渔业监督和代收“捕捞五一税”。农业部则负责组织土著渔民搞渔业组合。
在确定了双方的权限范围之后,吴南海和海军的李迪等人进行了一次渔业工作联席会议,就如何执行海军-农业部渔业管理协定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双方一致认为征收海产税的潜力倒是很大,奈何这里土著渔民生产规模太小了。
根据海军的数字,海上力量部从1630全年的征收的渔产税为4500担,合计500吨。而全年在在临高附近海域缴税捕鱼的渔民总渔获不会超过2500吨――大部分卖给了临高政权。在旧时空1934~1936年临高传统渔业的最高峰时期,临高渔获的全年总量有二万吨之多,显然即使没有现代化的渔船和渔具,采用传统渔业生产方法,临高这一带的生产潜力还是很大的。
推而广之到整个琼州海峡、海南岛周边海域乃至北部湾,能够挖掘的渔业潜力大得惊人。比起要强大的农业作为基础的养殖业,海洋捕捞业是唯一能够快速廉价又大量提供的蛋白质和脂肪来源。临高政权控制下的人口不断增加,对蛋白质和脂肪的供应需求愈来愈大了。
要扩大生产,一是扩大生产规模,简而言之要增加渔船,渔具;二是远海捕鱼,离临高不远的北部湾地区就是天然的大渔场,1956年临高渔船结队到北部湾捕鱼,一个渔季捕捞总量达到三万二千吨之多。三是采用新的渔具和捕捞技术,改进网具,把捕捞深度增加几米,增产就很可观了。
企划院院长渔民出身的邬徳在这些数字里看到了机会。他提出:开展对土著渔民“渔业合作社”的活动。
将临高统治区的土著的渔民统合到一面旗帜下,推广新式的渔船、渔具,推行多船协作捕鱼,进而进行远洋捕鱼作业,这些是民生上的好处,间接的好处是海军得以整合控制原本在海上分散的渔船,等于是得到到了一支海上后备力量。渔船不仅可以充当侦察、运输、巡逻之用,必要的时空还能充当战船。
邬德认为:渔民原本就有合股买船、捕鱼的传统,比起农民来他们的商业经营意识要强一些。他自己也是渔村出身,对渔民的思维模式算是很了解。由穿越集团牵头搞渔业合作社,进行股份制经营是有可能的。很可能比天地会搞的农业推广还要顺利些。
搞渔业组合的事情就成为天地会的另外一个项目。但是这个项目推进的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渔民在本时空是一个独立封闭的群体,有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强迫他们缴税捕捞是容易的――规定是一目了然的,说服他们加入一个组织,搞股份合作就不容易了。因而整个渔业组合的推进步履维艰。最初只整合了博铺和马袅附近的渔民。1630年又发生了第二次反围剿战斗,渔业组合工作暂时停滞下来。直到这次渔业工作会议之后才算是重新。
借着第二次反围剿大胜的东风,加上海军的直属捕鱼队现代渔具的示范性效果。推进渔业合作社的工作顺利了许多。到1630年年底,天地会主管下的渔业合作社已经控制了临高八成以上的渔民。集资购买了若干艘新版的较大型号的渔船。(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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