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干票大的(第1/2页)

作品:《明末盗贼

慷孙公子之慨,李兴之和几个地痞无赖在酒楼内胡吃海喝,借着酒意在那吹牛打屁,好不快哉。

其中一个地痞就有些犹豫问道:“李哥今天咱们的肚子是有着落了,可是明天咱们吃什么?”

李兴之抬眼看去正是这帮无赖以前的头目杨彪,其余的几个地痞也是一脸谄媚地看着自己。

在别的地方地痞无赖没钱趁,还可以偷鸡摸狗,敲诈勒索,可是李兴之这十几个手下却是被打怕了,原因就是李兴之当了老大后,是下了严令不许他们滋扰普通百姓和小摊小贩,若有发现,就是一顿好打。

地痞本就是欺软怕硬,他们哪里敢去勒索县里的富绅,所以是坐吃山空,李兴之手里也没钱了,祖传的房子卖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这十几号人的吃喝用度。

李兴之知道在这京畿之地,这帮无赖跟着自己在城内混混还行,若是直言要带他们上山落草,这帮混球说不得转头就去官府告密了。

如何才能坚人之心,那唯有让人见血,也就是传说中的投名状,俗话说财帛动人心,能让这帮地痞无赖动心的只有金银,也只有金银才能刺激他们去杀人。

杀谁?这个李兴之早有考量,也和王忠那个便宜师父商量过许久,就是高阳县令雷之渤的亲兄弟雷之先。

之所以选择雷之先动手,原因就是这雷之先仗着他弟弟是县令,不仅大肆敛财,还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在高阳弄的天怒人怨,百姓皆称其为雷阎王。

而且在历史上,雷之渤在辫子兵尚未抵达高阳时,就带着城中官员以及家小落荒而逃,高阳上万百姓惨死,数万老弱被建奴掳掠,沦为所谓的人畜,雷氏兄弟当负主要责任,这等败类国贼正是人人得而诛之。

所以李兴之当下笑道:“银子这高阳城里多的是,你要是想弄,上万两白银也是有的,只怕你们不敢去取?”

杨彪眼睛一亮连忙问道:“李哥,咱兄弟几个又不怕银子烫手,怎地不敢去取了?”其余的几个地痞无赖也是眼冒亮光,一个个皆是期待地看向李兴之。

“走,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咱们回去再说!”李兴之大笑着起身,冲着酒楼掌柜王富贵抱了个拳,就大步而去,杨彪等人被李兴之那上万两白银刺激的连忙跟了上去。

只留下一脸紧张的王富贵,看这些个败类的模样,只怕又在打什么坏主意了,也不知道哪家又要倒霉了。

话说李兴之带着杨彪等人回到王忠武馆后,还没等众人坐定,杨彪就是起身说道:“李哥,这里都是自家兄弟,您就说罢,只要有银子,就是上刀山下火海,咱也干了。”

“就是,就是,李哥您说罢。”一众地痞也是纷纷起哄。

“真干?”

李兴之犹豫地问了一句。

“干了!”

杨彪等人皆是斩钉截铁地说道。

“咱们高阳谁最有钱?”李兴之悠悠开口。

众人懵了,吓得面如土色,大哥您不会是想抢了孙阁老的府邸吧,那府上的护院家丁足足有数百个,院子里还有几十条大狗,莫说是家丁护院了,就光是那些大狗咱们兄弟也不是对手呀。

李兴之撇了撇嘴骂道:“看你们那熊样,还上刀山下火海呢,这次老子想要抢了雷之先在城外的别院,据说那怂货在别院里养了几个可人的女人,金银怕不有好几千两,你们敢还是不敢?”

自古刺激人心者唯金银和美色,现在这两者都有了,这如何不令杨彪等人心动,这会一个个脸色阴晴不定,眼神中充满了犹豫。

王忠也有些害怕,犹豫地说道:“兴哥儿,咱们要是干了这一票,这高阳可是再不能呆了,要是县里查到,咱们怕是人头不保呀!”

“怕啥,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咱们有了银子,还怕没地方可去?”李兴之蛊惑道。

“真干?”杨彪等人此时心中极度挣扎,要是干了这一票,这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但是要是被官府查到,估计就没后半辈子了。

李兴之莞尔一笑:“我查过大明律了,只要不杀人,咱们这点事也就是个发配充军,再说了只要咱们首尾做的好,谁知道是咱们干的?”

“他娘的,充军总比饿死强,老子干了,你们呢?”听到不用杀头,杨彪等人皆是心中一喜,不迭地点头同意。

其实李兴之哪里看过甚么《大明律》不过是诓骗他们而已。

只有王忠还有些犹豫,李兴之和杨彪他们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己可是还有个老婆的。

对于王忠的犹豫,李兴之自然是心里通透,只不过不将他诓出城去,一旦建奴破城,那可真就破家灭门了,所以劝道:“王师傅,依我之见,莫如将嫂子接到城外马棚淀,等风声过了咱们再回来不迟。”

“干了?”王忠再问了一句。

杨彪等人皆是异口同声地说道:“干了。”

“好!拿刀取酒来。”李兴之一锤定音,当即喝道。

王忠心中一紧,连忙呼喊婆娘将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