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北伐山海(第2/2页)
作品:《明末大贼》六,李兴之即在通州誓师,并以朝廷的名义宣布吴三桂四大罪,其罪一:拥兵自重,不从天子号令;其罪二:贪污腐败,辽东一年四百万军饷,只余军马三万;其罪三:不救锦州,弃主官出逃山海关;其罪四:勾结东虏,实乃汉奸卖国之人。他李某人作为大都督府大都督,总督内外军务的齐国公,自然有权利替朝廷剿除叛逆。
其实无论是李兴之还是吴三桂都知道,一切口水战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其结果都要在战场上见分晓,吴三桂在檄文发出后,便积极督促关内军马布防,准备依靠山海关强大的防御力,给李兴之一个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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