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署名权交换(第1/2页)
作品:《重生完美时代txt》李牧的话说完没一分钟,张克轩便跑去休息室里,拿了两万块钱现金,直接塞在了李牧怀里。
“牧哥,钱你先收着,至于那个什么音乐网站的事儿,我们哥四个你随时吩咐,刀山火海的,你一句话。”
李牧不由惊讶,连歌都没听呢,两万块钱先就丢来了?也罢,越是这样的人,越是能好好合作。
“音乐网站的事你们先别急,我还没弄起来,有了雏形之后,我再跟你们说。”
四个人点头如捣蒜。
陈婉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崩塌了,一向牛皮哄哄、谁也不服的这四个人,怎么被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彻底降住了?尤其是鼓手叶天明,他老子可是金陵最牛气的地产商之一,自己也认识他好几年了,什么时候见他给人服过软?
可谁让这四个富二代,放着好好的富二代不当,偏有一颗摇滚梦呢?最操蛋是,他们四个人的家庭实力,随便谁家从零花钱里省出一点来,也够搞一个全国乐队比赛了,可他们偏不,他们可以拿钱买设备,也可以拿钱从李牧这里买歌,但他们不会去买名次,还算是有点节操。
李牧收了两万块钱,大手一挥:“来纸笔,我先给你们写歌词。”
李牧虽然会弹点吉他,但说实话,不会写谱子,这需要有足够的乐理基础,而且很长时间的视唱练耳才能做到,所以他只能把歌词写下来,再把和弦套路写出来,先教给他们四个人,大概怎么演奏,等他们熟悉了伴奏,自己再教他们唱。
张克轩看着歌词,有些懵逼:“牧哥,前边我能大概看明白,可‘如果能重来,我要选李白’,这句歌词啥意思?”
李牧摆摆手:“为了押韵而已,想那么多干嘛?”
“也是。”张克轩耸了耸肩膀,和其他三人接着看下去,虽然歌词具体含义不是太懂,不过看起来倒是很有一种隐晦的反叛心理嘛!
为了带他们把这首歌的伴奏搞好,李牧让张克轩把电吉他给自己,让他在一旁听着学唱。
还好,这帮家伙的技术实力虽然很一般,但基础伴奏还是可以。
这首李荣浩的《李白》,节奏一起,感觉就立刻出来了。
张克轩在一旁听着李牧和乐队配合的前奏,不由自主打起拍子,手里拿着歌词,等李牧开唱。
陈婉也凑了上来,她心里比乐队这四个人还期待李牧的“原创”曲目。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世俗到天亮……”
李牧并不是非常喜欢这首歌,如果要说个原因,是不太喜欢这首歌的歌词,作为流行歌曲虽然足够了,但仔细推敲歌词的话,确实有些生拼硬凑之嫌,不过他的旋律线还是非常扎实的,不但好听,而且很有节奏感,让人很容易跟着打拍子,现场气氛会非常好。
所以,当李牧刚唱完前两句的时候,张克轩就已经激动的快跳起来了。
除了牛逼,还是牛逼!
其他三个哥们还要伴奏,所以不敢太放肆,可他们脸上那副吃了蜜一样的幸福表情,也真是溢于言表了。
李牧连续唱了三遍,张克轩就已经学的差不多了,这家伙乐感还是不错的,李牧带唱了几次之后,他便彻底熟悉了曲调与节拍,剩下的就是找到那种吊儿郎当的感觉了。
对玩乐队的这四个人来说,他们感觉李牧这首歌比刚才两首还要好,毕竟是初级入门摇滚青年,不太懂内涵可以原谅,不过陈婉就比他们四个识货多了,她能感觉到,这首《李白》和另外两首民谣风格歌曲的差距其实不小。
当乐队四个人一头劲的排练《李白》时,陈婉悄悄问他为什么会写出风格差距这么大的歌曲,李牧一句话让她无言以对。
“《李白》是我高一的时候写的,那时候年轻气盛,心态浮躁。”
日了狗了。
不是陈婉,而是李牧。
他觉得,自己脸皮已经越来越厚了。
陈婉也很无语,高一的时候年少轻狂、心态浮躁,现在才高三,难道就提前老成了?真是个奇怪的男孩儿……
不对,是奇怪的、神一般的男孩儿……
等乐队四人练习的纯熟了,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张克轩要不是嗓子实在唱不动了,他还愿意继续唱《李白》十遍,噢不,二十遍,他觉得这首歌太吊了,这首歌的歌词大意,其实跟自己一直想写的《妈妈,请快些带我回家》差不多,可是人家高级了不少、隐晦了不少,牛逼,实在牛逼。
乐队四人收了乐器,哥四个凑到拐角一合计,把贝斯手打发出去了,张克轩随后跑到李牧面前,陪着笑说:“牧哥,我去给你把刚才你那两首歌弄出来,光顾着搞《李白》,都给忘了。”
李牧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哥几个都比我大,还是叫我小牧吧。”
说着,李牧又说:“其他几位怎么称呼?”
一直装逼后来彻底败退的鼓手伸出右手,说:“牧哥,我叫叶天明,叫我天明就行,之前的事情,您别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