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约会圣地(第1/3页)
作品:《小结巴和陈浩南》有个说法是中国学生高中是炼狱,大学是天堂,只要考上大学就高枕无忧了,平时睡到自然醒,课随心情上上,考前划划重点,提前一个礼拜突击一下,六十分万岁,多一分浪费。这种读法对某些人确实适用,但并不能代表绝大部分,尤其是北大这样的学校和陈昕这样的学生。
陈昕上大学后,发现虽然没有了升学的压力,学习的压力还是挺大的,身边的师兄师姐同学都在讨论gpa亦即平均绩点,考试不是及格才够,80分也嫌少,那必须是越高越好,这样才能更容易拿到国外大学的offer。怎么才能得高分?当然是拼命读,努力挣啊。
大学学习靠自觉,陈昕本来就是很自律的人,这点倒是不难做到。能上北大的基本都是特别聪明的人,不管高中是不是逼着自己学的,只要肯约束自己,那还是能好好读书的。陈昕的几个舍友都很厉害,而且大家都很努力,陈昕自然也不能落后,所以每堂课都必到,而且尽量坐前排,认真听课做笔记。
很快,他的同学发现陈昕的高数简直牛到飞起。第一次上高数课,老师讲完例题,叫人上去解答,第一个就点了陈昕的名。一些同学暑假里玩疯了,还没适应新课堂,这堂课还听得懵懵懂懂的,然而陈昕已经用最简便的办法飞快算出来了,顿时技惊四座。连老师都对他格外青睐,从那以后就总叫他回答问题。于是系里的人都知道陈昕是数学大神。
其实陈昕并不觉得自己的数学有多牛,比起数院的大神们来,他这点水平完全不够看,听说数院的大神们进大学前就接触微积分抽象代数了。不过他志不在数学,并没有什么遗憾,学到这样也足够了。
清华的军训总算在九月中旬结束了,程鑫一解放,得了空立即奔到隔壁来找陈昕。陈昕知道他来了,自习也不上了,赶紧收拾好电脑书本将书包一背,从一教出来了。
程鑫对北大还不熟悉,只能在最具标志性的图书馆门口等着。他坐在图书馆前的台阶上刷着手机,还不住东张西望,不久就看见陈昕背着书包一路小跑着过来了,他们已经有一个星期没见面了。
程鑫看到他,嘴角忍不住扬起来,陈昕适应得很快,看起来已经是个标准的大学生了,青春自信,神采飞扬,他站了起来,朝陈昕走去:“怎么不在图书馆里?”
陈昕小喘着气,说:“图书馆没、座位了,在一教上、自习,就那边,离得也不远。军训结、束了?”
程鑫抬手摸摸他的发顶,柔软清爽的触感:“怎么样,还习惯吧?”
“嗯。你呢?”陈昕微笑着点头,一眨不眨盯着程鑫看,他的头发在军训时被剪过,剪得非常短,完全没型可言,不过人长得帅,发型并不重要。
“还行。”程鑫去了学校之后才知道,他们经管院是清华特立独行的存在,清华人基本是脚踏实地的理工生,实验做得昏天暗地,而经管的特点是向钱看向厚赚,相比之下就略显浮躁。而且读经管的成绩都好,高考多为全省前十名,跟灰头土脸的理工生一比,他们西装革履、衣香鬓影,典型的高富帅、白富美。而程鑫又是一个特别的存在,清华经管院有一个专门的经体班,招收的全都是保送的体育特长生,都是专业运动员,差不多算是冠军班。程鑫不是专业运动员,他是通过高考进来的,按说上不了经管这样的高分院系,不知道为什么被录取了,还不是经体班。
程鑫的存在简直就是bug一样的存在,真正的高富帅,一来就出尽了风头,吸引了无数女生的目光,当然也会引起某些小肚鸡肠的人不满,因为并非每个高智商的人都有着高情商。世故如程鑫,当然能感受到他人的态度,不过他也没怎么在意,也不想把这些告诉陈昕,免得他为自己担心。宿舍要是住得不爽,他就回家去住,最好还得买辆车,就是摇号麻烦,不知道能不能摇上号。
两人站在北大图书馆前互相凝望,简直忘了世间春秋,有来往的人咳了一声,惊醒了沉醉在对方目光中两人,陈昕红了脸,转过脸去,说:“我们去走走?”他一直想和程鑫在北大校园里散散步,尤其是未名湖。
程鑫点头:“好啊。书包给我吧。”
陈昕笑着摇了摇头:“不重,我自己背。”
程鑫不理他,伸手摘下来挂在自己肩上,里面装了电脑和书,也有好几斤重。上课期间,校园里人不多,难得的清静,未名湖这边算是休闲区,人相对多一点。九月的秋阳从泛黄的银杏枝叶间筛漏下来,斑斑驳驳的,风过树梢,光影摇曳,使得甜蜜的心情多了一些宁静,真是太过美好的日子,这是他们一直向往的生活。
一只肥硕的喜鹊从二三十米高的大杨树上直落下来,在草丛中蹦跳着,叽叽喳喳地打破二人默契的静默,两人不由得相视而笑,程鑫摸摸下巴:“你说这喜鹊烤了吃会是什么滋味?”
陈昕顿时哭笑不得:“你、你吃它干嘛?”北京的喜鹊真是多得惊人,北大和清华校园里尤其多,大约是绿化环境够好,常能见到成群的喜鹊在地面栖落,完全不惧人,而且这些喜鹊体型壮硕得能赶上鸡了,陈昕初见的时候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