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架空(第2/2页)

作品:《心魔种道txt

了。”

“小道来这蓉城是在五十年前。要说这蓉城啊,是余国的边陲小城,又在深山里。距国都虽只有千里的路程,但实则是被包裹在群山里的,交通很不便利……本该是个不毛之地。但偏偏呢,京都的贵人们说蓉城里的水土好,喜爱用这里的土石。因而大王看这蓉城里的人,大多都是做这活计的。”

“出城之后再走个二十里地有几座土山,山下有个石矿场,名曰红岭。这城里的青壮年都在那里做活,开采了土石运出去——也不晓得京城里的人用它们做什么。这一项,乃是剑宫交代来办的——已经开采了数百年了。小道来这蓉城实则就是为了监管这事。”

“再说那豺道人。我来此之前这里是他主事的。后因犯了个错被召回京城里见宫主,然后就被免了职。但我来此之后才慢慢晓得这那豺道人竟从都城逃了回来——聚拢一群妖魔霸占那红岭。他算是个戴罪的逃犯,都城却没人来拿他。我的修为又不如他,因此也拿他没什么办法。且听说……他是有倚仗的。”

李云心听他说到这里便微笑起来。他喜欢这种事——喜欢这种各方势力错综复杂的事情。水不浑,他怎么好摸鱼呢?

于是问:“倚仗。什么倚仗能叫你也拿他没法子、反倒叫他将你这观中的妖修都拉拢去了?照你说的,你可是剑宫名正言顺派下来的——剑宫也不理此事么?”

狼道人他一拍手:“大王说得正是呀!”

但说了这句话之后便犹豫起来。瞥了李云心几眼,支支吾吾道:“说是什么倚仗……小道也不晓得。只听豺道人说是个修为绝高之辈……连他都拜服的。那豺道人乃是化境了,连他都拜服的……”

李云心略略一想,笑起来:“哈,你担心我就是那个人。那么就多想了。并不是。你继续讲。”

说到这里已经过了一刻钟。街那边的情势又变化了——从街道尽头出现了火光。看着竟像是一群人打着火把在往这边赶。然而依着狼道人口中所说的“剑宫律”,入夜是不许人出门的。不晓得来的是人是妖。

看那火光大概还得些时间才能到女人房前,李云心就不急,只转头再看狼妖。

狼妖定了定神:“小道想的是……那高修应当也是个妖修的。前些年都城里已经不禁人吃活物了,其实慢慢到了下面的州府城市中也有这苗头。小道刚来蓉城时城里比如今要热闹些……这城中的人在自家杀猪宰羊的也不是没有。哎呀……小道也爱吃血食,当然乐见这事了,所以后院还养着鸡鸭。”

“只是后来那豺道人跑回来,又勾结那妖修、聚拢一众妖魔才变成如今这样子。说起来也不是咱们蓉城一处,别的府城也是这样子。这个小道就十分地想不通了——豺道人倚仗的那人究竟是怎样的来历呢?竟公然与剑宫作对!因而到了如今……当真是为难,哎呀,为难。想要去往都城里见宫主,可宫主哪里是我说见就能见的呢?就更想不通——哪天这里当真出了件大事、把宫主惊动了,大概他才会理会的吧!?”

他说到这里忍不住看了看女子门前的情形,又飞快收回了目光。

李云心也转头瞧了瞧。到这时候,能看得清来者何人了——

还真的是“人”,且不是普通的平民。当先的是一身黑衣、戴雀翎方帽的健壮男子。胸口有一块暗红色的补子,上面用余国的文字写一个“捕”字。这衣裳样式虽与庆国的样式不同,但李云心猜测这大概就是余国的“捕头”了。

孔雀翎不是什么随处可见的玩意儿,有身份的官差才能用。比如庆国的资深捕快就只能插一根野鸡翎。

这捕头的身后还跟了十几个公人,看衣着正是余国的捕快了。余国自然没有庆国富庶,看这些公人的穿着打扮便可见一斑。且他们身上这公服似是许久没有碰过了——李云心眼力好,甚至可以看到衣服上有折痕。大概是压箱底很久,今夜才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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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作者明日要补更,据说保底一万字。

哇塞!简直6666!(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