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人妖的世界(第1/3页)

作品:《心魔的近义词

李云心思量了这么一会儿,狼妖心里便更不踏实,只怕这人忽然一剑将自己斩杀了——这些家伙是最可恶的了。都不晓得剑宫的名头,便没什么轻重。一旦被斩杀了岂不是冤死?

但他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

这李云心忽然笑得更和善了——嘴角翘起来、露出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伸手又揉了揉狼妖毛茸茸的脑袋:“我再问你,你家宫主在这一代很有名望么?”

狼妖正要说话,听他又补充:“不是说你这样的小杂鱼。我是说各路大妖王——你家宫主在大妖王当中名声怎么样?”

狼妖这下子小心翼翼地瞧瞧李云心,便道:“……自然是,啊,很有名望的了。余国附近那些妖王,哪个不敬畏我家宫主的——”

“那么我怎么没听说过他呢?”

狼妖心说道爷我也没听说过你——但自然不敢说出来。只道:“……大概是你离得远。大王你是——”

“渭水龙王。”李云心看着他,“听说过渭水龙王没有?”

狼妖想了想,瞪大了眼睛。但很快又将脑袋摇得拨浪鼓一般:“没有、没有。”

“那么你就是听说过了。”李云心将他拎起来、盯着他,“所以你听说的渭水龙王是不是龙九子、但没什么神通本领,连道场都被各路妖王强占了的那个?”

狼妖不晓得说什么好,只觉得这家伙会读心术,将自己的心思都猜透了。

李云心笑了笑,将他放下来:“你倒是蠢萌。好,现在带我去你那个平原观。别的事,你给我路上说。”

狼妖又瞪眼,发了一会儿呆。但李云心已一挥衣袖将他卷上了天,带着他腾云驾雾地往南边去了。

这妖怪大抵从未试过御空而行。一上天便大呼小叫、只恨不得用双手遮住眼、险些连掌中的细剑都丢了。李云心又哪里管他恐不恐高,倒是借这时候将他逼问一番——狼妖自然支支吾吾只捡无关紧要的说。但他的小心思在李云心的面前比一汪清水还要通透,只半个时辰的功夫,便被掏得七七八八了。

倒怪不得李云心并不很清楚什么余国的情况。

因为余国是个小国,只有大庆的一个州府那样大小而已。邻着余国的还有几个小国,挨挨挤挤凑成一团,倒有大半个庆国那样大了。

在李云心那个资讯发达的时代,很多人都不晓得另一个贫穷的大洲上到底有多少个由黑皮肤的人类所组成的国家——甚至不说那样远,便是连他所处的那个国家西北边的一干小国都不是很了解……那么就更不要说如今这时代了。

余国处在山中,平时并不与他国过多交往。在这种时候生产力极不发达,也不需要什么“国际贸易”便可自给自足,这余国的君主就更乐得不同其他人打交道、只缩在一片山地中了。

余国贫穷且贫瘠,物产很不丰富。在这种相对闭塞的环境里发生令李云心觉得惊诧的“奇异事”,也可以算是“事出有因”吧。

只是其中的原因,可能还要更加复杂一些。

譬如说那阳剑子似乎真是余国的国师。但至于他到底是个人还是个妖魔则不是很清楚。

从狼妖这里所得到的信息表明那家伙已经活了“一千年”。这样子的寿元,倘若是人修,该是近乎太上忘情的境界了。但他显然没有那样高深的修为、且似乎是个真境。这意味着要么就是有独特法门的人,要么就是妖魔。

实际上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而且这阳剑子……好像在做李云心原本计划要做的事情。

——他在余国境内聚拢了大批境界低微的妖魔,建立了一个名为“剑宫”的组织。阳剑子传下“剑道法门”,要那些妖魔与他同修。然后在各地建立道观,由他的弟子主持、居住在人类的城市当中。

这个世界本就是人妖混居。但李云心之前所知的“混居”是指宏观层面,然而在余国……妖魔则是出现在市井之中,与人类共同休养生息。从狼妖的描述来说他们之间相处得似乎还不错——至少名为“狼道人”的狼妖这样想。

余国的妖魔们原本也同其他国家的妖魔一样,有的显圣换些好处愿力,有的食人害人惑乱人间。

但自从一千年前开始他们被纳入剑宫当中之后,此类事便少了许多。到如今,依着狼道人的话说——他也是余国蓉城里受人尊敬的修士了。

听到这里,李云心意识到事情必然更不简单。

人,和妖魔同居一城,在妖魔掌握强大势力的情况下还能和睦相处……

鬼才信。

他原本的打算是要弄一点儿灵力来——这个“一点儿”,是相对于他折扇上那副灵图所需要的灵力而言。

在洞庭时他因着这副灵图得到许许多多的便利,因而晓得这东西实在是运筹帷幄的利器。他很想不但将渭城的周边画进灵图之中,还要将整个渭水流域画进灵图中。

再想得大胆狂放一些的话——将整个天下都纳入其中该如何?

但那毕竟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事情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