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八十七章 李二是个好演员(第1/2页)

作品:《天唐锦绣小说笔趣阁

“袁道长道法精深,乃是道门祖师一般的人物,在下不才,岂敢在袁道长面前班门弄斧?探讨之说,在下万万不敢当,还是不要相见的好。”

房俊心里最打怵的便是袁天罡、李淳风这两个装神弄鬼的家伙,历经“夺舍重生”这等事,谁还敢坚定的继续当一个无神论者?毕竟这是两个能够琢磨出“推背图”这等逆天神迹的家伙。

离远一些是很有必要的……

李淳风却不以为然,道:“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二郎岂能妄自菲薄?放眼天下,能够令贫道在术数一道自愧不如者,唯家师与二郎尔。术数一道,最忌闭门造车,要时常探讨沟通,方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二郎实在不必推迟,家师虽然名气甚大,不过却是个很和蔼的人。”

房俊无语,这是和蔼不和蔼的问题么?

只能含糊道:“再说,再说。”

实在不行,咱躲着不见你那师傅,他总归不能满长安城的追咱吧?

惹不起你们,我还躲得起……

讣告写完,自有魏家的亲眷拿出去张贴。

魏家家仆送上香茶,偏厅内的众人各自坐了,饮着茶水,低声闲聊。

程咬金拉着房俊一起坐了,将李淳风赶走,可见他的确是对这个装神弄鬼的老道不感冒……

“倏忽之间,三十几载弹指即过……想当年吾等聚义瓦岗啸聚山林,锄强扶弱快意恩仇,何等自在?然则到了如今,王伯当,裴行俨死了,单雄信死了,秦叔宝死了,侯罗士信死了……现在丞相也死了,那一帮生死相托的弟兄,也就剩下俺老程与徐茂公……真快啊,回首当年还是历历在目,醒悟的时候,却发现黄土已经埋到脖子……”

程咬金一脸哀戚之色,唏嘘嗟叹。

当年聚义瓦岗搅得整个山东风起云涌,令大隋王朝胆战心惊,时光荏苒,那些威名赫赫的一时豪雄,却都已经残破凋零。

房俊感概一叹,安慰道:“尘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天下间没有不散之筵席,诸位叔伯忠义两全情义无双,当年之事迹早已传遍天下,以供后世敬仰,尚有何憾?”

这话还真就不是谄媚阿谀拍马屁,瓦岗寨之威名即便到了后世亦是家喻户晓,“瓦岗四十六友”很多人能够如数家珍一一道来。

当然,这得感谢那一部《瓦岗英雄》的评书……

况且房俊也有一句话想要提醒程咬金,您老人家黄土还没到脖子呢,还得活二十年……

程咬金是个疏朗开阔的性格,因为魏徵之死一时间感怀往事伤春悲秋,只是一瞬间便脱离出来,闻言得意道:“哈哈,你小子也知道老子当年的光辉事迹?我跟你说……诶?这句诗挺不错呀,是你的新作?”

房俊微微一愣,诗?

什么诗?

略略一回想自己刚刚的话,就忍不住想要挠头,都已经不打算抄诗抄词了,这怎么无意之间有弄出来一首诗?

文化太多就是这点不好,满腹才华横溢,墨水多得不得了,稍有不慎,就溢出来了……

不过还好,这首诗上辈子就没人搞得懂其出处,也就不存在“剽窃”之嫌疑,良心上不必遭受谴责。

当然,良心这东西,房俊并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

就算是有,估计也没多少……

房俊故作矜持,道:“随口为之而已,上不得台面,上不得台面。”

“什么上不得台面?”程咬金瞪眼道:“堂堂房二郎之诗作,放眼天下,谁敢说一句上不得台面?那个谁……牛鼻子速速过来研墨,让二郎将这首诗写下来,以飨魏大哥在天之灵!”

李淳风刚刚被赶去门口那边坐着,正被一群人围拢着低声请教命格运道之类的问题,此刻闻言,只得一脸哀怨的又走回来……

李淳风这等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极为吃香的存在,古人笃信命运风水,李淳风正是此道之中的佼佼者,放眼大唐,也就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袁天罡能够温胜其一筹,余者皆不足论。

奈何程咬金这人混不吝大大咧咧,自觉自己命硬,笃信“我命由我不由天”,对命运之术不屑一顾,李淳风在其面前自然就没有丝毫地位可言……

非但如此,这人似乎还跟李淳风素有旧怨,对李淳风呼来喝去没有好脸色,偏偏李淳风即便是一脸不爽,却依旧听之任之。

这是两个有故事的男人……

李淳风走过来研墨,魏家的亲友又一次聚拢过来。

先前见了房二郎写字,已经让这些人惊喜不已,现在能够亲眼见证房俊写诗,那简直可以回去之后吹嘘半年……

房俊拿起毛笔,饱蘸墨汁,挥毫而就。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宏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尘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好诗呀,好诗!”

程咬金捋着胡须,眼眸之中满是悲戚缅怀之色。

偏厅里一时沉寂,本来这等写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