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正在进行时(第1/2页)

作品:《汉乡小说

第二十一章正在进行时

云哲战败了。

尽管蓝田站在他背上跳跃了两下,云哲还是没有哭。

只是金冠被蓝田扯下来了,踩得扁扁的还给了云哲。

金冠如今被云哲拿在手里,头发散乱的披在头上,金冠早就没了最初时光彩夺目的样子,红色的绒球沾上了墨汁,变成了黑色的,一颗龙眼大小的明珠被蓝田扣下当做战利品。

垂头丧气的跟在母亲后边,哼哼的发脾气。

宋乔不断地斜着眼睛偷偷地看儿子,见他虽然垂头丧气的,却没有太过萎靡。

蓝田比云哲高半个头,身子也比云哲粗壮一些。

毕竟,刘彻,阿娇都是身材高大之人,也就是相师们常说的龙凤之姿。

他们的强大的基因自然影响到了蓝田,所以蓝田本就比同龄的孩子高大。

而云琅跟宋乔的骨架都显得纤细,所以,云哲小的时候是一个小胖子,随着身体开始长高,也就变得跟他父亲一般瘦峭,都没有什么练武的资质。

加上少女的身体发育要早于男孩子,所以,纯粹的比力气,云哲处在下风。

练武这回事本身就是激发身体潜质的一种行为,身体强壮的人,练武要比身体瘦弱的人更加有优势。

就像云音跟霍光两人。

两人接受的是同样的教育,然而,十个云音都打不过霍光,当然,在学业上……十个云音同样比不过霍光。

云琅自问不算差,卓姬也是女中英才,然而,他们的孩子遇到霍光之后,就显得有些平庸。

“娘,我要去找何公公!”

云哲突然挥手把手里残破的金冠丢了出去,气咻咻的对宋乔道。

“何公公老了,你就莫要去打扰他老人家的安宁,想要练武找你姐姐去。”

“不去,何公公说了,姐姐是他门下之耻!”

宋乔皱皱眉头,轻声问儿子:“你喜欢蓝田吗?”

云哲大声道:“不喜欢,不过我一定要打败她!”

儿子已经七岁了,说话的时候已经有些小大人的模样了,宋乔露出笑意,摸摸儿子管滚滚的脑袋道:“嗯,一定要打败蓝田,回去之后为娘就给你招募好老师。”

“不,我只要何公公!”

宋乔正准备劝说儿子,就看见僵尸一般的何愁有从树丛里走出来,手中拿着一只破损的金冠,阴恻恻的对云哲道:“跟你耶耶一样有眼光!

跟公公走吧!”

云哲立刻挣脱母亲的手,飞奔向何愁有,何愁有拉着云哲的手缓缓走进了树林。

宋乔想要嘱咐两声,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自从何愁有的自杀大计被霍光,张安世破坏之后,他就像幽灵一般在云氏庄园里转悠,很多时候,在半夜时分,巡逻的家将们都能在园子里见到胡乱溜达的何愁有。

宋乔觉得何愁有的脑子已经坏掉了,云琅确认为这是个人的习惯问题。

毕竟,一个喜欢冒充兵马俑跟别的兵马俑站立在一起的人,喜欢夜晚瞎溜达,还算正常。

云氏每年都在发生变化,今年开春之后又有了新变化,以前修建的那些平房,如今早就不适合云氏庞大的仆妇群们居住了。

一个个都身家巨万的,再跟儿子,女儿挤在小小的平房套间里不像话。

于是,一瞬间几十栋小楼正在拔地而起,这让原本显得空旷的云氏庄园变得有些拥挤了。

红袖伸展一下腰肢,曼妙的身材展露无遗,即便是跟随她的丫鬟们也有些眼红。

丫鬟们将账本一一收好,就听红袖懒懒的对她们吩咐道:“告诉张婆她们,盖宅子归盖宅子,就是不能挡了主楼的风景,要是违背了这一条,到时候拆楼的时候,她们可别找少君哭诉!”

一个红衣丫鬟连忙道:“自然不会,主家把地皮卖给她们盖房子已经是天大的脸面了,如何敢坏了家里的风景。”

红袖瞟了丫鬟一眼道:“你说了不算,这些婆子们一贯嚣张,把话说到最好。

我马上就要去河西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她们要是敢……哼!”

红衣丫鬟连忙陪着笑脸道:’我母亲犯错也就这一次,下次绝对不会再犯。

细君,您去河西的时候,是不是也带上我!“

红袖笑道:“你要留在这里看住你那个不省心的母亲,绿衣,蓝珠跟我去。”

红衣丫鬟怒道:“我母亲乃是不识字的粗鄙之人,穷怕了,眼中只有铜钱,君侯都说这无伤大雅。

再说了,她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在云氏当一个工头,忤逆君侯的事情是不敢做的。

上一次犯错,已经吓得半死,焉敢再犯。

您要去河西之地伺候君侯,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机缘,河西军中多得是少年英杰,绿衣,蓝珠这两个浪蹄子年纪还小,没有到选婿的年龄,着什么急?”

红袖听了红衣丫鬟的话,与其余两个丫鬟一起笑的直不起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