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章:高亦安自述(第2/4页)
作品:《陆少谋妻之婚不由你沈清》了。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许是我的这种难以言喻表现的太过强烈,婚后不久,她的丈夫向防蟑螂一样将她拉出了盛世集团。
她走后,那个位置,在也未曾有人坐过。
我每每路过,总会觉得她还在,路过时,喜欢看一眼。
久而久之,看多了,心痛的次数,也多了。
她孤身一人离开盛世,而我,并不忍心她孤单又悲凉的一人待在沈氏集团,将她的团队,打包送给了她。
因此,我损失了数亿。
但我必须承认,在她因此事请我吃饭时,我想,损失多少,似乎都是值得的。
陆景行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但他的优秀仅限于家庭背景,在一个受过伤的女孩子面前,他的这种经历,当真是不值一提。
说来也是奇怪,沈清在我身旁呆了足足五年,我都不知晓她心有所属。
那日深夜,我出差归来,手中有份文件要急于传给合作商,于是回了公司。
却不想,撞见沈清刚刚离开。
而后,在许久之后,我才知晓,她心有所属的那个人,既然是沈南风,这个她名义上的哥哥。
那一刻,我及其震惊。
在她与陆景行的婚姻中,我不自觉的为她们这段关系打起了掩护,你若问我为何?
我想,我给不出你一个完美的答案。
沈清二十一岁那年,大家招呼着给她过生日,因她不喜热闹,也只是异常平常的生日宴会,她收到每个人的礼物都是淡淡柔柔客客气气的道谢,可直至,她伸手拆开了一份包裹,那里面,躺着的是一本厚旧的书籍,同事之间都在暗探到底是谁如此不识相,送她旧物。
沈清笑了笑,没说话,她伸手,将那本旧书籍拾起来,拍了拍,而后拿着它,转身进了书房。
而后,我笑问沈清,是男朋友送的?
她说:沈南风。
简短的三个字,她在说出这三个字时,眉眼间却是有流光溢彩。
直至后来,我知晓沈清心有所属沈南风时,在联想起今日,不自觉的为她们打起了掩护。
在婚后,沈清过了及其漫长的一段痛心疾首的时光,她与陆景行争吵失踪的那半年,无疑,我心底也是担忧的。
那种担忧不亚于沈南风与陆景行二人。
我时常觉得,沈清嫁给陆景行,失去了自我。
而这话,是真的。
一个展翅高飞的鸟儿突然变成了囚笼中的金丝雀.
这一路走来,她像个不服输的斗牛,明知天家的权威不可撼动,却还偏偏要争得头破血流.
她身上的那股子韧劲,是多少男人都没有的.
我欣赏沈清,这种欣赏来自感同身受.
这世间没有感同身受?
不不不、有的,他年少的经历与沈清多么相似啊!
因为感同身受,所以才格外关注她啊!
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身上的那些品质,是深深吸引我的东西。
那年,她小产入院。
我得知此消息时,坐在办公室足足一下午,那种难过而又悲伤的感觉好似是我自己的妻子在遭受如此境地似的。
我去过医院,但只是将车停在楼下,并未曾上去。
太过突兀了,男女有别。
我对她的关心,应该止在朋友的层面上。
我之于沈清,是后知后觉的。
当那日,郭岩酒后趁醉壮胆问我;“老板,你是不是喜欢沈总?”
那一刻,我的心,就好似桌面上正在翻滚着的火锅,是沸腾的。
久久不能平静。
许久之后,我佯装淡定道;“何出此言?”
郭岩趴在桌面上,面泛潮红嘟囔开口;“你对沈总的事情总是格外上心,沈氏也好,陆氏也好,你谋的这一切,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沈总,老板,喜欢一个人,即便是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喝醉了,但说出来的言语确实赤裸裸的现实。
喜欢一个人,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应当是个锱铢必较的男人,却唯独会为了沈清散尽家财,替她铺上一条康庄之道。
随后,沈清入驻首都。
在此前,我想,我此生应当是会扎根江城了,这个城市,有我的事业,我的母亲。
可那日,当得知沈清北上时,我那颗四平八稳的心恍然间就跟犯了心脏病似的,又抽又疼,难受极了。
那夜,雨幕磅礴,我独自一人,坐在车里,抽了半包烟,雨水打进车里,湿了座椅。
沈清北上,恍惚间,带走了我那颗平稳的心。
随后,盛世集团开始大力发展首都事业。
这一切,旁人不说,他自己心知肚明。
我近乎将盛世总部迁往首都,为何?为的只是一个沈清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