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八章 以人为本(第1/3页)

作品:《唐朝小闲人小说

“是啊!法是法,德是德,两者虽有唇齿相依的关系,但却也有着不同。”李治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忽然向长孙无忌说道:“太尉,朕记得你当初曾与朕说过,这人情难免,可这人情、律法、道德三者又该如何平衡了?”

长孙无忌微一沉吟,道:“要说这法制,就不得不提秦朝,商鞅变法虽然换得一个强大的秦王朝,帮助秦始皇完成了大一统,可是统一之后的律法过于苛刻,不近人情,有失仁德,故不得长久。但法制又不是不可缺少的,即便是汉武帝,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却也同时强调法制精神。因此我朝律法才会主张德主刑辅,礼法并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对于刑法要求宽大、简约、稳定。宽大在于立法,尽可能的让人不致于陷入犯罪,即便犯罪依旧要求宽大处理,给予较轻的处罚。

老朽生平最反对秦朝的严刑峻法,草菅人命,轻罪重刑,亦或者动辄得罪,以致百姓无所适从。

再来就是简约,律法应当简约明了,让百姓与官员尽可能的了解律法的内容,便于掌握。决不能使律法繁琐、杂乱、前后重叠,彼此矛盾。至于这稳定么,自然要求每一条律法都经过千锤百炼,律法一旦颁布,就不应轻易变动,律法一旦失去了稳定,那法就不是法,只是你言我言。若是做到的这三点,那么律法、人情、道德便可平衡。”

其实唐朝能够成为世界强国,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部好的法律,以及一种宽容的精神,才能为大唐的崛起奠定了基础,营造了一个宽容、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

但是长孙无忌这一番话,显然是针对百姓的,而非是统治阶层,当初就是他一手策划的房遗爱谋反案,并且还诬陷了吴王恪、李道宗等人,他有资格谈论律法吗?在他看来,他当然有,这不是一回事,那是政治斗争,是统治阶层的斗争,律法只是他们的打到敌人武器罢了,他本身就是立法者,因此律法不是束缚他们的绳子。

“舅舅一番高论,朕受益匪浅啊!”李治由衷的点点头。

韩艺他们也都是受益匪浅,说的确实好,而且唐朝也确实是这么做,德主刑辅,用道德去教化百姓,不要动不动就上刑法,现在刑部的大牢里面一共才关押了五十九人。

长孙无忌道:“陛下过奖了。”

李治呵呵道:“那我们就看看这些学员,是否又了解我大唐的律法思想。”

这皇帝亲自阅卷,本就是一种荣耀,一般人的卷子,皇帝怎么可能会看。但是李治没有打算改卷,只是阅卷,看看这些学员对于律法是否真的熟悉,因此李治和长孙无忌着重看得多半都是最后面那片关于律法的文章,前面的题目,他们只是粗略的看一下。

长孙延、独孤无月、韩艺三人并未看,长孙延和独孤无月是要改卷的,韩艺自问没有资格去改卷或者阅卷,就坐在一旁陪着。

“这篇文章写得真是好啊!”

李治拿着一张试卷,忽然显得很是激动,又拿给长孙无忌,道:“舅舅,你看这篇文章。”

长孙无忌拿来一看,很快就陷入了沉思当中。

韩艺、长孙延他们面面相觑,彼此眼中都是困惑,他们也没有看过试卷。

“不错!不错!”

长孙无忌突然笑着连连头,道:“这篇文章真是新颖,令人眼前一亮呀。”又向长孙延道:“延儿,这是你教的么?”

长孙延茫然道:“孩儿不知爷爷说得是什么?”

长孙无忌将试卷递了过去。

长孙延接过来一看,韩艺和独孤无月也都偏过头来,只见标题,杀人偿命。这题目取得,太吸引眼球了,已经成功了一半。

但这却是一片反证论文,文中的观点,就是杀人偿命乃是复仇的心态,律法如果是基于礼法道德,就不应秉承这种精神,由此引发对于当前律法一系列刑法的论证,好比说打人,唐朝律法打人也分打的程度,有损发肤比没损,罪行要重很多,理由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基于这一点,那么朝廷的处罚也是杖、鞭刑,朝廷也损害了百姓的发肤,即便是罪犯,那也有父母的,父母是无罪的,朝廷也不能轻易的伤害罪犯的父母。

文中大规模的论证当今刑罚的不人道之处,等于就是反对鞭刑和杖刑等伤害犯人的刑罚。

长孙延他们看得也是频频点头。

李治若有所思道:“违法者理应受罚,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这鞭刑、杖刑主要目的是为了警告,还是为了惩罚,亦或者是遵从杀人偿命的思想呢?”

长孙无忌捋须道:“依老朽之见,这三者皆有。”

这杖刑罪犯,肯定也有安抚受害者的目的,带有报复性质的。

在这方面,韩艺有发言权,因为他曾也被杖刑过,道:“陛下,微臣认为这文章写得非常对,杖刑和鞭刑能够得到什么?给予警告?给予警告的办法有很多,犯不着用这种刑罚,这样的结果,只会伤害犯人的身体,让受害者出口恶气,律法是为了维持公正以及治安,不是帮助人复仇的工具。而且这么做的话,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