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绸缪先机(第1/2页)
作品:《贞观大闲人听书》大理寺卿孙伏伽对李素还是很认同的。
孙伏伽此人,是有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位状元,正经的科考出身,凭自己的真本事名列进士第一,虽然如今执掌大理寺,被朝中不少人背地里骂他是黑面阎王,但是不可否认,这位阎王是非常正统的文化人。
真正的文人并不相轻,对那种有才华有担当的文人往往惺惺相惜,心思狭隘容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的人,首先便违了圣人道德教诲的本意,算不得文人,因为文人必须是君子,君子的气量和胸襟都是非常宽广的。
孙伏伽显然是君子,他对李素甚至有些小小的钦佩,当初李世民执意营建大明宫,李素一篇《阿房宫赋》当庭宣念,触怒龙颜,而至锒铛入狱,在孙伏伽心里,无论是《阿房宫赋》的绝世才华,还是李素作为文人的铮铮风骨,都值得他钦佩。
可惜的是,被他钦佩着的李素却有点不争气,进大理寺的次数太多了点,而且还很奇葩,孙伏伽感到很不解,自古文人才华横溢,颇多异行,魏晋之时以不羁浪荡为美,有些人嗑了五石散,披头散发脱光了衣裳在大街上裸奔都被誉为风雅之举,一群摇滚疯子光溜溜的写诗作赋,竟被世人疯狂追捧,尊为“名士”,包括李世民的偶像王羲之,只知他书法一绝,谁知道他嗑了药以后是怎样的德行?
所以,举凡言行异常,疯癫浪荡的人,都可以称为名士。
在孙伏伽看来,李素也是名士,因为这家伙太怪异了。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总会给人出奇不意的惊喜……或惊吓。
没见过蹲大牢蹲得这么休闲惬意的,看看马车上装的东西,从酒肉到被褥,从躺椅到恭桶。样样精细无比,简直把大理寺当成侯爷府了。
“李县侯,你这是……打算在大理寺长住?”孙伏伽脸色有点黑。
李素目光不善,这家伙莫非咒我?
“不是说好了十日吗?”
孙伏伽指了指马车,叹道:“但你带来的东西分明能用十年……”
“都是我每日要用到的东西,哪一样都抛舍不下,”李素眨眨眼:“孙正卿若觉得有碍观瞻,可以把我赶出大理寺啊……”
孙伏伽气笑了,想得美。留你多住几日还差不多。
于是李素便在大理寺住下来了,摆出侯爷的架势大摇大摆进了监牢,老地方,老规矩,两名牢头苦着脸,认命地接下了服侍李侯爷的工作,从颐指气使的牢头摇身一变,成了低眉顺目的小厮下人。李侯爷一声吆喝,要啥给啥。
牢房被布置得富丽堂皇。当然,全都是牢头布置的,从被褥到恭桶,从书案到美酒,牢里可谓样样俱全,人在里面住着。牢头在外面侍侯着,基本有求必应,直到李素提出牢房面积太小,提出想把隔壁牢房打通搞个一室一厅套间,牢头终于果断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于是。四进宫惯犯,大理寺白金贵宾李侯爷便在大牢里住下了。
每天小酒喝着,小曲哼着,没事看看经史,打着呵欠读圣人教诲,读着读着便睡着了,醒来百无聊赖,便把牢头叫来,勒令他陪自己聊天。
其实大牢并没什么不好,相对而言,李素住的地方很干净,几乎可以说一尘不染,每天喝喝酒,打打瞌睡,无丝竹之绕耳,无案牍之劳形,日子跟在家时一样懒散,无聊。
大多数时候是闲着的,酒也好,书也好,终究有腻味的时候,这种时候李素用来思考人生。
今年已是贞观十四年,有些事情也该准备了,比如抱大腿……
是的,懒散如李侯爷者,也要抱大腿的,不然这种美好的懒散时光恐怕过不了多久。
大腿有两条,而且两条都非常粗壮,一条是晋王李治,这是个隐藏版的大boss,直到目前,谁都没想到千古一帝天可汗的继任者,居然是嫡出子女里的老三,李世民英雄一世,最后的皇位没传给嫡长子李承乾,也没传给正当荣宠的李泰,而是传给了那位不显山不露水,皇子夺嫡中毫无底蕴根基的嫡三子李治,这个决定实在令当时天下震惊。
如今的李治,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虽然李世民封了他并州大都督的官职,只不过却是遥领,“遥领”自然是客气的说法,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也不可能治理好一方水土,事实上真正行使大都督职权,军政一把抓的人是李绩,这位名将还兼着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的官职,说是“长史”,实则并州的权力全由他管理节制。
另一条粗壮的大腿自然是那位千古仅见的武妹妹了,如今的武妹妹正处于人生低谷,被贬至掖庭冷宫给宫人浣洗衣裳,这个女人李素必须想办法见到她,在她最低谷的时候适当给她一点帮助,这份人情可不小,日后武妹妹定会记李素一辈子,有事没事都会在宫里感谢李家八辈祖宗。
只是武妹妹这档子事有点乱,原本是李世民的枕边人,却与李治看对了眼,儿子拐了老爹的女人,横扫天下威服四海的天可汗陛下莫名其妙被儿子绿了,论坑爹的本事,李世民那些造反的,鱼肉百姓的,咒爹早死的儿子们都不算什么,李治坑爹才叫坑得专业,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