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节 失乐歌市(第2/2页)
作品:《超维术士百科》作为施法媒介。
因为萨满也算是土生土长的本界之人,且获得的力量也微不足道,倒是没有巫师特意过来讨伐。
安格尔也不在意这些萨满,而是继续听着尼特的讲述。
尼特时不时的介绍着下方的部落,顺道旁征博引一些资料。
尼特跟着云螺号去过很多大陆,因为他是个贵族,停岸下船并不像其他水手那般去寻欢作乐,他喜欢去观察各地的风情,也喜欢阅读当地的文化。所以尼特知道的东西很多,安格尔听上去一点都不觉枯燥,反而兴致盎然。
“其实原始部落里面的人,也并不算真正的一无所知。很多部落也和外界有联络,甚至还会派族人去各国交易皮草换取生活所需……咦,居然已经到了兽骨山?”尼特说到一半时,突然注意到不远处的一座高峰:“兽骨山南边就是塔塔木部落,这个部落离安茹王朝的边境城市——克莱尔郡,已经不远了。”
尼特一脸惊讶,他记得自己上了飞舟后,好像也才几个小时吧?
按照这个速度,一天之内绝对可以抵达安茹王朝的都城。
“太不可思议了,当初我从失乐歌市去往月瑟城读书,乘马车用了接近一个月才到的!”尼特惊呼道。
看着尼特失声的模样,安格尔有些莞尔,如今的尼特和当初刚入巫师界的他,何其相似。对于习惯了生活范围就方圆十多里的人来说,去个百里外的城市就觉得是出远门了。但他炼制出贡多拉后,百八十里的路,就是分分钟的事。
哪怕数十万里路,其实都不算远。
他们中午出发的,恰好太阳沉落,天际染满红霞时,抵达了最终的目的地——安茹王朝的都城,失乐歌市。
下了飞舟后,尼特都还有些浑浑噩噩。他早上还和查尔斯在城主府用餐,傍晚就回了老家?
这速度简直不要太快!
失乐歌市的面积,大概和夜魔城相差无几,肉眼望去看不到城市的尽头。夜色初上,整座城市都散发着朦胧的光彩,华美的仿佛是电影里的长安绚夜。
“安茹王朝出产萤石矿脉,所以城市里很多萤石的灯,只要罩上彩纱,就是绚烂的灯光。也因此,失乐歌市晚上比起白天还要热闹。”尼特此刻终于回过神来,为安格尔介绍道。
在尼特的引领下,安格尔进入了这座梦幻的不夜城。
随着他亲自去接触这座城市,他更加的了解萤石之于当地百姓的生活,所拥有的意义。
不仅仅用作路灯,萤石还有很多其他的用法,譬如刻画雕像,用萤石来表现雕像的阴影。还有,萤石制作的宠物铃铛、月光廊桥、炫彩音乐厅……甚至安格尔看到一间马戏团,用萤石制作成一道长约三十米的拱门,涂上特殊的彩色颜料,就像永不消亡的彩虹一般。
“如果说绿萝国的风格是马塞尔雕像的话,安茹王朝的风格就是各种萤石。”
见识的各地风情越多,仿佛就在剥离一件件面纱,让世界更加的真实。
“大人,晚上不如就去我家里歇息吧?”尼特十分殷勤的道,他知道帕特大人来失乐歌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找天赋者,他自己虽然没有天赋,但他希望家族里能出一个天赋者。哪怕没有出天赋者,至少可以刷刷帕特大人的好感,说不定还能借着与帕特大人的关系,让家族在贵族上流里更进一步。
安格尔原本打算直接去寡妇街,卢卡斯在他的航海日志里曾经写过,寡妇家有一栋他的私宅。
不过,毕竟已经过去了三千多年,历史变迁,很多都物是人非,说不定连街道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所以,还是先打探一番再说。
而想打探过去的历史,在安茹王朝只能去找贵族。根据白日里尼特自己的述说,他家里是从烁金时代传承下来的老牌贵族,虽然有可能是吹牛的,但不妨去看看。
想到这,安格尔点点头:“好,那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