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赌注(第2/4页)

作品:《桃华朱砂

个眼睛尖的已经看见,沈数这一堆猎物,只只都是被射中了眼睛,略小些的猎物,甚至是箭透双眼。单是这手箭术,他们就不敢说自己能做得到。

“今日射猎,看来是四皇弟夺得头筹了。”皇帝笑着,又指了指另一堆猎物,“这是谁的?”

“回皇上,是于指挥使的猎物。”旁边早有人谄媚地回答。

“哦?于指挥使当是第二。”皇帝哈哈笑着,像是心情很好,“这猎物也是极多的。”

这一会儿,已经有人将众人的猎物计数排行,挑出了前十名了。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侍卫,只有曹鸣勉强挂了个第十,这是因为他射到了一头狼。而排在他后面的那名侍卫猎物其实比他多,但没有射到狼虎等凶兽,就只能屈居其后了。

这也是给勋贵子弟们争了脸面,有些也想在皇帝面前露脸的不免嫉妒,却也有人高兴,围着曹鸣庆祝起来。而得了名次的侍卫们也都有人前来道贺,当即场面就热闹起来。皇帝看得高兴,挥手道:“今日凡得猎物在十只以上的,朕都有赏!”

只说十只以上,没说是大是小,如此一来倒有半数都能得赏,顿时欢声动地。

一片欢喜之中,太后等人也从山坡上走了下来,皇帝便笑道:“四皇弟既夺得头筹,就由四皇弟先挑彩头。”一摆手,那十个捧了彩头的太监便跑出来,一片珠光宝气地摆在了众人眼前。

沈数翻身下马。本朝亲王郡王例穿大红,但因先帝子嗣少,朝堂上很久都没见大红色常服了。今日沈数穿的劲装上还绣着金线寸蟒纹,在午后的艳阳下闪闪发亮。

他肤色略深,原是不合京城审美的,京城里的人,偏好白皙的肤色,这样大红的颜色多是女子们穿,男子纵然穿红,也是檀色或枣红色之类。然而此时此刻,这样烈火般的颜色穿在沈数身上,衬着他微汗的面庞,勾勒出宽肩细腰长腿修臂的身材,却是格外地意气风发,令人眩目。

崔秀婉隐在人群里,怔怔地看着。沈数左肩披着一块褐色皮甲,背后又系了一条大红色短披风,披风边角上同样绣着金线寸蟒纹,从马上翻身而下的时候,披风飞扬,如同红云一般,映着阳光金鳞闪烁、威风凛凛。

忽然之间,崔秀婉觉得这个男子完全不是之前她印象里那个野气的西北人了。银朱原在她面前说过沈数英武,她只觉得可笑——进了京城一事无成,整日只在外头无所事事地乱转,还屡次往她家里跑,只为着见她一面。这样的男子,有什么出息,又算得什么英武呢。

可是到了这时候,她才突然发觉,银朱并没有说错,沈数的确是个英武之人,甚至就连之前她觉得太过粗犷的脸庞,也变得俊美起来。可是,如今沈数已经不再来崔家,甚至宗人府来下婚期的时候,他都没有出现。而她,也已经有了别人的骨肉。

崔秀婉下意识地将手盖在自己腹部。不知怎么的,她觉得有点无力,似乎需要这个孩子来给她点勇气。信已经送了出去,心上人已经在南苑外面等着她,私奔势在必行。可,若是没有这个孩子,她说不定……

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崔秀婉混乱的思绪。于锐大步上向:“皇上,臣请与安郡王再比试一场!”

沈数已经走到了捧彩头的太监们面前,闻言把刚抬起来的手又放了下去。皇帝也有点惊讶:“于卿这是要……”

于锐觉得一口气憋在胸口死都咽不下去。他觉得自己也有猎虎之能,偏偏那倒霉的马拖了后腿!沈数那匹乌云盖雪据说是从西北带来的,那样的马经过战阵,故能不畏猛兽,如果当时是他骑着那匹马,那他一定能射杀猛虎!那样,力压全场的人就是他了。

“狩猎之事,未必只是弓马娴熟便可。万一事发突然,无弓无马,又当如何?”于锐提起拳头晃了晃,“因此拳脚功夫也是极要紧的,臣请与安郡王一较拳脚。若是臣侥幸取胜,只要安郡王让臣第一个取彩便可。若是安郡王胜,臣便将自己应取的彩头让与安郡王。”

沈数静静听完,嗤笑了一声。皇帝转头看着他:“四皇弟,于卿欲与你再比一场,你可愿意?”

“臣弟不愿。”沈数开口就拒绝了。

于锐顿时精神一振:“怎么,王爷不敢吗?”果然是拳脚功夫不行吧?

沈数抬起下巴,轻蔑地看着他:“非是本王不敢,而是于指挥使太会算账。今日皇上有言在先,以所得猎物计胜。本王猎得猛虎,已经远居于指挥使之上,无论再比什么,这彩头都该由我先取。于指挥使要本王让出夺彩之名,却不拿相应的彩头来换,难道是想空手套白狼不成?”

于锐大声道:“臣说了,王爷若胜,便将我那份彩头拿去。”

沈数嗤笑道:“夺彩之事,乃以名次分上下,我已是胜者,谁在乎是一份还是两份?除非这十份彩头都归了我,否则取一取二,有何分别?且这彩头是皇上为射猎准备的,并不曾提过还要比什么拳脚。于指挥使欲以己以长攻人之短,却连大注都不敢下,可真是英雄了得!”

于锐被他说得脸都红了。谁都知道他是天生神力,十二卫中也有些人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