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四节 还乡(四)(第1/2页)
作品:《临高启明笔趣阁》符富爬上一座小土坡,让风吹拂一下自己的身子――太阳底下走了大半天的路,也让汗收一收。他倒不觉得如何的劳累,他从小做惯庄稼活,到了部队之后充足的伙食和每天的训练、劳作让让他的身子愈发强壮。至于一口气走几十里路也不算什么。
从东门市前往美洋村没有牛车的班车,但是道路已经全部经过了基本的整修,沿路架设了便桥,坑洼的地方全部垫高,路旁有了排水沟,道路上还铺上了砂石――出了宽度不够之外,路基的水准已经达到了简易公路的级别。符富走在路上一点也不费事,要知道他每周都有一次五公里越野跑步的训练。
临高冬日的风并不寒冷,反而是清爽宜人的。从土坡上眺望出去,黄褐色的道路弯弯曲曲的在长满灌木和树木的土坡和水田之间蜿蜒曲折。第二季水稻刚刚大多已经收割完毕,稻田里已经种上了冬小麦、蚕豆和各种绿肥作物――这一带是天地会重点推广新农法的地段。
这是一片他从未见过的“新农村”的田野风光――多少有点象部队里上政治课的时候给他们看得“澳洲画片”上的风景,画片上的“澳洲农村”美丽得象是仙境,符富不敢相信世界上有这样漂亮富足的村子,有这样肥沃漂亮的田野。
他还记得过去这里沿路的风景:只要离村稍远,就是荒芜可怕的荒原土丘,土路两旁的草长得比热南海高,草莽茂密的一个成年人走进去就会立刻消失。野狗在荒原里徘徊,发出可怕的低低的吠叫声。他听老人们说过:这些野狗专门掏坟地里的死尸吃……符富从小就听过各种各样关于荒野的可怕故事。
原本随处可见的大面积的草莽灌木已经少了很多,平坦的地方大多被开垦成了田地,山坡上只留下了杂木林,有得还种上树苗。符富在部队里也参加过“支农”,知道山坡上种植的多半是果树之类的“经济林”。
在这一片安静的农村风光的远处有一大片的房屋――那里就是美洋村了。符富觉得有些疑惑,美洋村有这么大吗?
符富是七八岁的时候被卖到美洋村,在他被送去当兵之前几乎就没有离开过村子。符不二自己都很少离开村子,十天半夜会去一次市集,一年中难得才会去一二次县城。符富总共才出过不到五六次远门。美洋村就是他的全部世界。在难得的劳作闲暇,他会和其他孩子一起爬上离村二三里路的一个小土丘,眺望远处的风景,争论着一直向某个方向走下去会遇到什么,看到什么。去一次看不到村子的县城对他来说就已经是大开眼界了。
他当兵的时候,是村里把各家摊派的丁壮用绳子捆着送去的。为了防止派丁半路逃走,各村都是这么经办的。他和村里被送去当兵的几个人被绳子捆在一起,被人押送着跌跌撞撞的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走过。村里专门派了几个壮汉拿着大刀木枪押着他们。他迄今还记得领头符有三的大儿子符一壮一直用把锈迹斑斑的大刀在他们的脖子上比划:谁敢半路逃走就直接砍掉脑袋。冷嗖嗖的刀锋让他的身子一阵阵的发冷,心也一阵阵的发冷――临走的时候家主娘子只让他了一件破裤衩和一件碎得稀巴烂的背心模样的烂布片,连一双草鞋都没让他穿走。符不二说了句:“让他穿着走吧。”就被老婆抢白了一番:“反正一去就等于是个死人了,还穿什么鞋?”
他就这样光着脚走了几天的路,每天吃几个生番薯,喝几口生水,几乎每个派丁都腹泻。有个村里的孤儿年龄太小,腹泻的厉害,没走到博铺就死在半道上了。负责送他们去符有三家的大儿子就在路边刨个浅浅的坑把人给埋了。还直抱怨“怎么不到了博铺再死。”
符富拖着脚步抱着此去必死的萎靡心情被一路被送到了博铺,从此给澳洲人当上了兵。
符富不知道所谓“人生的际遇”,在他缺少形容词的思维模式里,却依然为自己“交了好运”而感到庆幸。当兵的生活给他打开了人生的另外一道门,引领他过去从来没有想象到的一个世界里――一个他做梦也没想到过的世界。
“真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天。”符富摘下自己的凉帽,他离开美洋村的时候没想到自己能活着回来,更没想到自己是这样威风凛凛的回来,原来当兵也能和戏里演得一样“衣锦还乡”。想到这里,符富不由得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想到刻薄的家主娘子见到自己会是怎么一副表情,他觉得很是快意。
符富加快了步子往村里走去,他已经等不及要见符一金的面了。有了符一金,连符家娘子也变得不那么令人讨厌了。
他沿着道路走着,边走边看着道路两旁的田地,许多田地已经挖掘了沟渠,安装了闸门――这些农田水利里也有军队的功劳,符富参加过的“支农”,三分之二的都是花在农田水利建设上。
快到村口的地方,他看到路边的小山坡上下来了两个女孩子,一个穿着蓝布的“工作服”,一个是本地女孩子的打扮,俩人都背着一个藤筐,里面装满了打来得嫩草。其中一个女孩子手里还提着个篮子,里面装得是落在田地里的稻谷和谷秕。
符富从女孩子走路的模样和大致的身段,一眼就看出这就是符一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