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节 佛山之行(十)(第2/2页)
作品:《临高启明笔趣阁》有去处,不如随了在下去琼州吧。”
“去琼州?”这黄安徳翻着眼睛想了想,“不去!这地方听说瘴疫很重,去了多半活不了。”
回绝的倒是干脆。刘三笑道:“这产业是我和这位黄老爷合开的,有我在你怕什么?包你平安无事。”
黄安徳这下犹豫了,片刻问:“能吃上肉不?”接着他又赶紧补充,“十天半月能吃上一回就行!俺不是贪心的人。”
“可以。”刘三回道的很干脆,如今新军和工业部的重体力劳动者的伙食标准是每天有鱼,每周有肉。数量不多,但是绝对保证供应。
“那好,俺就跟你们去了!”黄安徳点点头,又跪下来磕了个头,“东家!”
“好了,磕头就不用了。”刘三觉得这人粗率可爱,可惜不是学医的料,不然倒要把他留在身边了,“你且签了文书。”
“要卖身?”黄安徳看起来不大情愿,“要卖身俺就不去了,俺不喜欢给人当奴才。”
“不是卖身,是雇用文契。你给人当长工不也得写个契?”
“成!”他点点头。
当下他在文书上按了手印。刘三问他在这里可有家眷?要不要一并带走,还是领二两银子的安家费。
“俺在这里是光棍一条,哪来的家眷。银子不用了。跟着东家有肉吃。”黄安徳咧开嘴笑了。
“你是哪里人士?”
“人屎?”黄安徳挠挠头皮,“小的不是人屎。”
“你是哪地方人吧。”
“小的是山东的,世居登州。”黄安徳说,“登州待不下去了,听说有个弟兄如今调防到了广东,就想来投奔他混口饭吃,没想到……”说到这里他忽然闭嘴了。
看来这黄安徳还有隐情。“调防”?再联系到他的举止言行,刘三心想,八成是个官军的逃兵吧。逃兵就逃兵,反正能干活就行。
刘三吩咐陈同先带他去洗澡,找个理发的替他修剪修剪,再给他从估衣铺里选二套衣服换上。又吩咐高弟把出客的衣服取出来吹一吹,预备着明天赴那位林铭的家宴的时候穿着。
这天正是林铭的夫人二十八岁的生辰日,全宅上下一片喜庆之色。尤其是本地的富商士绅几乎一个不落全都来捧场,前来祝贺的宾朋是络绎不绝,将整个林宅渲染的热闹非凡。
林家即非商家也非士绅,大家如此看重于他,百般奉承,因为他是本地的锦衣卫百户所的试百户。也等于是第二把手。一把手刘百户年老昏庸,除了每月到所拿份例钱之外早就不问百户所的具体事务,按现代说法林铭就是百户所的常务领导了。
午饭过后,林铭送走了上午的贺客,命人在内院中摆上瓜果糕点,请一干至亲近交等院中赏戏同乐。
院中临时搭建的戏台上正在演出昆腔。请得是南海县的昆腔名角张乔,扮相唱功俱佳。一众人看得入神。
下面的主位上,坐着本次寿宴的主角林夫人。在佛山,林夫人的长相一直是本地人议论的对象――高鼻深目,头发微鬈。眼睛也是棕褐色的,看起来倒和波斯胡姬的有五六分相似。而这位林夫人正是色目人的后裔――祖辈历代也是在锦衣卫当差的,历任校尉、小旗、总旗之类的中下级职务。和林家算是门当户对了。
按照大明的法律,色目人不得自相嫁娶,所以三百年混血下来,和一般的汉人也没什么不同了,象林夫人这样长相极有色目特点的女子很难见到,这也是林百户最值得自豪的一点,即使年龄大了一岁也娶了回来。大家都觉得林百户这个人口味很是独特。(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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