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节 军队的婚姻(第2/2页)
作品:《临高启明全本精校txt》,消耗掉他们的体力和精力:除了正常的执勤,训练,每周还要抽出相当多的时间执行“支援建设”任务。另外一方面,自伏波军自成军之日起,就没有“不许嫖娼”这种规定,士兵们在难得的休假时候则可以去找黄牌妓女风流一番。也算是一种“疏”。
然而元老院治下社会的悬殊性别比例使得妓女的生意火爆异常,因而皮肉价格直线上升,妓女的“业务”也忙得不可开交。因而也不是每个愿意去消费的士兵都能如愿以偿的。因而颇有一些元老建议设立类似大宋的“营妓”这一随军妓女制度的,但是最终还是因为大多数元老难以接受而作罢。
再者,使用妓女作为士兵性需要的满足方式只能作为一种短期的手段,因为妓女并不能满足军官和士兵的家庭需要。
在现阶段军事准备的状态下,伏波军的军官和士兵除非伤残,否则基本没有成批退伍的可能。目前的伏波军基本上是一支“职业化”军队,这么一来,原本只需要考虑军官的婚姻问题就成为全军的问题了。
魏爱文在发动机行动开始之后就开始着手制定方案,为军队的婚姻问题做准备了。
他和刘牧州专门谈过解决军队官兵婚姻问题,意思是能不能等发动机行动结束后搞几次“军地联谊”,不过刘牧州表示很为难:因为运来的未婚、丧偶女子恐怕解决元老院属下的各个工农业企业的工人和行政人员的婚姻问题都有相当的难度――到他这里来要为属下解决老婆问题的元老可不止他一个了。
不过军队的问题总归是大问题,刘牧州也不能不敷衍。因而答应搞几次“军地联谊”。不过前提是魏爱文得严格控制标准,不能大规模解决。
“没问题,有解决总比没解决好,起码让人有个念想。”
魏爱文对pla历史上的很多政治工作政策和手段颇为熟悉,既然解决军人的婚姻问题,少不得就有二五八团这样的政策闯入他的脑海。
照搬当然是不行的,不过具体的政策却可以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制定。
所谓二五八团,是抗战期间制定的干部结婚的必须同时满足的三个标准:二十五周岁以上,参军(或入党)八年和团级干部以上。
魏爱文大致依样画葫芦,也搞了一个类似的标准:二十五周岁以上毋庸置疑,可以照搬。参军或为元老院服务三年以上,职务在少尉以上。
这么一来,需要解决的军官数量就大幅度减少了――毕竟现在归化民中的最高军衔也不过是上尉。少尉军衔和三年服役期就足够刷掉大多数人了。
至于士兵的婚姻问题,暂时还无法提上议事日程,不过他已经和刘牧州谈过,希望民政部门定期组织民间“慰问”的专项服务――这一服务由军方购买或者作为“拥军”开支在地方行政费内支出。
这个方案想来东门吹雨也不会反对。毕竟眼下条件有限――再者让士兵大范围结婚还牵扯到随军问题,伏波军到底不是美军,还没本事把军人家属都安置到基地附近。他把雪茄搁在烟灰缸里,拿起二份工作人员前一天拟好的文件。
第一份文件是关于黄熊在“发动机行动”中的授勋决定:黄熊得到的是二等战功勋章。第二份则是给予黄熊纪律处分,撤销他在发动机行动中所获得二等战功勋章的决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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