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节 大洋舰队(第1/2页)
作品:《临高启明 笔趣阁》“风向230,风力4级……“
场地周围有几个参谋随时报出风向、风速变化。
航海长拿着小旗表示本舰位置,根据此时的风力风速判断本舰此时的航速和操帆要领。
枪炮长手里拿着长竹竿,竹竿的长度差不多就是按比例缩小的舰炮直射距,当需要曲射的时候,就要拿着竹竿到附近画上火力范围,再画上一个预估命中率的数。
大副拿着“海图”和本子随时记录。
明秋有时候跟着队列一起走,有时候站在场外边看边思考。场边不断有扮演海盗或者官军的蓝军冲过来,有时候三两个,有时候一大群,有时候从不同方向形成包围堵截……
这些人都是正宗的海盗出身,按照当年做海盗的习惯摆出各种阵势,明秋带的“舰队”则要在各种战场条件下找出最有效的应对之法。
李迪饶有兴趣的伸长了脖子在场外看这幕战术演练,周围还站着几个看热闹的元老。其中之一正是明秋的儿子明朗――看着父亲一脸严肃又兴致勃勃的模样,他的面色即高兴又无奈。
父亲想在海上干出点名堂来,他这个儿子是很能理解的――尽管他对此完全不感兴趣。不过,坐着一千吨的冒黑烟的“自产船”,还要去打仗。他着实有点不放心。明朗这个元老有点三心二意,对充斥在元老院上下的那种绝对自信,绝对自负的感觉不怎么感冒。在他看来整个元老院建立起来的工业体系就是一个集假冒伪劣之大成的体系。充满了山寨气味――包括他们现在的政治体制和组织体系,更是如此。
父亲要指挥一支充斥着伪劣产品的山寨海军出门打仗,他这个做儿子当然很不放心。
不过,这事由不得他,也由不得李梅。
明朗在一周前已经接到了关于此次任命的文件――以他过去多年混迹组织部门的经验,很快就发现这次任命有违组织程序,或者说,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原则。
海军人民委员部与海军军令部的分立是当初第二次全体大会中出于军政军令分开的初衷,是文职政府控制军事力量的一种举措。出任这个人民委员的,倒不是说一定要是文职的非军人;但这个军政部门的首长无论如何不应该承担军令职务。
他父亲的任职既然是海军人民委员,兼任属于军令职务的公海舰队的提督职,明显属于违规。在发动机行动中,哪怕再需要借重他的专业技能,也应该授一个舰队首席顾问之类的咨询类职务。真正执掌军令的必须是不涉足军政的职业军人。
因而他即刻面见了文德嗣,向他提出了这一问题的所在。
文德嗣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可以先撤销明秋的海军人民委员的职务,再任命他当舰队提督。发动机行动之后解除舰队职务,再重新任命为海军人民委员。是明朗表示这个方案虽然符合组织流程,却显得很是牵强。再者发动机行动结束之后,马上就重新再任命一次――显得对职务任免太过轻率儿戏。
“再者,先解职再任命的手续也太繁琐――”明朗小心翼翼的说道,“陆海军人民委员虽然不是直选职务,但是解职和任命也要通过元老院常委会的批准。”他心里其实对领导这个方案不以为然,但是领导说到这份上也差不多了。
“我们现在是草创阶段,有些事情可以从权,不要抠得太死。”陈海阳提出了另外一个方案,“不如任命明老为总顾问,规定在提督缺位时代理行指挥权……”
具体来说由李迪兼任舰队提督,李迪当然没有指挥能力,实际就是由他指挥。因为只是任命为总顾问,就用不着提升到这样的高度,手续也简便多了、
不过任命当总顾问这个提法引起了陈海阳的反对――毕竟以总顾问去打仗和以总司令的身份去打仗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荣誉毕竟是属于指挥官的,不属于顾问。正如奠边府大捷是中国顾问团组织指挥的,陈赓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最后的荣誉却是武元甲的。
“以明老目前的身份地位再去打仗,无非是要图个身后名,明老都是六十出头的人了,不比我们年轻人以后有得是机会。”陈海阳继续坚持。
“这事恐怕是绕不过去啊。”文德嗣说,“我看这样:旗舰上悬挂明秋的将旗就是了。”
陈海阳觉得也只能如此了――特别明朗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先解职再任命的方案。
“我也同意这样的安排。”文德嗣说,“不过这事还是要到会上讨论一下才能决定。”
他接着说道:“听说海军给舰队取名叫公海舰队?”
陈海阳点点头说:“的确有这个打算,不过还没有正式的定下来。另外,我们暂时也不打算组织舰队司令部――缺足够的军官。就是有个名义。具体组织……”
“怎么组织没关系,”文德嗣打断了他的话,“公海舰队这个名字太晦气――你们忘记帕斯卡湾的彩虹了?我看叫大洋舰队就好了。”
陈海阳想这鸡毛蒜皮的事情也值得你亲自过问。不过仔细一想公海舰队这名字的确晦气,发动机行动是海军的第一次大规模海上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