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四四章 太子的买卖(上)(第1/3页)
作品:《寒门状元竟是落难千金》苏通吩咐下人把大包小包的礼物送上茶楼。
为了表示礼物并不贵重,苏通一一打开来给沈溪过目,让沈溪知道这是他的心意,并不涉及到请托办事。
沈溪随意瞥了一眼,干蘑菇、笋干、萝卜干、肉铺干、老鼠干、茶叶、药酒等,基本都是闽西的土特产,很多还是苏通自己家产出的东西。
实际上,苏通现在的第一要务是考会试,沈溪帮不上他什么忙。
“想到京城有沈老弟在,心里便觉得踏实许多,总归不再跟三年前一样,人生地不熟。”苏通笑着说道,“回头我还想去拜访一下玉娘,听闻她在京城操持起了旧业,此番到京,无论如何都要去捧捧场才是。”
果然,才正经一会儿,苏通就又开始谈及风月之事。
上次跟苏通来京城,沈溪尚是个“初哥”,可现在他连儿子都有了,家里一妻一妾,小日子过得无比逍遥,就算有需要,也不会去秦楼楚馆这种地方。
“苏兄要去的话请自便,在下就不奉陪了。”沈溪有些尴尬地说道,“身在翰苑,很多时候要顾及一下体面。”
苏通惊讶地问道:“寻花问月,难道不是雅事一桩?”
沈溪心说,亏你还要考会试,难道不知道按照《大明律》,官员进入秦楼楚馆是要问罪的吗?
明初朱元璋下旨禁止官吏嫖娼,违者重罚“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但进入明朝中叶后,这一禁令形同虚设,尤其是本身就作为官衙的教坊司,成为达官显贵趋之若鹜的地方,因为从道理上来说,教坊司的女子“卖艺不卖身”,去了只是应酬而已。
当然,实际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教坊司的姑娘无权无势,要是没有人撑腰,即便被人强行霸占也无可奈何,更别说那些求一夕之欢的权贵。
如今玉娘主持的并不是属于礼部职司衙门的教坊司,而是民间的青楼,身为朝官出入这等场所,一旦被御史言官盯上,若朝廷又较真儿,那还真有丢官的可能。
看出沈溪不太喜欢说这些,苏通适当转开话题,提及一个“老朋友”,苏通说到此人时咬牙切齿:“听说高侍郎,已经作古?”
沈溪点头:“确实如此,高家的风光已然成为过去,如今就连高侍郎府邸也由陛下赏赐于在下。”
“那是高氏一门作恶多端,咎由自取!”苏通阴沉着脸道,“听说高侍郎的孙子,如今在国子监内供学……哼哼,失去官家子弟身份的庇佑,别让我遇到他,否则非让他好看!”
苏通和洪浊都被高崇打过,洪浊受的伤更为严重,还间接令洪浊伤心绝望返回京城,一段情感就此作罢,但洪浊却是一个老好人,在高崇收买拉拢下,居然不计前嫌。
但苏通却不是那种好脾气之人。
当初苏家对汀州知府高明城孝敬不少,本来苏通以为能得到知府衙门的庇护,谁想他却被高崇痛殴,现在知道高崇落难,苏通便想落井下石。
对于此,沈溪只能说……高公子,你可要多多保重,安心在国子监求学,千万别想不开出来走动啊!
高家的起落,其实就是权贵斗争的牺牲品,跟苏通说的一样,高氏一门纯属咎由自取,但问题是你苏通如今尚未得势,就已经想打击报复,等你考中进士,将来有权有势时,那不是谁得罪你就要遭殃?那与高崇相比,你又好得了多少?
但是,大丈夫快意恩仇,沈溪无法指责苏通什么。沈溪道:“高家如今欠下大笔外债,已有许久未听闻高公子消息。”
“哦!?”
苏通眼睛眯了眯,目光中露出几分恨意,“那倒要看看,当初鱼肉乡里的高衙内会是如何下场,别到最后……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
沈溪笑了笑,没跟苏通继续就这话题说下去,又或者说,他对这个事情根本便是无话可说。
……
……
茶过五味,沈溪原本想要告辞,但苏通坚决不放人,直接叫掌柜送上酒菜。闵生茶楼兼营酒食,很快桌子便被盐水虾、醉排骨、荔枝肉等具有闽地风格的菜肴摆满。席间苏通频频举杯,但沈溪却滴酒不沾,只是以茶代酒。
对沈溪来说,出门来见见老朋友,说说以前的事情,展望一下未来,那是可以的。沈溪这些年在官场上风生水起,但他身边缺少可以交心的朋友,苏通虽然性格上有缺点,但不失为一个讲义气的朋友。
沈溪见到阔别三年的老友,还是很高兴的,但在临主考顺天府乡试的关头,如果因为喝酒误事,那就得不偿失了。
沈溪陪苏通吃完,再次起身告辞,苏通知道挽留不得,本想送一程,但席间他多喝了几杯,头晕脑胀,只好送沈溪到茶楼楼下,目送沈溪坐上马车离去后这才在佣人的搀扶下返回客栈休息。
沈溪坐在车厢里闭目养神,前面朱山赶着车,不时回头瞄上一眼,有些不满地说:“老爷又喝酒了。”
“我喝不喝酒跟你有什么关系?”
沈溪没好气地喝斥,“见个朋友,喝几杯酒本就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