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二节 口衔诗书,手持斧钺(3)(第1/3页)
作品:《我要做门阀抖音阁》用了差不多七天时间,渠糜终于抵达了楼兰国都扦泥城下。
在这里,他终于感受到了名为尊重的事物——汉人派了数百名骑兵出城迎接他,更有一位将军亲来——虽然这位将军只是那位鹰杨将军麾下的部将,若在过去,只是这样规格的接待,渠糜肯定心里面会有些不爽。
但在现在,不知道为何,他却感觉与有荣焉!
脸上甚至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我乌孙还是很强的!”他骄傲的低声呢喃着,感到无比自豪,连头都忍不住高高昂起头,炫耀之色溢于言表!
没办法,自龟兹往东,这一路上,渠糜所见所闻的事情,让他的想法悄然发生了变化。
甚至在不知不觉中,认可和接受了——汉人确实高人一等的理念。
不认可都没办法!
因在这天山以南的地区,在龟兹、尉黎、轮台、楼兰之地。
汉人的地位,高于一切!
甚至,就算是在匈奴控制下的天山以北也是如此。
汉人犯法,各国都没有审判权,必须移交汉人官府审理、判决。
一个汉朝商人,就可以无视各国律法、传统、习俗,做他想做的事情。
列国上至贵族,下至百姓,都争相以伺候和服侍汉人为荣。
渠糜甚至听过几个汉人私底下议论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在汉朝混不下去的落魄文人,偶然间随一个商队来到西域。
却不想,这个在汉朝默默无闻的文人,一到西域就大受欢迎。
随便说几句孔子的名言,就被某国国王听到,惊为天人。
随便出个点子,就解决了该国困扰许久的某个难题。
随便展露了一点聪明才智,就倾倒该国无数贵族之女,于是,每天晚上都有婀娜美丽的少女,来到其房中自荐枕席。
而其靠着学到的一点房中术皮毛,杀的该国的贵女、夫人,甚至王女、王妃,丢盔弃甲,溃不成军,竟再不愿离开其分毫。
由之,该国贵女、王女、乃至于夫人、王妃,为了此人争风吃醋,勾心斗角。
这个故事,很离谱,非常荒唐,没有什么逻辑。
但就是受欢迎,就是被人议论。
一路上,渠糜起码听到了至少二三十次!
那些汉朝的商人、官吏、士兵,有空就会聊这个故事,谈这个话题。
话里话外,都是羡慕万分,又遐想不已。
本来,这种故事,若只是说说,也就那样了。
但关键是……
艺术来源于生活!
汉人在西域的受欢迎程度,远超想象。
西域的很多女子,真的有一些,只要见到是来自汉朝的男人,就挪不开脚的!
渠糜就亲眼见过,一个给他做向导的汉朝男人,在三个晚上和三个不同的女人滚床单。
而那个向导,长的并不好看,身材也不算很健壮,出生也不好。
他身上最贵的东西,不过是随身携带的一柄长剑罢了。
即使如此,他却频频能勾搭上很多当地的贵族女子、妇人。
就在昨天晚上,就又有一个楼兰贵族,将他的妻子,送到了这向导房里,原因仅仅是因为那个贵族觉得这个汉朝人年纪轻轻,便能担当大任,将来必有出息,想要提前交好……
有了这样的身边故事和案例。
哪怕自身没有遇到这样的好事,汉朝人也会忍不住畅想。
而渠糜,则被彻底晃花了思维。
虽然内心依旧傲娇,但在这个时候,却忍不住骄傲。
这是对比出来的——西域诸国,皆是汉人洗脚婢。
独乌孙可与汉人平等交往!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乌孙的等级,高于各国,凌驾于西域诸国之上。
这让渠糜也忍不住有些兴奋。
感觉自己的咖位都变高了!
似乎已经有资格与汉丞相谈笑风生,和汉朝鹰杨将军坐而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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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的另一端,葱岭雪山之下的贵山城里。
此时,大宛人正在庆祝一年一度的酒神节,到处都是盛装打扮的妇女与不遮衣体的青年。
芦笛的声音,随处可见,欢快的赞歌,伴随着芦笛,将节日的气氛渲染至高潮!
大宛王宫里,刚刚即位不久的新王银蔡,正在欣赏着他的王后的节日装扮。
和希腊的酒神节一样,这葱岭脚下的马其顿殖民者后裔,依然保留着在酒神节开始后的第二天,向酒神狄俄尼索斯献祭执政官/国王的妻子的传统。
当然,这只是做做样子,表明执政官/国王愿意为了全国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妻子的决心。
银蔡的王后,确实很漂亮。
至少在银蔡眼里是如此。
高挑的身材,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