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节 胡建的疑虑(2)(第1/3页)
作品:《我要做门阀笔趣阁无弹窗全文》“张侍中所言甚是……”胡建也是俯首拜道:“臣今日来汇报的,诸公室告者,臣已经拟好了简报和条文,以供殿下与侍中过目……”
说着,就有官员捧着十几卷简牍,呈递到张越和刘进面前。
“殿下与侍中若对其中有所疑问,臣可以马上命人调来相关卷宗……”胡建深深一拜,其他司法官员也都跟着拜下去。
公室告,这是他们的专业。
事实上,几乎所有法家官员,对于怎么处置公室告都有着近乎强大到本能的决断能力。
对于公共犯罪,无论是秦汉,都是从严从重,向不宽宥!
商君当年就说的很直白——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无论是谁(君王除外),只要触犯了法律,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那就洗干净脖子等死吧!
张越只是随便翻了一下,就看到了一长串的流、刑、完为城旦、死刑、弃市的判决。
而罪犯除了地痞无赖就是恶霸豪强。
于是,便点头道:“县尉所决,甚为公正,本官无有异议!”
刘进却是看得有些心惊肉跳。
这些卷宗两百多份,涉及了前后数百人,其中无罪释放或者减轻刑罚的只有几十件。
但加重判罚和提高刑罚等级的,却多达百余件。
他轻轻的嘟囔了一声:“会不会太严苛了啊?”
但听到张越赞同,他也就暂时压下了心里的那点疑虑,道:“卿的决断,孤亦甚为认同……”
在他看来,既然自己暂时无法理解,那就先听张越的吧。
反正,这个大臣和朋友,不会害自己。
这样想着,刘进问道:“那非公室告呢?”
胡建闻言,回头看了一下身后众人,然后抬起头看着刘进和张越,深深一拜:“此今日臣等来见殿下与侍中求教之事……”
“在一百二十五宗非公室告案件之中,涉及主父母擅杀、伤子女、奴婢者五十七宗,其中父母不举,而溺其子者,四十二宗……”
胡建说到这里时,感觉心脏都在剧烈的跳动。
张越听着却是猛然起身,握紧了拳头。
胡建不说这个事情,张越都差点忘记了,这个两汉社会上最大的毒瘤和弊病!
关中,或者说整个汉室天下,长期以来,因为种种原因,存在着长期的、顽固的和极端的杀子溺婴风潮。
战国时期,著名的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就曾在出生时差点被其父溺杀。
原因是孟尝君出生于五月初五,齐鲁有民俗,五月初五生的孩子长大了要克父克母克兄弟。幸好孟尝君的生母有大智慧,救下了可怜的孟尝君,不然战国四公子就要少掉一个了,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成语典故出现了。
到了汉季,这种溺杀幼子的风潮就越来越猛烈了。
特别是新丰,长期以来因为贫困、愚昧、迷信和其他原因,民间农村存在着长期的溺婴行为。
很多农民,都只会养育自己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而将其他孩子,特别是男婴溺死。
原因是——养不起也不敢养。
哪怕是士大夫家族、豪强地主,也会经常性的做出这样的行为。
而他们这样做,从胡建调查和走访得来的情况,却是让人毛骨悚然到极致的缘故——穷人是养不起,而他们是自私自利到极点。
因为依照汉律,民有两子或两子以上者异其户。
为了避免生了太多儿子,长大了分老大的家产,很多地主、士大夫就溺死那些后来出生的儿子。
“卿打算怎么处置?”刘进却是不太理解为什么会有父母狠心溺死自己的孩子,但他也知道这个事情的棘手。
先前张越已经向他解释过了,这种溺死婴儿的行为,民不举官不纠。
哪怕民举了,官也恐怕不知道怎么纠……
胡建深深俯首,拜道:“这正是臣等日夜困惑和迷茫之处……”
杀子不举,是民俗,是家庭内部的犯罪。
目前他整理和清理出来的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是邻里举报。
但问题是,汉律没有处置这种犯罪的法律。
这也是他和他的学生官们,第一次接触类似问题。
在之前,胡建是军法官,虽然耳闻了类似的事情,但终究没有具体接触过。
此时却是被动接触了这个事情,然后就被吓坏了。
仅仅是被检举的案子,就有四十二起。
天知道还有多少婴儿被其父母溺杀,丢进了深山之中?
从概率上来说,恐怕是成千上万!
作为法家官员,胡建感觉很难受。
一方面,他没有办法处置和处罚那些杀子的父母,更没有理由和办法来阻止这个事情,而另一方面,内心的良知使他深受折磨。
他受到的教育,也让他无法坐视。
他麾下的年轻人们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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