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八节 宁为汉犬,不为夷王(第2/2页)

作品:《我要做门阀笔趣阁

奉着汉朝的兵主蚩尤神像。

他到的时候,正好是当地羌人认为的‘兵主’圣诞,为了庆祝这位神明的生辰,整个村镇都弥漫在节日的气氛中。

羌人的女子,穿着艳丽的服装,围着篝火堆,尽情的欢唱着他们为那位神明创作的歌曲。

男人们,则在首领的带领下,将一头牛宰杀后,献祭给那位‘兵主’。

而当地的羌人首领,在听说泥靡一行,是要去伟大的长安城朝觐汉天子时,激动无比的拉着他的手,向他请求,回程时务必带一捧长安未央宫的土壤给他们。

因为,这位羌人首领打算在明年庆祝兵主圣诞的时候,将这捧‘神土’作为最神圣的祭品,供奉到兵主神像前。

他觉得这样的话,伟大的兵主就一定会保佑全族安宁,说不定还能感动伟大的天子,降下诏命,准许他们在当地建立一个乡。

这样,他们就可以摆脱‘羌人’的束缚,变成一个受人尊敬的汉人。

当时,泥靡的感觉是莫名其妙,也觉得这些羌人似乎智商有问题。

汉人?

汉人有什么好当的!

但在现在……

泥靡想起了他穿过数千里的草原后,从那巍峨起伏的长城,进入汉朝的腹地后,一路上的所见所闻。

那些炊烟袅袅的村镇,那些道路上狭弓带剑的男人。

就是一个小小的商队,也是全副武装。

而那些汉朝城市,更是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繁荣。

他又想起了,在这关中的见闻。

那可怕的铁甲骑兵……

那恐怖的冶铁作坊……

那让人窒息的工坊制造……

还有,白天刚刚目睹的神射……

“是呢……”泥靡轻声叹息:“若我是辉渠、昆邪、浑邪和羌人,恐怕也要在这样的伟大国度面前,卑躬屈膝,争先恐后的亲吻汉朝天子的脚尖,不顾一切的向他献上忠诚……”

这个国家太强了!

强到超乎了所有引弓之民对世界的构想极限。

无论是人口、财富、国力还是战力,都不是引弓之民可比的。

这样的强国,理所应当,会征服引弓之民。

因为,引弓之民,追随和崇拜强者。

不崇拜才是怪事!

就像匈奴,其与东胡是死敌吧?

但,匈奴击败东胡后,除了东胡王室和一部分死剩种跑掉了外,其他东胡人都恭顺的跪到了匈奴的马蹄面前,成为匈奴的奴隶。

可惜,也幸运的是,乌孙与汉朝相距遥远。

中间又隔着匈奴和西域的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王国。

这让乌孙无法感受到汉朝的力量,自然也谈不上崇拜和向往。

这是乌孙的幸运,也是不幸!

因为……

感受不到这个超级强权的力量,很容易就会造成误判。

误以为汉朝,只是与匈奴相当。

误以为汉朝,没有这么强大。

而这样的误判,很可能造成灾难!

蝼蚁以为自己强大,就贸然挑衅人类,得到的肯定是一盆开水!

“王叔……”泥靡想起了自己曾经敌视的那个男人。

那个似乎总是一直在微笑的生着一张胖乎乎的圆脸的男人,他的堂叔,乌孙昆莫翁归靡。

从前,他一直觉得,翁归靡是脑子坏掉了。

放着近在咫尺的匈奴不去巴结,反而和汉朝交好,给乌孙带来灾祸。

现在,泥靡知道,翁归靡的做法才是正确的。

他也理解了翁归靡。

不学汉朝,不亲汉朝,乌孙只有死路一条。

“王叔啊,若是你在此地,你会怎么办?”泥靡低声念着,忍不住坐了起来。

两个一直跪在他榻前的臣子立刻上前,将一件狐裘批到他身上:“伟大的主人,您有什么吩咐?”

“我问你们,汉朝的那位张侍中现在睡了吗?”泥靡轻声问道。

他已经无法再忍耐内心的煎熬了。

到现在,他也差不多明白了。

汉朝人一直在向他展示肌肉,显露实力,意图就是要告诉他——乌孙的兴衰,其实不在乌孙人的掌握中。

所以,泥靡想要亲自去问一问。

汉朝,想要乌孙怎么样?

对于乌孙,汉朝的计划是什么?

泥靡知道,汉朝人一定有对乌孙的计划。

也肯定有着对乌孙角色的定位。

而握着这一切答案的人,肯定就是那位汉朝的年轻贵族,那个可怕的男人——名曰张侍中的恐怖存在,被冠以蚩尤之名的人。

那两个臣子闻言,立刻答道:“回禀主人,奴才方才听说,那位张侍中似乎一直在卧室批阅着公文……”

“很好……”泥靡轻叹着:“我正有事相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