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节 恐怖的汉朝(1)(第1/3页)
作品:《我要做门阀笔趣阁》太原城,车水马龙,繁花似锦。
南来北往的商人,络绎不绝的通过这座古城,带着数不清的商品,前往他们想要抵达的财富之地。
偶尔,会有金发碧眼的异域商人,随着人流抵达这里。
甚至有些时候,在太原的市面上,还能出现来自遥远未知异域国度的钱币——一些以黄金或者白银铸造的货币,正面和背面,都雕刻着人像。
虽然,汉人大都不太清楚,这些蛮子搞这种花样有什么意义?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接受这些金币。
反正,都是黄金,对吧?
但在今天,太原城来了一支陌生的使团。
这些人,生着与中国完全迥异的容貌。
大多数,都是黑发褐目高鼻梁,穿着狼裘皮衣,戴着一顶尖毡帽,这种毡帽很大,呈三角形,几乎能完全覆盖佩戴者的头部,并延伸到两侧,将耳朵完全盖住。
他们腰间一般系着一把近战用的青铜小刀。
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柄青铜短矛。
在西域和匈奴,这种武器被称为‘铤’,主要用途就和字面意思理解的那样,遇敌之时,将它拔出来,然后用力投掷出去,使用的好的话,常常能产生奇效。
毕竟,当代骑兵,主要的作战方式,无非是马上白刃对冲,或者下马步射。
在白刃对冲时,这种短距离的远程投掷武器,确实可以帮助骑兵获得一定的优势。
不过,现在的匈奴骑兵,已经普遍不再携带这种兵器了。
他们转而使用一种更小的尖刀。
这是因为,在于汉军的交战中,匈奴人的青铜铤从来没有发挥过作用!
大量装备于汉军精锐的脚踏弩,分分钟就打消了匈奴人临敌掷矛的想法——与其那样,还不如硬着头皮冲呢!
“这就是太原了……”
“汉朝在北方最大的城市之一……”
在使团的中心,一辆标准的官车之内,一个穿着狐裘的贵族男子,对着端坐在马车正中的年轻贵族轻声说道:“如您所见,这座城市,据说有十万常住人口,周围的数百里内,还有数十万的人民为汉朝耕作……”
“十万?”年轻人闻言,略微惊讶:“赤谷城加上奴隶,也才十万人啊!”
“您说得对!”狐裘贵族感慨道:“但这还只是汉朝的一个郡城!”
“据说,汉朝有一百多个郡……”
“真是大啊!”年轻人叹道:“难怪汉朝能够击败匈奴!”
狐裘贵族听着,微微恭身,但没有接话。
但他蓝色的眼眸里,却闪过一丝笑容。
“昆莫让我来汉朝,只是想告诉我汉朝很强大吗?”年轻人却是端起一杯酒,然后看着酒杯里黄色的酒液,笑着道:“我现在已经知道汉朝很强大了……”
“不用来汉朝,我也知道这一点!”
汉的强大,不是用语言或者文字描述的。
而是累累尸骨铸就的赫赫威名!
从二十余年前,西域诸国,第一次接触到这个强大的从东方冒出来的帝国时,他们便已经尝过了汉朝骑兵的味道。
赵破奴八百骑灭亡楼兰,直接姑师。
震撼了整个世界,无数人从那一刻起就知道,世界迎来了一个新主人。
而大宛战争,更是告诉了所有人——只要汉朝愿意,他们的马蹄,可以无视物理距离的限制。
而且,汉朝人的决心,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大!
以至于,尽管大宛战争已经结束十余年,但大宛王国依然臣服汉朝,并且按时派出使团,将朝贡的贡品,送到长城之内。
哪怕匈奴阻隔了道路,他们也会将贡品送到乌孙,并将一封措辞谦卑,近乎奴颜婢膝的国书,交给在乌孙的汉公主。
五年前,大宛国王延留病逝,宛人就不敢私自立新王,马上派人从汉长安迎回了延留的侄子禅封,然后又将禅封的一个弟弟,送到长安。
故而,对西域列国来说,汉朝就是一个虽然远在天边,但随时都可能从天而降,带着雷霆和怒火的巨人。
所有人都清楚,贸然得罪汉朝,等于找死!
可是……
“正是因为这样,乌孙才应该亲匈奴,难道不是吗?”年轻人低声呢喃着:“先昆莫猎骄靡曾经说过:离太阳太近,会被烧死的!”
“所以,先昆莫决定脱离与匈奴的盟约,转而与汉交好,就是要保持乌孙的独立性!”
“现在,亦然如此!”
“汉是太阳,而且比匈奴大多了!”
“比匈奴人强多了!”
“和这样的太阳太过接近,乌孙还能独立吗?”
说道这里的时候,年轻人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厉色。
对于乌孙来说,其实自身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
别看乌孙,现在是汉匈两国都争相交好的大国,更是控弦八九万,独立于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