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八章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第1/2页)
作品:《大国重工笔趣阁齐橙》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搞工业真是一件烧钱的事情,冯啸辰现在是深深地体会到了。
前一世的冯啸辰不是没见过大钱,国家搞大飞机,一投就是1000多亿,搞集成电路,又是1000多亿。在那个时候,几十亿的金额对于国家来说只是一笔“小钱”,甚至有哪个城市搞个什么产业振兴计划,投入都是论百亿计算的。
可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没有这么富裕了。整个国家的gdp也就是2万多亿元人民币,财政收入3500亿,要像洒胡椒面一样洒在国防、教育、卫生、支农、扶贫、治安、行政等方面,最终落到科技上的投入还不到200亿元。而这200亿,也不是能够全部拿来做实验搞研究的,而是要支付整个科研系统的人头费、行政支出,可想而知,实际用来研发某项技术的钱还能剩下多少。
财政拿不出钱,于是只能鼓励各单位“创收”,学校开各种培训班赚钱,医院把科室承包出去赚钱,科研院所没啥赚钱的手段,就拿一幢办公楼出来租给外面的公司,收点租金改善一下职工的生活。后世有些批评家站在道德高处,指责当年的各级部门把各种民生事业都搞成了“产业化”。毫无疑问,这种指责的理由是非常高大上的,可惜缺乏了一点历史常识。1992年的中国,如果不搞产业化经营,恐怕学校里的老师、医院里的医生都已经下海谋生去了,哪还能留下什么人才。
装备工业公司面临的情况,也是如此。作为承担重大装备研发任务的机构,装备工业公司要组织全国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各种技术攻关,这些攻关无不需要海量的投入。而装备工业的研发,动辄就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周期才能看到成效,谁能够负担得起这样的长期投入?
冯啸辰在装备公司里最出彩的地方,就在于他擅长赚钱。用吴仕灿他们开玩笑的话说,冯啸辰几乎是钻进钱眼里去了。以往重装办向科研单位下达研发课题,基本上是扔下钱就不管了,根本不会考虑什么成本收益之类的。自从冯啸辰倡议建立装备工业基金之后,科研在重装办以及后来的装备工业公司就成为一项需要计算利润的活动。冯啸辰要求技术处在发出每个课题的时候,都要强调课题研究必须能够转化为生产力,要形成专利技术。他还特别要求研究人员在突破一个理论难点之后,不得擅自发表学术论文,必须先将研究形成的专利提交申请之后,才能公开结论。
早些年,中国有很多科研成果都曾经犯过这类错误,那就是研究人员缺乏经济意识,有一点新发现就赶紧写文章发表,西方企业受这些文章的启发,开发出了实用技术,并申请专利。等中国人要使用这项技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是技术的所有者,不得不向国外支付高昂的专利费用。
出现这种情况,当然不能归结于中国的科研人员智商不够,低智商的人是不可能搞出创新成果的。中国的科研人员之所以不重视科研专利,在于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没有形成经济联系。科研人员不了解企业的需求,企业也不知道科研人员在搞什么研究。好不容易有一项成果能够在企业中得到应用,相关的科研人员非但拿不到报酬,还要承担去企业指导技术应用的工作,等于凭空添了一番麻烦。
既然如此,那么科研人员又有什么必要在乎什么专利不专利,赶紧把自己的成果发表出去,混几篇高级别的文章以便评个教授,这才是最实惠的事情。
冯啸辰是懂得这些问题的,他从社科院毕业进入装备公司之后,便力推科研与生产的结合。他有前一世的经验,能够指出科研的方向,让相关科研人员向这些方向努力,而所有的成果,又都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一经突破,就能很快形成生产力,转化为利润。也正因为有这样的操作,装备工业公司这些年才能够不受资金的约束,不断推进科技创新。
这一回,冯啸辰抓住仙户制钢所的把柄,逼迫仙户制钢所和池谷制作所向中国转让一部分核心技术,技术的受让方自然是由冯啸辰说了算的。他的考虑,就是由装备工业公司来受让这些技术,然后再二次转让给江城钢铁厂以及几家承担乙烯设备制造任务的企业,从中获得一笔利润。
这几家企业向装备工业公司支付的技术转让费,其实也不是从它们自己的腰包里掏出来的,而是国家用于建设大型乙烯装置的投资。这些钱由国家财政拨付给装备工业公司,装备工业公司再以设备分包费的名目支付给各家企业,随后,公司又要以专利使用费的名义再收回一部分。
这样来来回回地倒腾,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涉及到责权利方面的关系,总得弄得清清楚楚才行。如果像以往那样,大家觉得钱是国家的,放在谁的兜里也无所谓,最终就无法调动各家企业的积极性。所谓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问题,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亲兄弟、明算账”,国家承认国有企业的自主权,允许国有企业拥有利润,但这些利润必须由它们自己去挣,别指望从国家身上白拿好处。
这样一种管理方法,像罗翔飞这样的老人是很不能适应的,即便是吴仕灿、王根基等年龄稍轻一些的干部,也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