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常山临代(第1/2页)
作品:《《春秋我为王》小说阅读》此外,脱离了马匹来谈论骑兵,是毫无意义的。
赵无恤驱马从列队的众骑士面前掠过,驻马扬鞭训斥道:“二三子骑乘奔驰用的良马,一匹可换粟米三百、四百石,按成乡的赋税,二十户人家才养得起一匹马!在场诸位是我麾下最贵重的一两,希望汝等发挥的功效,能超过这代价。”
众骑士不由得咋舌,除了虞喜外,其他人方才意识到,胯下骑乘的畜生,甚至比他们自己还值钱。
虽然压力不小,动力却也十足,能入选轻骑士,是件极其荣耀的事情,在成乡中最受欢迎和尊崇。加上前次在山下那场漂亮的伏击战,被赵无恤大肆表扬,骑士们恨不得将头昂到天上去。
虞喜作为下宫圉童,对马匹的习性和饲养自然十分清楚,说起养马来,头头是道。
“饲养的场所要安适,水草要喂得适当,饥饱要有节制。冬天要保持马厩的温暖,夏天要注意马棚的凉爽。经常剪刷鬃毛。细心铲蹄,让它熟悉各种声音和颜色,使其不致惊骇。练习奔驰追逐,熟悉前进、停止的动作,做到人马相亲,然后才能使用。”
“挽马和乘马的装具,如马鞍、笼头、嚼子、缰绳等物,必使其完整坚固。下臣已经嘱咐过二三子,马匹必须珍惜爱护。当天色已晚路程遥远时,就须使乘马与步行交替进行,宁可人疲劳些,不要使马太劳累,要经常保持马有余力,以防敌之袭击。
无恤颔首道:“你能够懂得这些道理,就已经很不错了,记住。你们不是一个人,一匹马,而是一个整体。骑兵的坐骑就相当于步卒的双腿!”
在布置队形时,五名骑兵设一长。五骑为一列,每列前后相距二十步,每骑左右间隔四步。至于武器,持一把弓,背两壶箭,腰别一柄短剑。
之所以这样配置,是因为经过半月多前的那场夜战,无恤和虞喜商议总结经验后。发现过长的戈、戟、矛在马上都不太适用。
虞喜描述道:“人马错身而过时,想要刺中十分不易,矛头还容易卡在尸体上,仓促之间拔不出来,有时候必须弃矛抽剑。而且这类长兵携带在马上,也使得进退更不灵活,所以还是驻马射箭方便些。”
赵无恤暗暗想道,毕竟自己的这个兵种只有马鞍,而没有马镫,像欧洲骑士那种夹矛冲锋还无法做到。
而且马种还不够高大。也不披挂具装,容易损伤受惊。这第一批轻骑士可金贵得很,让他们直接去冲击密集的步卒方阵。纯粹作死,赵无恤也会心疼。
他拊掌道:“既然如此,那便先以骑射为主,轻骑士们便作为斥候和步卒方阵侧翼的保护者,在战斗里拾遗捡漏,该骚扰骚扰,在敌人溃散时,冲一冲不阵不整的散兵。”
对于一辈子在地里刨食的农耕民族来说,骑射可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也幸亏他们赵氏一直有养马传统。厩苑里大批圉、牧拉出来就能当骑童使,而且还在成乡捞到了一个擅长骑射的甲氏。
无恤还让弓人开始挑选适合骑射的马弓。因为在奔驰的马上要开至九分满。若七八分,亦难中也。所用的弓力要比步弓稍小些。
“至于冲击突骑、重装骑兵之类,留待日后再说吧……”
“突骑,重骑?”
赵无恤的前一句话让虞喜颔首不已,而后一句话,却完全超出了他的常识,只能懵懂地继续点头,虽不明,但觉厉。
赵无恤也明白,若想要组建他心目中合格的骑兵军团,除了要想办法做出像汉代环首刀那样的劈砍铁刀外,还得获得数量庞大,而且品种优良的马匹。
也就是说,他需要拿下一个上徍的产马地。
赵无恤的目光投向了遥远的北方,千里之外,有新建起的大城晋阳,高冠朝服,发须斑白的赵氏名臣董安于或许正在整装待发,准备南下新绛。晋阳城以北,是高耸的常山,常山之阳,名为代国。
那里矮小的丘陵密布,纵横的河流不向南行,却向北流,一直流到了一片广袤的草原之上,良种的河套代马,也就是后世的蒙古马奔驰于绿草茵茵间。
那里还是历史上,姐姐季嬴一路泪水斑驳的和亲之地,也是“摩笄夫人”的殒命之所!
……
一旦忙碌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到了“七月流火”之时,天气开始渐渐转凉,由夏入秋。每当日暮西陲,甚至能以肉眼看到“大火星”逐渐向西方缓缓下坠。
而赵无恤,也在这几天里,正式满了十四岁。
然而他的具体生辰,却根本无人记得,因为直到他这一世的母亲生下他之后,赵鞅才发觉自己居然又多了一个儿子——庶子。
无恤也没打算大办,让薇置了一席燕飨,邀请赵广德、计侨、王孙期、羊舌戎、成巫、窦彭祖等人来饮宴一番而已。井和田贲也被喊了过来,穿着皂衣,和已经穿上军吏服装的穆夏、虞喜陪坐在最末席。
赵无恤认为,对臣下,适当的惩戒要有,但笼络的手段却不能停。
俩人受到严惩,本来有些忐忑,但经过这一夜后,又觉得自己虽然受了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