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终至西州(第1/2页)

作品:《贞观大闲人秦琅

无论在朝堂,在江湖,或是在路上,安全第一。

西行路上显然不安全,沙暴,盗匪,毒蝎,流沙……各种危机四伏,各种天灾**,简直有一种西天取经刷怪升级的错觉,对李素这种以享乐为毕生志向的人来说,无异于行走鬼门关,生出当逃兵的念头自是情理之中。

李素是凡人,凡人的坏毛病他一样不缺,日子过得不痛快了,便要改变它。

可惜的是,蒋权不答应。

李素是这支骑队的主官,论冲锋陷阵的本事,骑队里随便拎一个人出来都比李素强得多,怎么也不该轮到他当主官,可是人家官大啊……

主官萌生退意,剩下的人怎么办?陛下的旨意是遣李素去西州赴任,而他蒋权的职责是护送李素去西州,中途若李素跑了,蒋权和麾下的将士跟谁玩去?

所以接下来的路程,蒋权索性寸步不离李素身边,两眼死死盯着他,生怕李素一不小心就从他眼皮子底下溜了。

艰险辛酸,一路跌跌撞撞。

奇怪的是,自从那晚团灭三五百突厥人后,这一路虽遇着不少天灾,但却再没遇到任何盗匪,连常年来往于沙漠的那焉都犯了嘀咕,若说这条丝绸之路上最大祸患,便是隔几百里便冒出的一小股一小股的盗匪了,每年商队出行总要招揽大批身手高绝的武士,防的就是路上的盗匪,有的盗匪比较和善,给点钱打发过后也不跟商队死拼,自行便退去,见面多了混个熟脸,说不定还给你个贵宾折扣价。

有的盗匪则属于比较缺心眼的那种。无论商队里面的高手有多少,铁了心要抢掠商队,于是开场便是你死我活,杀到最后盗匪全死了,头子留了最后一口气说一句我只想抢点钱,商队领队跺脚愤恨不已。要钱你早说啊,一上来就明刀明枪拼命的架势,还以为你抢我篮子里的鸡蛋呢……

丝绸之路,盗匪猖獗,这是自汉朝开始便有的现象,千年仍无法断绝。盗匪属于不同的国家,有龟兹人,吐火罗人,突厥人。高昌人等等。

然而李素这支骑队自从团灭突厥人后,一路上却再没遇到过盗匪,那焉心里不踏实了,没人抢他,他很没有安全感……

走走停停,李素和千人骑队被折腾得苦不堪言,每个人都面容憔悴,许明珠红润的脸蛋上更是被烈日灼得片片红斑。美艳的红唇也失去了血色,干枯得像老树皮一般开裂。唯有那双眼睛仍旧明亮,清澈得如同一汪清泉,每天露向李素的笑容也依旧灿烂。

多了一个许明珠,李素的日常吃穿住行全被她包了,每天醒来睁开眼,第一眼便看到许明珠的笑容。还有一块用水稍稍浸湿的巾帕,沙漠里用水奇缺,可李素的洁癖也无法克服,许明珠深知李素的怪毛病,每天偷偷从皮囊里倒丁点水沾湿巾帕给李素净脸。除此之外,李素别的卫生要求实在爱莫能助了,比如他想痛快洗个热水澡之类的……

雇请的两位向导很有经验,沙漠里的城池并不多,但两位向导却知道沙漠里面很多不为人知的小绿洲,沙漠的地下水少得可怜,而且地下水的流向并不固定,向导们的法子是李素这些汉人们死活都学不会的,有时候一股轻轻飘来的微风,有时候挖开沙子的表面,撅着屁股趴在上面使劲闻一闻沙子里面的味道,向导便能判断这附近到底有没有水源。

很神奇的本事,李素大感兴趣,送了向导一人一颗大珍珠,缠着向导要学这种本事。两位向导很和善,呵呵一笑把珍珠收了,然后指手画脚嗯嗯啊啊装语言不通,李素耐着性子不知跟他们比划了多久,两位向导死活没肯透露一个字,而珍珠……则被他们笑纳了。

李素忽然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件蠢事的性质跟肉包子打狗是一样一样的,更令他心塞的是,他一次扔了俩包子……

两位向导是胡人,据说来自碎叶城,名字有点耳熟,仔细想一想,前世诸多传说里,若干年后一位名叫李白的诗人似乎也出生在那里,这座城远在天边,千年以后,它成了一个名叫“吉尔吉斯斯坦”的国家里的某个城市,照此推断的话,李白的国籍其实……

好心塞的结果,赶在李诗仙出生前赶紧把他的诗都偷了,让李大诗仙这辈子无诗可作,做一个地地道道纯正的酒鬼,除此别无特长,日后诗仙长大了,每有兴致作一首诗,别人一读,咦?抄袭?再作一首,咦?又抄袭?无辜的诗仙大人哭晕在茅房……

辛苦,枯燥,压抑的旅途,李素领着骑队咬牙又走了两个月,路上诸多坎坷,终究有惊无险地走过来了。

直到有一天,李素骑在骆驼上打瞌睡,王桩和郑小楼百无聊赖擦着随身的刀剑,许明珠则勾着嘴角一脸笑容地用五彩丝线编着纳福袋,队伍沉闷而单调地行走在茫茫黄沙大漠上。

一名遣出三十里外的斥候骑着骆驼飞奔而来,隔着老远扬手兴奋大喊:“前方十里有城!西州城!咱们终于到了!”

所有人猛然抬头,短暂地楞了片刻后,忽然响起一阵地动山摇般的欢呼声。队伍沸腾了,久违的昂扬和兴奋瞬间传染了整支队伍,无数人高举双手仰天大笑,也有人脖子上暴着青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