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侠之大者(第2/2页)

作品:《贞观大闲人结局

纠结的表情渐渐舒缓开来,指着桌案上堆满的书,道:“这些东西留着做甚?”

狱卒笑道:“这是孙正卿留给您的,您是大唐英杰,而且才名天下皆知,孙正卿说了,才子若无书,简直比死还难受,所以给您备了一堆书,让少郎君无聊时消磨时光。”

李素眼角直抽抽,叹道:“有了这些书,我才比死更难受……”

“呃,少郎君不喜?那您喜欢什么?”

李素笑道:“若欲消磨无聊时光,当然是美酒和佳肴了,你们守了这么多年牢,难道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

…………

山中无岁月,牢里也无岁月。

李素就这样在大理寺的监牢里住了下来,开始时还能数数日子,后来不知昼夜,日子渐渐也数不清楚了,索性懒得数,每天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无所事事时喝点小酒,哼支几首流行歌,日子过得……好吧,其实还是很无聊。

金殿触怒李世民后,李素一直忐忑不安地等着李世民的发落,奇怪的是,事情过去好几天了,宫里迟迟不见动静,李素又担心家人被连累,托了狱卒去打听,结果也是安然无恙,只是老爹和许明珠得知李素入狱后茶饭不思,许明珠每日进城在大理寺外请求探视,然而李世民下过旨意,任何人不得探监,大理寺官员们也不敢抗旨,于是许明珠终日在大理寺外徘徊,直到坊门快关时才坐了家里的马车回去,第二天又来……

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家仍旧是家,没被宫里查抄,李素也只是被扔进大牢,似乎金殿狠狠得罪皇帝陛下的后果,只是轻飘飘的蹲几天大牢而已。

越是如此,李素心里越不踏实,他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入狱不知几天后,终于有人进来探望李素了。

来的是老熟人,李素背地里给他取了个雅号,“老流氓”。

很奇怪,李世民明明下旨不准探视,可程咬金却畅通无阻地进来了。

一身花团锦簇的绸衫,腰间系一根金光闪闪的腰带,脚上的履尖各镶两颗拇指大的明珠,远远便只觉一股浓郁的暴发户味道扑面而来,庸俗且……庸俗!

“哇哈哈哈哈……李家娃子,俺来看你了,将养这些天,可曾受了牢头的委屈?径可与老夫分说,谁若在牢里欺负了你,老夫把他脑袋拧下来喂狗。”

昏暗的甬道内,狱卒苦涩而惶恐的声音传来:“回卢国公爷,少郎君是为民立命的少年英雄,小人们敬仰还来不及,怎敢欺负他?”

“哈哈,滚一边去,你的话俺不信,亲眼见到娃子才作数。”

说话间,程咬金魁梧的身躯出现在李素的牢门外。

李素急忙隔着牢门栅栏行礼:“小子拜见……”

“拜个屁,都这般光景了还穷讲究些虚礼……”程咬金捋着他那把乱七八糟的胡子,凑着牢里昏暗的灯光,仔细端详了李素一阵,良久,点头笑道:“看来牢头没说错,小娃子在里面真没受委屈,不仅如此,似乎……白胖了一些,啧啧,这里居然是个养人的好地方,李家娃子,你倒好福气,难为了我们这些长辈整日为你奔走求情,哼!”

李素一楞,然后行礼道:“多谢程伯伯为小子转圜周全。”

程咬金摆摆手:“莫谢老夫,你自己做事有情有义,老夫和诸位叔伯才心甘情愿为你奔走,不然你以为老夫会管你?”

说了几句话,程咬金终于发现隔着牢门聊天甚不爽利,于是环眼一瞪,一只大脚很不客气地踹上了狱卒的屁股。

“长眼睛出气用的?还不给老夫把这破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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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两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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